增强法治意识 完善制度建设
不断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化水平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5-07-13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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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行政事务管理局

    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是保障党政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履行职能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规制度的陆续出台,既推动了机关事务依法行政,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今年1月颁布实施的《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为山东省基层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法规依据。

    一、强化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充分认识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及《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对我局开展机关事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贯彻《条例》、《办法》落到实处,我局邀请了有关专家授课,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学习。同时,组织有关科室、单位人员结合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在横向上将《条例》《办法》放到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大环境中,放到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中来进行研究讨论;在纵向上结合日照局职能与省局以及日照市各区县局的职能进行交叉对比,在此基础上深刻领会《条例》《办法》的丰富内涵,为我市制定出台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打好基础。

    二、强化调研,坚持于法有据,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建设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发现省、市、县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并不统一,比如,与省局相比,日照局没有人民防空、公务接待、政府采购等职能;五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县级局也比市局多了政府采购职能。体制不顺、资源分散等问题也还存在。为确保日照市将要出台的管理办法行得通、用得好、管得住,提高可操作性、实用性,避免简单的重复《条例》《办法》,我们进行了多次讨论、调研。多次向省管理局有关处室进行了请示,局主要负责人到各区县局分别进行了调研,掌握实情,以《条例》《办法》为指导,进一步细化经费管理、服务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措施,讨论修改符合我市实际的《日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确保出台的各项制度措施有用、好用、可操作。

    三、强化实用,狠抓贯彻落实,牢牢把握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水平的着力点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局学习贯彻《条例》《办法》关键是抓细抓实,贯穿于机关事务的各个方面。一是依法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前期,我们会同纪委、发改委等部门做了一些基础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摸清了市直机关车辆底数。以专项治理期间的公务用车报表系统为依据,开展了车改数据模型研究,为车改工作打基础。二是依法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办公用房新标准,按照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合理调配、专业化服务的原则,尽快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权属管理、统一调配,统一维修工作,把办公用房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统筹和均衡配置。三是依法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015年是日照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最后一年,在认真总结回顾“十二五”工作基础上,结合省市有关文件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十三五”节能工作规划,出台《日照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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