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注重实效
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营造“一个环境”、扣紧“两个平台”、建设“三支队伍”、突出“四个重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以来,赣州市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先进或优秀。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与2010年相比,实现了分别下降12%、9.6%、12%的目标。
营造一个大环境
一是积极请示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在汇报工作时都将公共机构节能作为重点内容,把上级政策和省内其他设区市的做法定期呈报市领导,还争取机会安排局分管领导在市政府常务会上向市领导讲解节能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主动过问此项工作,每年都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为扎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考核奖惩,形成部门合力。为调动市直各部门积极性,形成齐头并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主管部门着力推动相关考核奖惩政策的出台。2012年以来,相继印发了《赣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赣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考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可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未按规定履行节能工作要求、没有完成指标、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还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市直单位绩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成为了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强有力的引擎。三是注重宣传发动,引导干部参与。从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横幅、在用水用电等用能设施上张贴温馨提示做起,注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攻势,广泛宣传节能工作,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近几年,在媒体刊发相关经验文章、报道40余篇。组织人员收集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相关文件编制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手册》、《节能知识宣传册》1600余册,翻印《公共机构节能条例》3000余册,向干部职工宣讲和发放。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广泛深入开展了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参与节能,形成节约能源资源的新风尚。
扣紧两个平台
一个是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平台。充分发挥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组长、副组长经常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措施进行专题研究。自成立以来,审议出台《赣州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各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意见》等全市性制度、计划60余个。发改、财政、人社、统计、规划建设、科技、公安、教育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保障、人员培训、数据统计分析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的推广运用等各项工作中狠抓职责落实,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个是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平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党组始终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为全局的重中之重来抓,经常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将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的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科(处、室)负责人和相对年轻的干部学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知识。建立和落实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调研指导制度,采取分片责任包干形式,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调研指导3个县(市、区)和约16个市直单位,每月不少于3天的时间带领所分管科室人员深入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宣讲政策法规,实地了解情况,主动收集和听取各单位意见,并现场解决相关问题,帮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
建设三支队伍
首先是配强管理队伍。积极争取在市本级设立了专门机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和明确了人员编制;协调县(市、区)成立专门机构,促使更多的县(市、区)主管部门配齐配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队伍。注重对专门从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干部培养,在不断充实人员力量的同时,对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干部提拔重用。其次是建好统计队伍。立足长效管理,通过建体系、抓基础、强培训、重激励等手段,建立配强高素质的统计队伍。在提高统计队伍业务水平的同时,较好地提升了能耗数据统计的监测功能、考核评价功能和指导功能。第三是打造督查队伍。努力打造一支懂业务、敢抓敢管的督查队伍。一是业务精。督查队伍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其人员列席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组织专门培训,还安排参加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二是要求严。督查时坚持做到“四个必须”,即查数据必须核对财务票据,查文件资料必须考查其真实性,看项目必须到现场,发现问题必须当场发整改函,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确保“真督”“实督”。三是力度大。通过近几年开展督查工作,探索了一些管用方法加大督查力度。如考核与再考核、督查与再督查,就是运用随机抽取、反复核对、多角度查验、交叉复核等方法,提升督查水平。
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坚持从自身抓起,以节约能源资源、节约办公用品、公务车辆管理等重点环节为突破口,创新制度规范,完善管理手段。如市本级出台了《赣州市市四套班子机关及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市政中心水、电、油、办公用品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市四套班子领导身体力行,带头厉行节约,有力地推动了制度的执行;修订完善了《赣州市市四套班子机关及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规定》,对定点维修、加油、保险进行了明确。二是狠抓示范引领。稳步推进市、县两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单位细化了分项计量,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新增了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三是狠抓节能改造。为高效利用能源资源,对原市委市政府两大院老旧破损的供水管网进行节水改造,将办公、公共用水和住宅共用总水表分户分类,实行一户一表,杜绝自来水跑冒滴漏,预计每年可节约财政支出30万元。将市政中心公共区域走廊开关更换为声控开关,照明灯全部更换为节能灯或LED灯,将卫生间老式水龙头更换为节水龙头;在信访楼宣传栏框架上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板为宣传栏持续供电;引进一家节能公司开展用电分户改造试点,在试点的8个办公用房里,直接从用电终端进行改造,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用电量。四是狠抓节能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按照原籍和原工作单位回避的原则,从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严格考核标准,不讲情面,针对出现的疑义,组织二次复核。在专项考核中,有计划地对能源资源计量、宣传教育、数据统计分析等单项工作进行专项考评,并将考核结果折算到各单位年度考核成绩中。今年7月,组织6个小组对全市18个县(市、区)和100多个市直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统计制度落实情况,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较好地规范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工作。
营造一个大环境
一是积极请示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在汇报工作时都将公共机构节能作为重点内容,把上级政策和省内其他设区市的做法定期呈报市领导,还争取机会安排局分管领导在市政府常务会上向市领导讲解节能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主动过问此项工作,每年都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为扎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考核奖惩,形成部门合力。为调动市直各部门积极性,形成齐头并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主管部门着力推动相关考核奖惩政策的出台。2012年以来,相继印发了《赣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赣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考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可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未按规定履行节能工作要求、没有完成指标、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还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市直单位绩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成为了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强有力的引擎。三是注重宣传发动,引导干部参与。从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横幅、在用水用电等用能设施上张贴温馨提示做起,注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攻势,广泛宣传节能工作,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近几年,在媒体刊发相关经验文章、报道40余篇。组织人员收集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相关文件编制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手册》、《节能知识宣传册》1600余册,翻印《公共机构节能条例》3000余册,向干部职工宣讲和发放。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广泛深入开展了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参与节能,形成节约能源资源的新风尚。
扣紧两个平台
一个是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平台。充分发挥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组长、副组长经常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措施进行专题研究。自成立以来,审议出台《赣州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各年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意见》等全市性制度、计划60余个。发改、财政、人社、统计、规划建设、科技、公安、教育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立项审批、经费保障、人员培训、数据统计分析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的推广运用等各项工作中狠抓职责落实,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个是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平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党组始终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为全局的重中之重来抓,经常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将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的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科(处、室)负责人和相对年轻的干部学习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知识。建立和落实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调研指导制度,采取分片责任包干形式,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调研指导3个县(市、区)和约16个市直单位,每月不少于3天的时间带领所分管科室人员深入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宣讲政策法规,实地了解情况,主动收集和听取各单位意见,并现场解决相关问题,帮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
建设三支队伍
首先是配强管理队伍。积极争取在市本级设立了专门机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和明确了人员编制;协调县(市、区)成立专门机构,促使更多的县(市、区)主管部门配齐配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队伍。注重对专门从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干部培养,在不断充实人员力量的同时,对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干部提拔重用。其次是建好统计队伍。立足长效管理,通过建体系、抓基础、强培训、重激励等手段,建立配强高素质的统计队伍。在提高统计队伍业务水平的同时,较好地提升了能耗数据统计的监测功能、考核评价功能和指导功能。第三是打造督查队伍。努力打造一支懂业务、敢抓敢管的督查队伍。一是业务精。督查队伍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其人员列席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组织专门培训,还安排参加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二是要求严。督查时坚持做到“四个必须”,即查数据必须核对财务票据,查文件资料必须考查其真实性,看项目必须到现场,发现问题必须当场发整改函,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确保“真督”“实督”。三是力度大。通过近几年开展督查工作,探索了一些管用方法加大督查力度。如考核与再考核、督查与再督查,就是运用随机抽取、反复核对、多角度查验、交叉复核等方法,提升督查水平。
突出四个重点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坚持从自身抓起,以节约能源资源、节约办公用品、公务车辆管理等重点环节为突破口,创新制度规范,完善管理手段。如市本级出台了《赣州市市四套班子机关及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市政中心水、电、油、办公用品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市四套班子领导身体力行,带头厉行节约,有力地推动了制度的执行;修订完善了《赣州市市四套班子机关及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规定》,对定点维修、加油、保险进行了明确。二是狠抓示范引领。稳步推进市、县两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单位细化了分项计量,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新增了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三是狠抓节能改造。为高效利用能源资源,对原市委市政府两大院老旧破损的供水管网进行节水改造,将办公、公共用水和住宅共用总水表分户分类,实行一户一表,杜绝自来水跑冒滴漏,预计每年可节约财政支出30万元。将市政中心公共区域走廊开关更换为声控开关,照明灯全部更换为节能灯或LED灯,将卫生间老式水龙头更换为节水龙头;在信访楼宣传栏框架上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板为宣传栏持续供电;引进一家节能公司开展用电分户改造试点,在试点的8个办公用房里,直接从用电终端进行改造,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用电量。四是狠抓节能考核。在年度考核中,按照原籍和原工作单位回避的原则,从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严格考核标准,不讲情面,针对出现的疑义,组织二次复核。在专项考核中,有计划地对能源资源计量、宣传教育、数据统计分析等单项工作进行专项考评,并将考核结果折算到各单位年度考核成绩中。今年7月,组织6个小组对全市18个县(市、区)和100多个市直单位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统计制度落实情况,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较好地规范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