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党的纪律 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张柏森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是我党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通篇贯穿“全面”与“从严”,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围绕党纪党规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一、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汇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准则》和《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员学习教育计划,结合各自工作和生活实际谈心得、谈认识、谈体会,强化党员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这两部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是依规治党和以德管党的有机结合,是党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规范,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严明党的纪律,自觉把相关规定转化为做人干事的规矩。
二、自觉接受监督,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是腐败的克星。要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把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置于“聚光灯”下,让违反党规党纪的人和事无处藏身。要发挥好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以明察暗访、个人谈话等形式,围绕《准则》和《条例》规定的内容,对机关作风、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工程验收等方面严肃开展纪律检查工作,对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和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党纪的现象,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该查处的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时刻警醒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与的,要切实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群众的全方位监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和良好形象。三、健全管理制度,构建廉政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力,规范程序和言行,将《准则》和《条例》的内容落实到机关事务工作的方方面面,从制度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按照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的总要求,对制度建设经常抓、长期抓,不断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协调性、适应性和有效性,加强权力监督,规范工作流程。通过对制度的严格执行,扎实践行《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规定,做一个为民、清廉、务实的共产党员。
作者/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