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范 因地制宜努力构建新型公务用车保障体系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6-06-0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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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安徽省积极稳妥推进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截止3月底,省直机关91个部委办厅局、16个省辖市、105个县(市、区)及所辖乡镇车改工作已顺利完成。
    安徽省车改工作历经筹备、审批、实施、完善4个阶段,从摸底统计、方案制定、上报审批、动员培训到审核审批省直各单位和省辖市车改方案;从统一时间停驶封存移交取消车辆,到认真核发公务交通补贴;从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到公开招标采购车辆处置和车辆租赁服务机构;从采取信息化手段建立车管平台加强管理到建章立制固化改革成果;从坚持阶段性工作督查到落实标识化管理,我们始终做到提前谋划,着眼长远;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严谨操作,严防疏漏;坚守政策底线,坚决不越红线,交通补贴按规计发,保留公车大幅减少,标识化管理全面实施,司勤人员妥善安置,取消公车按期处置,公务交通支出明显节约,车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我们及时将工作重点向“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努力构建新型公务用车保障体系”转移,力争做到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科学严谨、使用合规便捷,出行高效节约。

    一、全面规范,严格管理保留车辆

    为全面规范加强保留车辆管理,我们积极探索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化+用车流程电子化+车辆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化+监督管理常态化”的多元化管理手段,通过四位一体的综合方式和科技手段促进制度执行。在此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强调公车管理的“六统一”,即:统一车辆编制管理、统一运行经费预算、统一购置更新、统一报废处置、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监督检查,从而构建制度化、集约化、信息化、标识化的公务用车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制度建设是构建科学规范的公务用车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为严格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我们起草印发了《关于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车改办〔2015〕12号),对保留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做了原则规定,要求各单位坚决落实 “六不得”要求,严守公务用车纪律,严禁违规使用,严格日常管理,严格界定使用范围,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划定红线,设立底线。各单位据此制定保留车辆使用的具体规定,严格执行,避免出现既领车改补贴又违规乘坐公车情况的发生。
    各省辖市结合实际也及时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蚌埠市印发了《蚌埠市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中心驾驶员管理办法》;淮南市出台了《淮南市公务用车使用暂行管理办法》;黄山市印发了《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务活动车辆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亳州市建立了执勤执法车辆管理使用及审批制度;合肥市出台了新版《车辆管理手册》;淮北市制定了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对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使用流程、费用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要求,确保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据合规。
    为严守节支率,我们继续执行《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实施办法》,严控保留车辆编制的使用,对车辆编制实行从严从紧管理。重新印发了《公务用车编制证》,对定向化实物保障用车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关注享受实物保障用车人员的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公务用车编制和车辆。
    (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提高省直机关保留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闲置率,节约行政成本,我们组建了省直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中央明确的17个执法执勤单位之外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23个单位的50辆行政执法车辆以及从22个单位调剂的30辆省级调研接待用车(以中巴车为主),集中过户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省直车管中心负责日常使用管理,通过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调度使用,一方面实现保留车辆的高效利用,另一方面切实保障重要公务和重大突发事件的用车需求。
    各省辖市按照“六统一”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克服种种困难,实现了公务用车集中规范管理。全省16个省辖市均已建立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各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集中管理保留车辆的编制、经费和日常使用。部门原则上不再配备车辆,不再设立车辆运行费用科目。同时,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淮北、马鞍山等市针对市直机关办公区域分散的特点,除搭建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总部外,还在全市设置了多个保障点,就近保障周边市直单位公务活动,确保派车用车方便快捷;滁州市已组建了市、县(市、区)两级公车管理服务中心,公车集中管理工作持续推进。
    (三)借力信息技术,助推公车管理。为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实现公车监管的科学透明,我们加强公车管理信息化建设,力推安徽省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历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预算审核、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五个阶段,历时半年,我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已初步建成。整个平台由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和16个省辖市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两大块组成,各市平台为所辖县(市)、区预留接口,由此形成由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和16个省辖市及所属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组成的全省一体化平台管理体系。其中,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分为四个子平台,即: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平台、保留车辆服务平台、综合执法车辆服务平台、社会化租赁车辆服务平台。
    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平台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规范管理,专门为纪检监察部门、公车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履行监督职责设置的。具有监督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功能。
    保留车辆服务平台为各涉改单位申请使用保留车辆设置,具有业务处理、车辆管理、统计费用、基础信息等功能。
    综合执法车辆服务平台为跨部门综合执法单位服务,23个单位的50台综合执法车辆统一纳入平台集中管理,遇有重大或紧急特殊需要时,可以通过平台统一征集、统一调度,具有基础信息、业务处理、用车管理、统计分析、制度建设等功能; 
    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平台主要为政府招标采购的社会化租赁服务公司设置,具有业务处理、车辆管理、费用结算、产值统计、基础信息等功能。
    目前,省直涉改的91个单位已全部开通账户,16个省辖市已有近7000个单位开通账户,全省已有超过18000台保留车辆的基础信息录入平台并安装了北斗定位智能终端。16个市平台已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并覆盖至县(市)、区。全省每天通过平台预约用车次数平均达到5000次。借力“互联网+公车改革”,我省公车管理正在由传统管理流程向信息化、无纸化管理模式过渡,全省公务用车“管理一体化、服务一张网”的目标即将实现。
    (四)落实标识化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为加强对保留公务用车的监督,在加强内部监管的同时,我们着力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推进落实保留车辆标识化管理工作。一是整车喷涂标识,所有保留的执法执勤车辆整车喷涂为制式警车。二是车身部分标识,综合执法车车身两翼喷绘“综合执法”字样。三是启用专用号段。其他车辆使用公务用车专用号段进行标识。
    目前,执法执勤用车标识管理工作已经完成;综合执法车标识方案已经形成,正在报批;启用专用号段工作正在实施,号牌集中统一换发正在进行中,换发完毕后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强化社会监督,有效杜绝公车使用管理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多措并举,构建多层次公务出行保障体系

    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能否高效保障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项重要标准。我们始终坚持统筹谋划,多措并举,通过使用保留车辆、租赁社会车辆、提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和使用公共交通的分类保障,构建多层次公务出行保障服务体系,推动实现跨区域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确保公车大幅缩减后公务出行规范顺畅、公务不受影响。
    (一)构建综合公共交通体系,切实改善出行条件。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是方便公务出行、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我省合肥市正在不断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形成集快速轨道交通、快速公交、普通地面公交于一体的综合客运网络,为省直机关公务人员在合肥市内的出行办公提供便利的公共交通保障。安徽省行政服务中心近期已从合肥市中心搬迁至巢湖岸边的滨湖新区,办公新址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合肥市紧密配合,合理规划,新开通了6条公交线路,以保障公务人员上下班以及公务出行。
    马鞍山市在市行政中心周边增加了公共自行车网点,倡导近距离公务出行使用公共自行车,并通过合理设置停车场地,方便开车、骑车上下班及出行办公的公务人员停放车辆。滁州市为配合公车改革,对城区公交线路进行逐步优化、加密班次、增加站点,不断提高城区公交覆盖范围,市规建委组织对城市公共自行车布点进行加密,并对各停放点进行了扩容。各市针对保障范围内的公务出行方式多措并举,提供了有益补充。
    (二)增强社会化交通服务力量,规范租赁车辆管理。为补充保障车改后的公务出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招标采购了10家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公司;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省直机关租赁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源头规范社会车辆租赁工作。同时,我们将招标入围的社会化租赁公司接入安徽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公务人员因公务出行需要租用车辆的,须经平台提交公车租赁申请,通过电子化用车流程向租赁公司提出派车请求,实现公务租赁用车的透明监管。
    芜湖市为加强对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的监管,制定出台了《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监管考评办法(试行)》,明确市直机关社会租赁服务公司的日常运营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监管,市直单位逐月填写《服务评价表》,对各社会租赁服务公司服务质量考核打分。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有效提升了社会租赁服务公司服务质量。
    (三)试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实现绿色环保出行。我省积极探索通过分时租赁方式将新能源汽车应用于公务出行保障,提出了在市主要城区各政务机关实现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互联互通的构建方案,通过打造“车、桩、网”互联互通互享的管理架构和网络,满足市内各区域性间用车需求。
    目前,新能源公务汽车分时租赁已在合肥市政务中心开始试运行,充电桩和专用停车位在试点区域基本完成硬件部分建设,根据试运行的成效,将在全市各县、(市)区党政机关推广,以“按需付费、全程自助、随借随还”的应用思路满足公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外出办事的需求。芜湖市引入易开租赁公司,在市政务中心与全市交通换乘点建设充电桩与新能源车辆,供机关公务人员市内公务出行选择使用。新能源公务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得到全省各地的支持和欢迎。
    (四)创新跨区域公务租车调度,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全省一体化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为实现便捷的异地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提供了技术支撑。各地招标入围的社会化租赁公司车辆均纳入到平台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并通过平台提供跨区域的公务租赁车辆调度。各地公务人员到省城出差,可以提前通过手机或电脑预约合肥本地社会化租赁公司;省直机关在本省各地公务出行,可以预约目的地的社会化租赁公司车辆。公务用车异地预约,为城际交通、市内交通提供了无缝衔接的桥梁,实现了省内公务出行的“零距离换乘”。
    跨区域公车租赁服务为省直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市场化经营、企业化运作提供了契机。省直车管中心作为企业,不仅中标承担省直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工作,同时与50多个市、县(区)签订车辆服务跨区域合作协议,以高质量的服务、公开透明的车辆租赁价格提供跨区域公务租车调度服务。签订合作协议的用车单位借助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异地用车自助申请,用户直接在平台上选择车辆类型、用车价格,派车状态、费用结算信息一目了然。作为社会资源与公共资源集约化利用的创新之举,车辆保障服务跨区域合作对全省具有积极正面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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