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落实“两个责任”的排头兵
徐思群
新常态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始终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作风挺在纪律前面,促进“关口”前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当好落实两个责任的“排头兵”,把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一、落实两个责任,必须保持定力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仅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而且涉及面广,利益影响大,全系统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和规矩的要求去做,用党纪党规约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用“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规范言行,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一要做“明白人”。充分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做“清醒人”。“举头三尺有纲纪”。管理局虽然不是行政执法部门和重热点部门,但也管钱、管物、管资产,拥有一定的权力。只有守纪律、讲规矩,才能做到有权不“任性”。要始终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依章而行,不闯“红灯”、不越雷区。三要做“带头人”。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守纪律、讲规矩要蔚然成风,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坚决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不越底线。
二、落实“两个责任”,必须肩扛手抓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我们的重要政治责任,一定要以守土有责的理念去抓落实,必须把落实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是抓宣传教育。开展《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教育载体,以案肃纪,以案促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律意识。二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班长的责任、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及保障措施。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三要强化责任落实。纪检组要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问责追究以及述廉等制度,把两个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责任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四要严肃责任追究。开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问责,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致使出现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落实两个责任,必须一以贯之
一是制度治本促作风转变。坚持狠抓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推动建立行得通、有效果、管长久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形成改进作风的新习惯、新常态。二是活动引导促作风转变。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拓展两个习惯”主题实践活动,把自觉接受监督、依法规范用权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中,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崇尚法治、敬畏民意、规范用权、守正勤廉。广泛开展“两当两连”活动,密切与服务对象和一线员工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三是纠树并举促作风转变。要让《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在地方落地生根,要紧紧围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改革、公务接待和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范等重点领域,加强执纪监督,深纠四风,树立新风。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事业观、群众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