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采购政策功能 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召开
本刊记者
近日,国管局组织召开中央国家机关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总结“十二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任务。国管局局长李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十二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集中采购工作,带头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健全采购制度,优化采购流程,创新采购方式,加强项目评审,推进电子化采购,采购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得到了采购人、供应商和公众的积极评价,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额达986.2亿元,节约资金148.7亿元,采购规模、资金节约额比“十一五”时期分别增加52.1%和38.2%,接受委托的项目数增长近1.65倍。
会议指出,政府采购具有规范支出、控制标准、拉动经济、保障廉洁等多重作用,重视和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是各国的通行做法。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政府采购政策的调控领域从国内扩展到国际,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增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提供了基本遵循,也赋予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新的内涵和要求。特别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后,政府采购的政策环境和基础发生了新的变化,需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构建“经得起更长寿命周期检验、经得起更广政策领域考量”的价值追求取向。要统筹提振经济与协调发展,兼顾繁荣国内市场与遵守国际规则,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审视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市场主体作用,更加注重绿色环保,更加注重社会关切。要准确把握政府采购连接着政府需求和市场供给的重要特点,主动契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精神,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简化流程、压缩环节、优化服务,为采购人、供应商、纳税人提供便利,激发企业活力。
李宝荣局长在会上强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具有很强的公共性、政策性、公益性和示范性,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利用中央单位采购规模大、示范效应强、影响范围广的优势,在发挥宏观调控政策功能、助力产业发展、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带动作用。一是鼓励采购国货,学习借鉴国外政府采购向本国产品倾斜的经验,在不违背对国际协定承诺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货,为实施“中国制造2025”、发展壮大民族工业、推动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国家竞争优势作出积极贡献。二是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对它们一视同仁,营造“亲”“清”的政商关系,清除其参与政府采购的制度障碍,放宽准入资质,降低入围门槛,落实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政策规定,发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预留一定的政府采购份额,定向扶持欠发达地区的行业、企业,注重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帮助当地企业扩大投资和生产规模,进而增加地区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去制度杠杆,对不适应实际工作、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加强制度创新,健全发挥政策功能的制度规定,推进实践创新;严格制度执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坚决防止在执行环节出现问题。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政府采购诚信建设,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以价格、质量为重点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的诚信建设,“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的表率作用,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会上,财政部、审计署有关同志就进一步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加强监管和审计提出了要求。外交部、教育部、故宫博物院交流了经验做法。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