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本刊记者
7月20日,国管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和王岐山同志人民日报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国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宝荣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认为,《条例》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担当”和“责任”。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我们党要实现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就必须通过强有力的问责追责,严格督促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责任追究,现行的500多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有100多部;《条例》对这些制度进行了规范和整合,将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运用党言党语,高度凝练、简便易行,成为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问责的制度笼子,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必将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必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责任,焕发出蓬勃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会议指出,《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通过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由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出台《条例》,就是为了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进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条例》一共13条、1900字,但言简意赅、简明实用,内容丰富、意义深远。《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党的问责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明确的规定。《条例》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情形、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特别强调要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条例》的要求非常明确,讲得很透彻,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武器和法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