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过渡性保障平台 保障公务出行不断档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6-11-13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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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公务用车改革过程中,建立过渡性车辆保障中心,有效保障公务出行不受影响。

    一、合理设置过渡性保障平台

    设立过渡性保障平台是根据各地区车改正在进行时实际需要而制定的。过渡期暂定为3年,以后根据需要再决定是否延长。为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提供有偿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财政除无偿划拨保障车辆外,不再另行给予补贴。目前,省直机关过渡性保障平台为方便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公务出行,设置了三个集中保障点,分别为省政府北陵大院保障点、太原街2号大院保障点和省委大院保障点。

    二、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有效保障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干部职工的公务出行,省直机关过渡性保障平台设立了政远车辆服务有限公司,为便于收费管理,在工商管理部门、税务机关进行了注册登记。在完善人员架构、管理制度、各项租赁流程、车辆租赁价格等工作的同时,面向省直机关单位展开车辆租赁工作。为了宣传租赁公司服务职能,公司全员在省委、省政府、太原街2号、省财政厅院区进行了为期三周的现场宣传,并先后到50余家省级机关单位进行上门宣传,累计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对日后车辆租赁工作起到了良好推进作用。另外,为了方便各省直单位办公、上下班用车需求,通过向省发改委、办公厅、管理局、省编办、省统计局、省审计厅、省物价局及省委、太原街2号等多家省直单位征求意见,结合自身车辆、人员实际情况,本着就近、就便原则,开通了四条公务班车线路,辐射省委、省政府、太原街2号等省直单位,同时开通了六条通勤班车线路,极大方便了省直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

    三、加强过渡性保障平台管理

    首先是制定了平台管理办法。包括车辆的配备、更新、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内容,就平台保障车辆如何使用、派遣、登记等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用车单位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申请车辆,申请信息同步传送至管理平台备案;平台对申请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实施信息自动登记。建立了车辆资产台账。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牌类型、车牌号、车辆识别码、发动机号、资产原值、购置时间、注册登记时间、座位数、车身颜色等相关内容。另外,平台还建立了北斗卫星汽车管理系统。车辆运行全程由北斗卫星汽车管理系统进行监控。实现了对每台车辆出行的路线、路程、运行情况全方位监管。
    考虑到财政部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无法为过渡性车辆保障平台提供行政事业收费收据。为加强管理,做到收费有据,我们将过渡性车辆保障平台注册为辽宁政远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向税务机关领取合法发票,依法纳税。行政机关用户使用车辆时,按时间、里程,车型、车况合理收取费用,结算时开具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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