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
行政机关固定资产是行政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机关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改革稳步推进,行政机关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管理同步强化,特别是在资产管理方面确立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框架,规范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工作。但从实际工作中看,目前行政机关资产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切实管好用好固定资产,更好地保障行政机关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本文作者结合实际对行政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并就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提出应对措施。
一、行政机关固定资产的属性
固定资产管理的属性是架构在权、责、利三个维度上的,明确这三个维度,才能做好管理工作,使资产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一)固定资产的权属
固定资产通过出资人购买行为形成基本权属,行政机关使用财政资金以政府采购形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赋予普通商品新的权属性质即国有资产。国有资产顾名思义即为国家所有,其权属即为国有。行政机关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在单位。根据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明确了国家和单位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明晰国有资产产权关系。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
固定资产在明确其权属后,管理责任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使用人应负的责任,如使用、维护、增值和收益等;另一种是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负的责任,如登记、变更、处理和报废等。固定资产管理是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使用人所应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三)固定资产的利益
固定资产是行政机关办理公务的基本生产工具。行政机关通过对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产生的附加价值即为固定资产的利益。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在日常工作中的作用,将固定资产使用率进行最大优化,是行政机关工作产生效益最大化的根本所在。
(四)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是增强权、利两大维度的主要变量
行政机关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以制度为依托,责任落实到人,将固定资产管理贯穿于固定资产使用的全过程,从简单的维护,到从固定资产的投资决策到采购使用、清查盘点、计提折旧、报废报损等全过程都要进行科学论证和有序的管理。管理者责任与使用者责任并轨,全员负责,发挥合力,才能真正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才能真正实现资产保利增值,以行政机关的工作绩效体现资产所有者(国家)权益。
二、行政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购轻管”问题突出
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行政机关经济活动的末端环节,难以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和绩效考评,固定资产的管理与单位、个人的利益无法紧密地结合起来,长期存在着管好管坏一个样的问题。因此,在行政机关领导层面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人员层面责任意识不强,普遍存在“重购轻管”倾向,存在“想要就买,买了就用,不想用就换”的简单粗放管理方式。由于购买环节决策轻率,使用环节管理不严谨,处理环节把关不严格,造成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甚至流失浪费。
(二)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方面是资产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资产清查盘点未形成长效机制,资产配备上缺乏成体系的规范标准,日常管理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对资产使用部门的监督和考评不够有力。另一方面是资产使用部门使用管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够严格,一些部门未委派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对本部门存量资产状况心中无数,申请新增及更新报废资产论证不充分,日常管理责任未层层落实到室到人,造成重复购置、闲置浪费以及非正常损耗、流失等问题。
(三)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实相符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财务部门只登记其总分类账,未同时登记其明细分类账,资产管理人员就要担负起明细分类账登记的责任,特别是出现机构变更、人员变动时未办理或者不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也未作相应的权责变更记录,造成账账、账物不相符,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容易造成固定资产的盘亏现象,使得后续盘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固定资产购置制度不完善。固定资产购置缺乏计划性,导致盲目购买,造成部分资产购置后长时间被搁置,无形中使资产价值降低,使用率及成果转换率也随之降低,最终导致浪费的结果,所以固定资产购置要提前布局,充分论证才能使固定资产物有所值,乃至物超所值。
3.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缺位。部分行政机关无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甚至简单的将资产管理作为财务人员的一项工作来做,这明显违反了会计内部牵制制度“账物分离”的基本原则;也有的单位虽然表面有专人管理,但基本上是“谁用谁管、谁买谁管”的简单管理,保管人员众多,责任不明,一旦发生变更业务,就会出现“人找不着物,物似无主”的混乱现象。
4.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固定资产购入后,由于分配制度的不健全,造成谁需要谁去拿,谁拿谁负责的问题,造成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甚至不入账。导致年底盘点、决算账物不符的情况,影响财务决算的准确性。
5.对报废固定资产界定不严。对无法使用或存在使用隐患的固定资产,缺少技术考量的环节,能不能用,能怎么用,能用多长时间缺少专业人士的建议,造成固定资产使用者“不想用就换”的错误想法,使得部分资产没有达到报废标准却被认定为“报废”。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压实资产管理责任
一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固定资产管理事关单位的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管好用好固定资产首先需要单位领导层面高度重视,列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集体研究决策固定资产配备计划和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部署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杜绝随意性决策以及插手资产采购招投标事宜等。二是落实资产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资产购置、出租出借及处置审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管理检查和清产核资,指导使用部门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三是落实资产使用部门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固定资产专人管理制度,将使用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间办公室并绑定具体使用人员;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及时盘活存量资产避免浪费;就资产配备、报损报废需求进行严格论证,确保符合规定标准;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管好用好资产的责任意识。
(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考评奖惩制度。结合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以及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对各单位、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特别是资产使用效益情况进行考评,对资产管理好的部门或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资产损失的,除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必要的处罚外,还要按责任和损失程度进行赔偿。真正把固定资产管理与单位、部门、个人利益挂上钩,促进严格规范管理。二是制定资产配备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一套科学的各类资产配备标准,明确配备的种类、品目以及人员规模、业务指标等因素相关的数量标准,使资产配备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建立行政机关清产核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明确清查方法、时限、分工以及清查结果处置办法。四是制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规程。全面梳理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从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所有环节的工作规范,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职责,促使相关责任部门密切配合、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资产全流程管理
一是管好存量。重点抓好日常使用管理,及时办理登记、调拨手续,确保账、卡、物实时相符,比如海关系统推广使用的固定资产二维码技术、大型资产卫星定位技术、办公设备绑定个人等做法都有利于日常管理;定期开展盘点核查,特别是对容易流失的固定资产逐项清点核实,避免资产非正常损失;及时开展资产维护保养,尽可能延长资产使用寿命;倡导修旧利废,及时盘活闲置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是管好增量。根据存量资产状况,充分调研论证,科学测算新增资产配备需求,严格按配备标准审核把关,编好各年度资产配备计划,确保资产配备到位后能够真正发挥效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办公设备、家具等预算标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验收手续;及时办理固定资产配发及登记入账手续。三是管好减量。严格按照制度标准审核审批固定资产报损报废事项,实地察看固定资产状况,组织专业技术部门或人员进行鉴定,把好报损报废关;抓好报废资产处置工作,通过招标、竞价等方式确定回收企业,及时收回资产残值入账。
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 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