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构建新型车辆保障体系 确保圆满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2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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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廉洁政府和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和示范意义。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中央车改有关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核心意识,坚持法治思维,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工作成效显著。

  一、河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本情况

  (一)基本完成核发部门编制通知和取消车辆处置工作。

  结合我省各地市、各参改单位实际工作需求,经认真调研论证,对全省参改部分单位车辆编制数进行调整,正式下达了各参改单位的车辆编制通知。其中,共核定108个省直单位保留一般公务用车编制1035辆。共组织省直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拍卖会八场,共拍卖车辆1110辆,成交金额约4498万元。此外,调剂使用127辆,报废350辆。各省辖市、直管县共处置车辆36022辆。据统计,目前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已基本处置完毕。

  (二)公务用车平台化建设情况。

  根据中央车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要求,目前我省18个省辖市均已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各地结合实际,对平台建设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从目前运行效果看,各地将部分保留公务用车交由平台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使用。一方面,便于对各单位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车辆的合法合规使用;另一方面,大大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了车辆运行成本,基本实现了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建设预期。

  (三)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央车改精神,为加强对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我省于2016年启动了全省统一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探索以信息技术手段推动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将全省一般公务用车全部纳入我省大数据信息平台管理,截至目前,省级信息平台监控中心建设已经完成,正在对系统的开发、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我省公务用车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1.省级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省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围绕管理、使用、监督、分析、服务五项核心功能,通过以移动互联网技术、卫星定位系统及车载OBD设备等为实施手段,实现规范管理、统筹使用、运行可控、资源共享、信息安全的目标功能。

  我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采用监理制。同时,为加快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进度,采取“边开发、边建设、边测试、边完善”的原则。先期启动“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监控中心”的建设已经完成,便于前期对信息平台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和完善,待平台测试完毕后再将各地接入平台。

  在管理信息平台软件开发方面,目前,正积极对信息系统软件开发不断修改和完善,从信息系统的账号设置、功能实现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出需求,力争实现信息系统功能最大化,逐步提升我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该系统计划于2017年6月底前上线试运行。通过预留端口方式,将省、市、县三级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全省一张网”。

  2.市县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据调研,部分市县已先于省级开展了公务用车信息化工作,为全省提供了宝贵经验。各地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的功能基本相似,均能实现对车辆的实时定位、轨迹跟踪及数据统计等等。同时,由于他们的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模式不尽相同,可供省级和其他地区学习、借鉴。

  从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运行效果看,一是可以实现对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的定位监督,确保规范用车;二是可以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车辆状况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提高车辆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三是运用管理信息平台调度车辆,可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

  (四)公务用车标识化建设情况。

  1.前期准备工作。

  2016年以来,我们对河北、四川、天津等15个省市实施公务用车标识化情况进行了解和学习,为我省推进该项工作提供了借鉴。同时,我们于2017年3月7日向省直各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统计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情况的通知》,对省直机关车辆情况进行全面的统计和梳理,为推进公务用车标识的张贴工作提供了车辆基础数据。

  2.标识设计和甄选工作。

  2017年2月,通过多方对比,我们委托全国知名商标设计公司负责设计我省的车辆标识,经反复筛选和修改,最终形成五个备选方案。

  同时,我们起草了《河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公务用车标识的张贴范围、张贴标识的费用、监督电话设置、实施步骤等问题都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意见。

  目前,《通知》连同标识设计方案已经省政府审定,正在组织实施,计划6月底前全面完成我省公务用车标识张贴工作。

  (五)事业单位车改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中央车改工作进程及省车改办的工作部署要求,我省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草拟完成。同时,开展了对省直事业单位参改车辆的统计摸底和报表填报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央和我省车改工作总体部署,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体会

  在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省级和各市县对改革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和有益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一)取消公务用车处置方面。在过户环节,我省实行车辆过户、上牌等统一代办制度,加快拍卖车辆的手续办理,确保拍卖过户工作顺畅有序。我省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执法执勤车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限期完成取消车辆上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保证问题车辆的顺利处置。同时,赴现场指导了安阳、开封、许昌、焦作等地多场拍卖会,加强了对各省辖市车辆处置工作的督导。

  (二)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我省各省辖市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求,对车辆服务平台建设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如:新乡市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了40多辆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全市大型阶段性攻坚工作的临时保障用车;安阳市集中保留公务用车93辆成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平台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以国有资本注入形式委托市公交公司负责运作等等。

  (三)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面。安阳市将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委托市公交公司负责,由市公交公司负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日常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完全市场化模式运行;鹤壁市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鹤壁市两家国企保险公司达成三方合作框架协议,通过购买平台所属车辆的保险,由保险公司以增值服务方式委托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为平台车辆安装车载终端、公务车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后期维护和网络服务,利用三方合作的模式,减少了项目建设的财政支出。

  (四)公务出行保障方面。郑州市探索建立共享使用权机制,在车改单位内部形成一个统一与分散相协调的公车运行保障环境。遇到大型活动、各类市级综合督导检查,需要集中乘车或在一段时间内集中使用多辆公车的,可由公车主管部门统一调用分散的单位用车和司机,提供集中车辆保障。新乡市建立了“单位自留车辆为基础、接待办车队为专项、市级综合服务车队为应急、社会化租赁为补充”的四级公务出行保障体系。宝丰县多措并举“确保公务出行,确保工作运行”:一是将参改单位公务交通补贴的30%拨付给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由该办公室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拨付给县发投公司牵头组建的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用于支付公务用车保障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剩余的70%随经费拨付各参改单位,由单位自行统筹发放。二是通过建立公共自行车系统、优化公交网络和开通公务公交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在有效解决公务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同时,也切实方便了市民出行。三是鼓励各参改单位结合实际和工作需求,采购符合相关规定的电动车和电动汽车,保障非参改人员在规划区域内的公务出行。

  (五)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方面。许昌市对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司机进行文明服务培训,规范服务用语,用车人员对服务质量进行现场签字评议,并通过电话或者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不定期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了公务用车平台服务水平,得到用车单位的肯定。

  (六)在保留公车管理方面。兰考县量身打造公车“身份牌”,对全县所有保留公车,全部建立编制卡(一车一卡),包括(车牌号、用车单位、公车品牌、购车时间、车型、排量、座位数、车辆调动情况)等信息,实施统一管理,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七)引入社会化服务方面。汝州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的要求,出台了租用新能源电动车暂行办法,对申请租车事由、审批流程、租车费用等方面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固始县与县城投公司下设的固始政合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社会化服务框架协议,由公司提供车辆保障,各用车单位提供司乘人员,服务价格随市场变化合理调整,有效缓解了正常公务出行的紧张状况。

  目前,我省新乡市和许昌市正与滴滴公司进行合作探索,就保障各单位公务用车的具体模式和方案进行探讨,双方合作的基本模式已初步制定,利用滴滴公司的租车系统充分调动私有车辆保障公务出行,预计成功合作后将大大提升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的保障效果。

  三、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我省车改后公务出行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经验做法,2017年4月底,我省组织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车改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赴新乡市、安阳市、鹤壁市及所辖部分县乡进行了专题调研。这次调研深入到乡镇一级,对我省基层车改情况有了较为真实的掌握。

  通过调研发现,在我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市县两级的公务用车由于数量较为充足,用车频率和使用范围有限,基本能够满足各单位的公务出行,但在乡镇一级公务出行保障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公务车辆数量较少。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基层乡镇政府一般保有3-4辆一般公务用车,用以保障乡镇干部下乡入村、机要通信、应急等工作。由于工作任务较重、乡镇路况差、车辆运行成本高等原因,日常公务用车需求也难以满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基层乡镇政府基本只保留1-2辆一般公务用车,用于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的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等,乡镇干部日常下乡入村用车都不能保障,矛盾更加凸显。近两年,随着乡镇工作任务加重,中心工作日益增多,如扶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维稳等,乡镇公务用车需求更加难以保证。

  二是领取车补人员比例较低。据调研统计,我省仍有半数县(区)车补没有发放到位。其主要原因是:基层单位组成人员性质复杂,混编混岗情况较为普遍,难以明确发放人员名单。同时,据了解,符合车补政策的乡镇干部一般占全体干部比例的1/4-1/3,偏远山区比例更低,只有1/5左右。且领取车补人员组成多为离退休人员和新考录公务员,单位中层领导和骨干力量大都不符合领取车补条件,导致部分干部产生负面情绪,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县乡政府决定暂时不发放车补。

  目前,这两个问题已较为严重地影响到了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日常工作开展,亟待加以解决。

  四、公务出行保障体系构建设想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省党政机关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以加强保留车辆的使用及管理水平为主,提高保障能力;二是以积极引入社会化服务为辅,构建、完善新型公务出行保障体系。

  (一)加强对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监督。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我省出台了对保留车辆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对车改后保留的机要、应急等一般公务用车的使用条件和范围等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待中央出台保留车辆管理相关办法后,我们将及时修改完善暂行办法,切实做到保留车辆管理科学、使用公开、利于监督,实现规范用车、合理用车。目前,我省已有13个省辖市出台并实施了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细则,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较为规范。

  2.转变公务用车管理方式。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公务用车信息平台建设和标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努力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对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各用车单位合法、合规用车,做到保留车辆管理科学、使用公开;二是实现对保留公务用车的实时定位和轨迹监控,起到对车辆使用的监督作用;三是通过管理平台数据采集和分析,科学调配和调度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各单位出行需求。

  (二)探索分类引入社会化服务。

  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我们建议各级主管部门积极探索、认真研究,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确保各级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省市一级层面,由于车辆租赁市场较为成熟,在购买社会化服务时,可以考虑实体租车企业与网约车结合的方式,通过长租、短租和电动车分时租赁等形式满足不同的用车需求。在县乡一级层面,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较为特殊,社会化服务环境不成熟,临时性、突发性的公务用车需求较多,各种矛盾突出。针对此种情况,建议积极探索网约租车等方式的社会化服务,充分调动个人自有车辆和社会车辆运力,保障县乡中心工作的用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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