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职能转变 强化服务保障 扎实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要求,聚焦目标精准发力,积极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努力实现服务效能升级,大力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职能转变,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
(一)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强化集中统一管理。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本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不断优化相应机构设置、加强职能建设。2013年1月,将“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强化了对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管理职能。按照本市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要求,加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与建设,重新制发了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定”规定,优化完善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务人员履职,明确决策程序和办事规范,保障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依规、高效运行。
(二)做实管理顶层设计,优化机关事务管理格局。按照中央提出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积极构建“主管本级、指导下级、协调全局”的机关事务管理新格局。进一步理顺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管理与服务等权责关系,建立管理层次明晰、管理幅度适当的管理机构,理顺机关事务管理关系,提高资源调控能力。全力破解涉及长远发展的制度瓶颈问题,聚焦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方面,立足手段创新和资源整合,按照项目化的方式确立具体改革任务,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二、改革创新服务保障模式,着力提升管理能级
当前机关事务改革发展已经迈入深水区,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浮出水面。我们充分利用好当前“放管服”改革的时间窗口,积极构建管理服务保障新体制新机制,着力提升机关事务创新改革成效。
(一)创新资产资源管理路径,着力提升管理成效。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思路,突出机关国有资产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衔接,探索国有资产统一受理、统计、调剂、处置平台建设;研究推进国有资产政事分开的管理模式,以清单管理的方式,进一步细分机关事务行政管理与事务管理的权限范畴,推进了职能贯彻落实。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顺利完成了216家市级机关(含102家所属单位)和16个区的改革任务,加强车改后留用车辆管理,按照“配备标准化、使用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要求,积极做好车辆属性化、标识化、平台化管理和审批管理。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有序推进统一归口管理,着力实现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统一建设、统一调配、统一维修、统一处置;严格按照中央和本市有关要求,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控制维修改造项目,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及时整改;积极推进办公用房资源集约利用,基本形成了“三圈一点”集中办公格局,共享共用后勤服务设施资源,有效降低管理服务保障成本。
(二)调整优化业务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审批改革。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共梳理出10大类、59项行政权力,实现权力入“单”,形成按“单”用权,强化全过程监控,增强权力的透明度。结合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机关事务行政审批改革,建立上海市机关事务行政服务中心,优化完善了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形成“一口受理、多头分办、网上审批、统一反馈、全程监控”的机关事务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审批监督体系,充分运用监管平台系统,对每项审批的每个环节进行监控监管,对任何违规、拖延等现象倒查追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追。
三、强化机关事务监督管理,确保改革推进效果
加强监管是确保机关事务“放管服”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机关事务创新发展远景目标的重要制度安排。我们在推进“放管服”改革过程中,积极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各项权力运行,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手段,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一)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推进管理活动公开透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严格遵守集体讨论决定的议事规则,实行集体领导与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基建项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实施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专门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通报,做到公开、透明。进一步推进机关事务政府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年度部门决算,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革新监管机制与手段,切实提升整体行政效能。按照“用大数据管理大资产大事务”和“互联网+机关事务”的总体格局,统筹推进“智慧平台”建设。建立资金信息管理平台,及时掌握资金流动,实时监控机关运行经费(资金)的审批、流向、支出和使用情况,严管预算编制、执行、审核重点环节,严把授权、支出、结算重点关卡,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整合和优化现有数据库资源,打破原有数据孤岛化、碎片化状态,将行政办公、国资管理、能耗管理、安全保卫、行政审批、财务管理、服务保障等相关业务,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互通互享;在整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通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数据库的基础上,实现资产资源服务智能、动态管理,实现统计分析、身份识别等功能,提高集约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内控建设和管理,强化机关事务风险防范。按照自身建设要求,积极推进内控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局内部控制规范》,推动形成严格按程序和规范办事的长效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开展预算绩效评估,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大审计力度,及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合同订立、项目招投标的法治监督,制定了《局合同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吸收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会商研讨,通过部门联审、引入专业法律服务等方式开展合同审核工作,实现财务、法规、审计、业务部门多方协作,规范合同订立程序,提高合同法律风险控制水平。
在积极推进机关事务“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比如在体制机制方面,部门之间仍存在职能边界不清、权限交叉重叠、权责不匹配等问题;在服务保障方面,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水准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等等。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继续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着力解决“放管服”改革过程中的矛盾与短板,努力实现上海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水平的新飞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