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实干 务实创新 深入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2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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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017年8月,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向江西省委、省政府呈报了《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建一周年工作情况汇报》。8月11日,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在报告上作出批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建一年来,运转高效,成效显著,既较好地履行了管理、保障、服务功能,又解放思想,推进了体制机制的创新实践,受到了国家局的肯定和机关干部职工的好评。望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要求,继续努力,久久为功。本文总结了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一年来,在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方向,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2016年4月,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组建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全省机关事务工作。2016年8月,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式组建成立。一年来,我局切实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实现了组建工作平稳过渡,保障了党政机关安全高效运转。

  一、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情况

  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着力推进机关事务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加速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规范化、职能化、标准化建设,为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深化改革创新,实现了全省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的集中统一。我局组建一年来,深化改革创新、主动担当作为,逐步建立了横向集中统一、纵向指导监督的机关事务管理体系。横向来看,我局整合了省四大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能,统一管理全省党政群机关事务。局机关内设13个处室、8个直属中心、16家局属单位,职能涉及服务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住房制度改革、驻外办事机构清理、资产管理等。服务保障范围包括5个省级集中办公区、19个房改房住宅区以及1个省级干部集中住宅区,保障区域面积近百万平方米,保障人数上万人,实现了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高度集中。纵向来看,全省11个设区市已全部设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100个县级行政区划(22个市辖区、10个县级市、68个县)中有92个设立了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省市县三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基本实现全面覆盖,机关事务系统职能履行整体同步协调推进,自上而下的工作交流和业务指导关系逐步理顺。

  (二)全面履行职能,实现了服务保障水平的提升跨越。以省行政中心和省四套班子老办公区为核心,坚持规范、优质、高效服务,辐射带动全省机关事务部门高质量、高标准地为党政机关和干部职工服好务。资产管理方面,按照集中统一管理要求,着力推进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等有关工作,启动了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开展省级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资产清查登记,推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高效管理。物业服务方面,建立“1+7”的物业管理运行机制,统一管理模式、服务制度和保障标准,大力推进物业服务社会化,实现企业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会议服务方面,科学设计会议流程,紧扣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总结三个重点环节,完善会场管理办法、会议服务流程、会议服务标准等,确保会议服务有条不紊、优质高效。餐饮服务方面,积极探索餐饮服务保障新机制,引导4家国有餐饮单位进行良性竞争,从严把控菜品供应、成本核定、卫生标准等重点环节,组织餐饮技能培训交流,开展“赣菜活动月”等活动,满足个性餐饮需求,打造特色的餐饮服务,累计保障140多万人次安全就餐。办公服务方面,搭建省行政中心管理协调委员会等沟通协作平台,强化人员车辆进出安全管理,优质高效做好办公服务,营造了和谐、有序、舒适、绿色的办公环境。不断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打造了一个涵盖金融、文印、医疗、票务、超市等10余项服务功能、30家服务网点的配套功能服务区,为干部职工提供了高效便捷服务。

  (三)倡导厉行节约,实现了党政机关运转的高效集约。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围绕节约型机关建设主线,构建资源统筹、集约高效的现代机关事务管理体制。一是以考评激励为抓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科学发展考核和省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将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情况纳入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和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精心编制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进一步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围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切实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报告会、主题展览、健步行、节能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广大干部职工“我要节能”意识日益增强。突出抓好5个省级集中办公区节能工作,努力打造全国省级集中办公区的节能样板。二是以公车制度改革为抓手,公务出行高效便捷。及时修订公车制度改革后各项配套政策,逐步健全了全省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全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搭建了省、市、县三级公务用车平台,有序推进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公务出行全省“一张网”。研究起草了全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省直事业单位实施方案,根据中央要求稳步有序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三是以统筹安置为抓手,原省政府大院一、二号地块搬迁基本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四大家老办公楼公共部位维修改造、办公用房腾退移交工作,完成92家省直单位(含下属单位)搬迁安置,涉迁办公楼28栋(处)。积极推进原省政府大院一号、二号地块收储工作,并圆满完成了土地移交。积极克服重重困难,切实抓好4家局属单位和1栋自管住宅楼搬迁工作,目前住宅楼已完成拆除,3家局属单位已完成搬迁,省政府印刷厂过渡厂房建设进展顺利。四是以职能转变为抓手,驻外机构精简规范。认真抓好了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全省121个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仅保留37个,撤销了82个,整合了2个,精简整合率达69.49%。依法规范驻外办事机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办事机构职能转变,保留的办事机构逐步实现转型发展、规范运行。

  (四)培育优良局风,实现了干部队伍形象的提升优化。着力开展站位、能力、形象、文化提升工程,培育形成“忠诚、规范、高效、创新、廉洁”的江西机关事务干部队伍作风,增强全局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号召力,努力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在全省站前列”的机关团队。一是站位提升工程。机关事务工作为党政领导服务最直接,保障党政机关办公区运转工作最基础、最关键,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省管局成立后,我们立即召开全省机关事务干部大会,迅速统一思想,要求全省机关事务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主动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二是能力提升工程。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着力开展“强基创优”为主题的干部能力培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先后举办了机关事务干部专题研修班、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平台建设培训班、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培训班等,不断拓宽干部视野、提升干部素质,真正实现“强思想基础、强工作基础、强素质基础,创优质服务、创优良管理、创优秀队伍”的目标。三是形象提升工程。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服务为先理念,崇尚担当实干精神,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如我局服务保障处副处级干部、卧龙路办公区服务中心负责人王志辉同志三十年如一日,始终奋斗在服务保障一线,2016年11月30日,因积劳成疾,突发脑血管疾病不幸离世,年仅48岁。他把毕生精力都献给了所热爱的机关事务工作,为全省机关事务干部职工树起了一面旗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刘捷同志对其事迹作了重要批示。四是文化提升工程。坚持以文化凝聚人心,以文化激发活力,不断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创办《江西机关事务》杂志、改版省管局网站、建立机关事务微信群、公众微信号,搭建了对外宣传和对内交流的优质平台。建立党内关怀和帮扶机制,对生育小孩、生病住院和发生家庭变故的,及时送去组织的关爱,加强对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及时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入学、入托等问题,让干部职工真切感受组织温暖。

  二、制约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问题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一年来,总体运转顺畅,但与先进省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市县层面存在一些与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机构设置不够完善。2016年6月,景德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式成立,我省设区市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现全面覆盖,但县级行政区划中仍有8个未设立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有的设区市所辖的12个县级行政区划中仅有5个设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他县级行政区划的机关事务工作分散在政府办公室、接待办等多个部门,导致机关事务工作的上下指导监督难以全面实现。

  (二)职能配备不够均衡。机关事务工作职能设定不够均衡统一,核心职能呈现逐级弱化现象。从省级层面来看,职能含糊、交叉、缺失等问题仍然存在,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管理等职能缺失,资产管理职能落实艰难。从市级层面来看,职能配备强弱不一、管理职能有多有少。有的市管局管理职能与省管局相仿,有的市管局仅有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共机构节能两项管理职能,有的市管局甚至仅有公共机构节能一项管理职能。从县级层面来看,部分县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更是只有后勤服务这一项基础职能,基本等同于后勤服务中心。各级机关事务管理职能配备不一、逐级弱化、权责不清等问题阻碍了机关事务的规范管理和协调推进。

  (三)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长期以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重服务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长期滞后,标准化进程推进缓慢。《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至今尚未正式出台,目前仅有《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江西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单项制度,难以为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开展提供完备的制度支撑。同时,各项管理、保障、服务标准规范尚未建立,同一工作、同一事项在各地区各部门实施过程中标准差别较大,主观性、随意性较为突出。即便是已出台的一些标准,受职能配备等因素影响,约束性、针对性和规范性不强,结合实际细化不够,导致有些标准在基层难以落实到位。

  今后,江西省机关事务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主动把机关事务工作提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去定位、去谋划、去落实,不断深化机关事务“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管理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着力加快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与现代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抓紧出台《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修订《江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制定《江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提供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

  二是着力加强市县机关事务机构建设。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争取将实际承担了行政管理职能的市县机关事务部门转为行政机构,并就加强市县机关事务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备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出台专门文件,确保机关事务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效。

  三是着力提升服务管理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的制度标准,健全机关运行实物定额、支出定额、资产配置、物业服务等标准,提升服务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认真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管理、驻外办事机构日常监管等工作,确保《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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