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管理打基础 创新思路抓保障
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公车制度改革工作中,创新思路,严格管理,扎实作为,主动高效,赢得市、县各级领导干部的一致认可。
一、提前谋划,严格管理,筑牢公车制度改革工作基础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印发以后,汶上县将公车制度改革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随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汶上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更是将公车制度改革列为公车管理工作的重点,完善档案、摸清底数、广泛调研、建立平台,为改革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一)严肃处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为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4年3月,全县统一部署,由县委两办、县纪委牵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参与,组成专门督察组,有针对性地对超标、超编、超豪华装饰、违规使用车辆等进行了专项清理督察,共收缴处置违规车辆63辆。通过专项清查,进一步肃清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为下一步的公车制度改革工作扫除了隐患。
(二)全面完善公务用车“一车一档”电子管理模式。汶上县通过建立公务用车“一车一档”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实现了对全县公务用车的实时管理。从严把握公务用车的更新配备审批工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更新车辆的审核、备案、审批、入户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更新车辆的统一处置、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杜绝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行为。公车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以后,我县对各参改单位的现有车辆信息一目了然,为我县快速准确地制定有关政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三)成立政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随着公车制度改革大幕逐渐拉开,公务用车集中保障模式势在必行,汶上县立足实际,对车改后的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提早谋划,在建立集中保障平台工作上先行一步。2014年6月成立了汶上县政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保障公务的原则,开展汽车租赁服务,这就是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的前身。政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成立,及时有效地解决了车改后公务出行的保障问题,推进了公车制度改革整体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大胆创新,勇于担当,提高车改后公务出行保障效率
汶上县将车改后公务出行保障列为公车制度改革的主要攻坚任务,县车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订了适合我县实际的公务出行保障办法。
(一)建立公务用车保障平台,保证机关出行效率。依托县政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立了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调度科负责日常调度,公开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本领强的驾驶员,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自运行以来,公务用车保障平台运转良好,充分保证了公车改革以后县级重大活动及各参改单位的公务出行需要。
(二)完善差旅费有关规定,确保公务交通补贴和差旅费做到良好衔接。研究制定了公务出行保障办法,规定保障区域外公务出行个人选择出行方式的,单位按差旅费相关规定报销费用;个人公务需要租赁车辆出行的,租车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也可以从个人应报销的差旅费中冲抵租车费用,单位可视情况建立个人账户,提倡集体租车出行。严把两条红线,即车补保障范围内,参改人员不能既领取交通补贴,又超范围使用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保障范围外,参改人员不能既领取差旅费用又乘坐保留公务用车或单位租赁的车辆。
(三)对上交车辆进行合理调剂,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浪费。自中央印发公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后,一般公务用车更新配备一直处于暂停状态,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已接近报废状态,公务出行成本明显增加。为充分有效地利用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浪费,从车改封停车辆中选取了车况较好的39辆车,在全县保留公车编制范围内进行调剂、更换使用。剩余的进行公开评估拍卖或报废处置。
(四)保留公车实行“台账化”管理,建立派车审批制度。目前,各单位保留的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都已张贴“汶上公务”标识,下一步还将配备卫星定位系统。要求各单位保留公务用车都要建立管理使用台账,明确使用时间、审批流程、业务内容,并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派车制度,谁签字,谁负责,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单位保留的执法执勤车和行政执法车还要明确到一线执法岗位,严格限制使用范围,非执法执勤业务不能使用执法执勤车辆。
三、立足长远,保障工作,形成公务用车规范管理新常态
公车制度改革完成以后,在管理使用保留公务用车上应坚持以切实保障实际工作为根本出发点,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拓宽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使用范围,避免闲置浪费。针对保留的公务用车,应坚持以保障实际工作为主,可用尽用的原则,适当申请拓宽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的使用范围,特别是对部门督察督导、驻村联户、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要纳入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使用范围以内,提高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使用效率,减少车辆的闲置浪费,强化公务出行保障能力。
(二)尽快制定机要通信应急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要完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建立车辆使用台账,规范派车审批程序,节假日一律集中封存,重大公务活动申报备案,制作明显标识,加装卫星定位管理系统,严禁公车私用行为。要严格控制各单位保留的机要通信车、应急公务车以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更新、配备审批工作,既要控制住公务用车底数,也要保证有关部门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灵活适用的综合性执法用车服务平台。严格限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单位等非一线执法执勤岗位不得配备执法执勤车辆。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建立跨部门综合性执法用车平台,以保障实际工作需要为主,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节约执法成本。鼓励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专用摩托车作为执法执勤交通工具。
(四)加大纪委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纪委、财政、机关事务、审计部门的信息交流和资料共享,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超标准、超编制配车行为,严格控制以机要通信应急、特殊专业技术等名义配备旅行车、越野车和商务面包车(15座以下),坚决杜绝私车公养、转移消化公车费用等行为,实行纪委监督常态化、审计监督专业化,彻底杜绝公车腐败问题。
作者/山东省汶上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翟培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