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着力构建简约绿色办公方式 ——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掠影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2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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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十三五”以来,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坚持节约优先与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与统筹推进,坚持考核评价与表彰激励,坚持政策引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的原则,持续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有效保证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依法有序推进,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从“人、财、权、法”四个方面入手,全面落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江苏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有关要求,更大力度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节能工作量化目标,努力构建节约型办公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

  一、围绕“人”这个关键,加强统筹协调,变部门单打独斗为各方齐抓共管。事业发展,关键在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是机关事务管理局一个部门干部职工的事,必须充分调动各部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一是牵头抓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市进一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位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议事协调作用,积极加强与市发改、经信、财政、建委、环保、规划等部门,科教文卫体等系统和各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起“点线面”结合的节能管理组织架构,形成统筹领导、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有的放矢,加强节能工作培训。市局每年组织开展节能政策法规、能耗统计、节能新技术等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培训,并进一步细致划分培训对象和内容,对市、区级公共机构,对合署办公和独立办公的用能单位,对节能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能耗统计人员开展分系统、分层次、多批次的培训,从而有效提升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努力形成人人主动节能、人人推动节能的工作格局。三是营造氛围,加大节能环保宣传。自2015年起,全市先后举办三届“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减碳宣传月活动”,通过节能减碳产品展、环湖健步走、书法摄影展以及节能进校园等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动员市、区各级公共机构、科教文卫体等系统共2万余人参与节能宣传,进一步突出公共机构节能在全社会的“领跑”作用,让节能环保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二、狠抓“财”这个保障,积极开拓创新,变节能软目标为刚性硬约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能否有效推进,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必须创新方法,用适当的财力撬动各方的力量,花小钱、办大事。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在推进节能技术改造过程中,与财政等部门沟通,积极争取财政引导性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节能工作中的标杆作用,鼓励引导各级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PPP等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节能改造。2016年全市各区及各系统完成各类节能技改项目70个,投入节能技改经费达2800万元。二是积极推动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紧盯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对已经取得较好节能效果的餐厨余垃圾处理、警务亭玻璃贴膜、氟水厨具清洁、节能灶具、太阳能路灯、海绵道路等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让各单位在推动节能工作中节省资金、得到实惠。同时,指导跟进市地税局、鼓楼区、栖霞区、鼓楼医院、金陵科技学院等公共机构的能源监管平台建设,并在全市部署推动,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真正起到降本增效作用。三是从严把控能源资源消费预算。着力强化能源消耗标准制定,并作为编制年度能源资源消费预算的重要依据。市局与市质监局、南京工业大学共同制定《南京市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电指南》,明确用电先进值、合理值、限额值等标准,将能耗定额通用型标准运用于日常节能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指南》在节能刚性约束上的指导性作用,以此为依据设立市公共机构节能技改专项经费,支持公共机构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工作和运用节能绿色新技术、新产品,争取在“财”上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三、用好“权”这个手段,健全考评体系,变工作推进乏力为执行落实有力。市局严格依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积极探索用考核权、评价权推动全市节能工作的有效途径。一是明确考评办法。研究出台《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市对区考核评价办法》《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南京市市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文件,通过“市对区综合考核”和“市作风建设评议——厉行勤俭节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督促推动各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提高执行效率。二是定期调研推动。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和调研活动,研究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实施意见,积极反馈节能工作新情况和经验成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现实问题,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创新力、执行力和推动力。深入调研并收集教育、卫生系统及11个区上报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42.4万平方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9个,能源审计项目22个,水平衡测试项目13个,为下一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2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做好准备。三是加强表彰激励。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有关要求,市局积极探索完善示范创建奖励机制,在对国家、省级示范创建单位表彰基础上,积极研究增加对市级创建优秀个人的表彰奖励,力求将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挖掘全市公共机构的节能潜力,激发公共机构和干部职工开展节能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2017年,全市成功创建8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7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2016年首批创建20家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四、夯实“法”这个基础,强化制度规范,变抓一时为抓长远。健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做好节能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节能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保证。一方面着力强化法制化保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市局牵头研究制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出台《南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从制度上强化和规范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与市经信委联合印发《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进一步细化明确全市节能工作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为顺利完成国家、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定准方向,打牢基础,切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法制化轨道运行。另一方面着力提升规范化水平。市局进一步夯实全市节能基础信息工作基础,狠抓能耗统计分析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市、区多层级基础数据核查,推进能管平台建设等手段,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的准确率,提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为标准制定和规范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十三五”时期,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围绕“人、财、权、法”四个方面,全面夯实节能工作基础,统筹协调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大力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做到全省领先、全国前列,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作者/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杨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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