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举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地方专题培训班
1月19日,国管局在京举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地方专题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财政等部门的90余位同志参加培训,国管局副局长王永红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王永红强调,要充分认识抓好《办法》贯彻实施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作用的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重点领会规范管理、保障公务、厉行节约的主旨目标,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设计,编制和标准管理的政策要求,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益的创新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强化业务督导检查,确保《办法》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万劲松副司长通报了全国公车改革进展情况,强调了推进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国管局资产管理司公务用车管理处就《办法》修订背景、意义和条款内容作了全面解读。各地区参加培训的同志围绕贯彻落实《办法》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办法》出台的时机好,彰显了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内容好,很给力、很解渴,确立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新体制、新模式,有助于从源头上解决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领导对贯彻落实《办法》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目前各省均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大部分省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大家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认真组织宣传培训,积极做好贯彻实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抓紧推动《办法》落地见效。(本刊记者)
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构建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公务用车管理新制度
国管局资产管理司
公务用车管理是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和内部治理的重要领域,不仅关系到机关职责履行,更关系到党风政风,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1+20”制度建设分工,国管局牵头负责《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资产管理司承担相关具体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完成了中央交办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不久,中央发布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再一次向全国人民表明了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我们要把抓好《办法》贯彻实施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构建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公务用车管理新制度。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站在了新的起跑线上。《办法》作为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顶层制度文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办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抓好《办法》贯彻实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在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监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公务用车领域“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在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中,涉及公务用车的仍然占有相当比例,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规范管理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新部署,中央政治局重新修订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对公务用车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办法》着眼于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出行、落实厉行节约要求,通过严格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监督问责,从制度上构筑防范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问题的防线,着力防治“车轮上的腐败”。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就是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细到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中,是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必然要求。
(二)抓好《办法》贯彻实施,是巩固公车制度改革成果、规范保留车辆管理的现实需要。2014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党政机关取消保障普通公务出行的一般公务用车,保留机要通信、应急保障、执法执勤等必要的定向化保障车辆,逐步建立起了以社会化为主的公务出行方式,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随着公车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公务用车管理、公务出行保障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保留的车辆该如何管,怎么用,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总结吸收各地区在改革过程中的有效经验做法,作出相应制度安排,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公车制度改革后规范和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高效保障公务活动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对于巩固公车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推动党政机关实现规范管车、节约用车、有力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三)抓好《办法》贯彻实施,是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机关事务工作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展现新作为、发挥新作用。《办法》以全面实行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为核心,以强化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为指引,体系比较严密,规定比较科学,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符合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和要求。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既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夯实自身履职尽责基础提供了难得机遇,也通过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必将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承担相应职责、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更有力支撑。
二、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催生了新《办法》。《办法》的新,体现在蕴含其中的理念新,体现在践行理念的体制新,体现在强化管理的方式新,是新时代抓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遵循和依据。抓好《办法》贯彻实施,首先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一)坚持节约主线,做到规范管理与保障公务并重。规范管理、保障公务、厉行节约是《办法》修订的主旨和目标。作为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办法》通篇贯彻了节约的精神和理念。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其实质是提高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效益,用最少的投入办最多的事,取得最大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这个意义来说,在公务用车领域讲求节约,目的就是要实现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公务出行保障更加到位,不是为了节约而节约,单纯追求经济上的节约。我们要紧紧围绕厉行节约这条主线,将节约的总要求贯穿于公务用车管理的全流程,一方面依靠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加强和规范各类公务用车管理,杜绝超编超标、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另一方面要在保障公务出行上下功夫、想办法,进一步统筹保障资源、规范保障标准、提高保障质量,为机关公务出行提供合规适度、安全可靠、优质高效的保障和服务。
(二)坚持集中统一,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多头管理、分散管理造成的责任主体不清、管理合力缺失是公务用车违规问题屡禁不绝、公务用车管理低效的重要原因。《办法》在健全完善管理体制上前进了一大步,赋予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管理本级、指导下级的职责,明确要求对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四统一”管理。要统一编制管理,将各类车辆全部纳入编制管理,落实编制核定备案制度,形成编制管理联动机制,实现公务用车数量总控;要统一标准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和排气量标准,杜绝配备豪华车、高档车和违规超出规定标准配车等问题;要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本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经费,杜绝违规购车,实现均衡保障。我们要以《办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从源头上解决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从严从紧,强化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编制和标准是公务用车管理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要按照《办法》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研究细化编制、标准管理相关政策,夯实公务用车管理基础。要注意与公车制度改革政策的衔接,公车制度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是大前提,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必须坚持定向保障的原则;要强化问题导向,根据车改后公务出行保障情况,对不同层级、不同单位车辆编制结构进行统筹调整和优化完善,确保车辆配备向基层、一线和偏远地区倾斜;要处理好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在严格执行《办法》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对于确需超出规定标准配车、配备越野车的,省级公车主管部门要明确程序、严格审核,从严从紧确定配备范围和配车标准,既要实事求是,切实保障公务需要,又必须形成刚性约束,不能把特殊变成一般,随意开口子、搞变通。
(四)坚持务实创新,提升公务用车管理质量和效益。公务用车管理涉及的环节多,专业性强,想要真正管住管好,有赖于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进一步增强专业素养,培养专业技能,以务实的精神和创新的理念,不断提升管理的质量和效益。《办法》在吸收借鉴各地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引入了一些创新举措,比如,推进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实行标识化管理,建立全省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公示和政务公开,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等。这些措施、手段经过实践检验,是行之有效的,对于规范车辆管理、提高保障效率,特别是对于防范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具有积极作用。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创新方式方法,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上下功夫,逐步形成一套更加管用、好用的公务用车管理新模式。
三、持之以恒抓好《办法》落地落实
《办法》发布以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给予了高度评价,寄予了很高期望。能不能得到真正落实,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落实的主动性和协调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主体意识,从管住管好公务用车的大局出发,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稳步推进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统管、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备案、监督问责等规定落地,建立起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办法》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按照《办法》确定的原则要求,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办法》中有具体、明确要求的严格落实到位,只有原则性要求的因地制宜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没有作出规定的按照《办法》提出的原则、精神从严从紧制定政策标准。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深入调查研究,特别要重视基层普遍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兼顾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调整细化配套措施,打通《办法》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认真落实公务用车管理绩效考评、信息公示、统计报告等制度,强化日常使用管理;将督导检查作为抓好落实的重要手段,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指导、检查推动,确保《办法》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加强宣传交流,利用各种载体和平台、推介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相互学习借鉴的浓厚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了好的决策、好的蓝图,关键在落实”我们要稳扎稳打、持之以恒抓好《办法》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质量和效能,为机关事务工作在新时代发挥新作用、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