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贵州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近日,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贵州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
中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出台以后,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对贵州省制定相应配套制度规定作出批示。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两个办法”草案提交省委省政府审议。3月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正式出台“两个办法”,于2018年3月9日起施行。
《贵州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办公用房权属管理、配置、建设、使用、维修、处置等全流程管理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编制、标准、配备、使用和处置等各环节作出了全面规定,“两个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补齐了我省在相关工作开展中的制度短板。今后工作中,贵州省将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两个办法”为抓手,持续加大管理力度,抓紧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深化管理、创新手段,切实提高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