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管理行政资产 提升资产价值和行政效能
广东省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自2012年开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积极探索创新,从“办公用房管理”拓展覆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将资产管理从过去的“台账管理”提升到“价值管理”,从而实现了资产管理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通过实施标准化管理体系,将资产管理中最重要的土地和房产纳入标准化工作流程,实现了将资产管理工作从无序化向规范化过度,从粗放化向精细化过渡,从传统经验型向管理标准化过度。实施五年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开创了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新局面。
佛山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中的土地和房产长期以来都由各使用部门实行“自管自用”,由此产生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产权不完善,大部分使用单位没有办理确权手续,没有依法登记房产或土地权属,造成权属不清,应有的权利得不到合法保障。二是对大部分闲置、出租出借的物业一直是以分散自理为主,未彻底纳入统一监控运营管理。三是资产管理方式长期停留在资产台账与数据目录上的账面管理,忽视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四是各部门自管自用,导致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管理调配的资产资源不够,资源没有达到合理有效利用,大幅度降低了行政机关运行效能。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机构运行效能,盘活各部门资源的使用效率,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从加强资产管理入手,首先开展了全市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土地和房产清理普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全面摸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土地和房产,确立行政事业资产“监、管、用”主体权责
2012年,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历时8个月,对全市市级行政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拥有的土地及房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本摸清土地和房产的状态和总量,对目前管理使用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和系统分析,起草制定了《佛山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和房产清查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确立了行政事业资产“监、管、用”三位一体的运行管理模式: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审批;机关事务局负责实施专业管理;使用部门按规定和标准履行使用者责任。同时,对如何强化资产运行管理方面提出了五个统一:一是统一权属管理。各部门的土地和房产统一由市政府授权指定的资产管理部门作为产权人。二是统一统筹调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保障住房实行统一调配。三是统一租借。非办公用房的出租出借统一由市财政部门审批,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实行统一公开竞租。四是统一规划和维保。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的新建、改建、扩建房产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纳入机关办公用房统一调配和规划管理范围。五是统一处置主体。涉及土地房产的处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实施公开处置。
此整改方案于2014年5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实施。实施几年来,整个资产管理格局和面貌起到很大的变化,资产管理质量、管理效益、管理效率都有明显的提高。
二、实施ISO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将资产管理各环节工作设定标准化工作流程
围绕“核心价值管理”目标,重点抓好五个关键环节:资产接收、资产优化调配使用、资产维护管理、资产处置以及资产信息化管理。
(一)提供完善的配套管理服务。自实施“五个统一”管理模式以来,主动移交给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动产的单位数量每年都呈增长趋势。为防止资产衔接过程中资产价值流失,我局不断改进服务方式,积极与移交单位共同协商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规范各类文档格式,明晰各方权责义务。目前,我局所管理资产台账总量比五年前增长了98%。
(二)优化资产结构、统筹调配使用。资产结构的优化,统筹调配使用是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的核心环节,我局在资产结构优化上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产权置换。将分散的住宅类房产整合,统一置换为办公用房,增加办公用房存量;如:将城市升级改造拆迁涉及15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回迁住房8823.2㎡,通过与关联资产管理部门协商,等值置换为3747.6㎡商铺及46个停车位,之后调配给市级全民健身中心使用。二是使用权置换。如与区机关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的资产,在不变更产权的前提下,置换使用权,合理调整资源使用主体。三是提高资产使用率。推行机关院内合署办公,共用会议室、公用附属用房等方式,有效提高办公用房的使用率和干部保障住房的周转率。
(三)明晰权责义务。对于优良资产的维护管理,我们从四个方面着手保障:一是产权保障。成立专职产权管理维护负责人,每年定下完善物业产权的工作任务。二是规范房屋的租赁使用。结合机关干部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保障住房租金标准,规范了多年来标准不一的租金收取现象,发挥了租金杠杆的管理调控作用。三是推行用房合同制。所有经我局调配安排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干部保障房,均与使用者签订用房使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权义务。四是建立三套房屋管理台账。分别是:办公用房管理台账、保障住房管理台账以及废旧资产管理台账。台账数据全部以信息化数据录入。
三、严格规范资产处置流程
对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处置的各类闲置和废旧资产进行集中处置,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切实将廉洁工作做到位。近5年来,机关事务局共拍卖处置房产137项,总成交金额1.16亿元。在资产处置工作中,采取的廉政措施包括:一是拍卖方案事前报批、规范选取资产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二是依法严格执行拍卖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和有效监督。三是对竞买人悔拍违约事件坚持以法律途径维权,实行全额追偿。
四、推行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资产管理的规范和高效需要信息化技术的支撑。近年来,佛山市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系统的雏形,资产管理系统分为三个子系统:一是办公用房信息化数据系统。二是房地产估价和租金估价系统。三是房地产(保障住房)管理使用信息系统。
我局通过勤奋和努力,用匠心精神建立了自己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覆盖整个资产的生命周期,用专业精神为机关干部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更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围绕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核心,继续为提升机关运行效能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