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 共建 共享 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协调发展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2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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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探索建立市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片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机构职能建设,强化了指导交流,提升了基层自主创新发展积极性,形成了沟通平台共建、课题研究共商、经验成果共享、重点工作共促、上下协调共赢的生动局面。全年召开机关事务片区联席会17次,集中组织省内参观学习14次,省外调研考察3次,组织各类培训4次累计150人次,直接帮助解决市县两级机关事务重点工作难点问题100余个,共同形成课题调研成果8份,为全省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和创新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深受基层欢迎。

  一、创新建立市级片区联席会议制度

  去年,省局党组通过深入调研,在分析新时代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发展规律特点基础上,经反复征求基层意见,探索建立了市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创新指导形式和内容。省局将17个市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划分为4个片区,建立片区联席会议制度,分别由十堰市局、宜昌市局、孝感市局、咸宁市局牵头负责,每个片区明确2个重点课题,不定期召开片区联席会议,丰富了指导的形式和内容,形成了组织便利,机动灵活,沟通高效,调研主题集中,指导方向明确,研讨课题深入的鲜明特点。

  (二)解决发展不平衡矛盾。省局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一个省市县指导交流互动平台,坚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交流,实现了纵横联动,资源互通,促进了互学互鉴,协调发展的目的。

  (三)提升自主发展积极性。市级联席会议制度,让各单位逐步消除“等指导”的被动局面,自觉转换角色,自我加压,“自主学”“相互帮”,形成主动学习经验,主动研究工作,主动指导下级的良好氛围,极大地提升了市县两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自主发展的积极性。

  二、协调推进全省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一年来,各片区始终着眼于提高机关事务工作质量,始终着眼研究片区单位建设弱项和工作难点,有效推动了各片区单位全面建设和机关事务重点工作落实,协调推进了全省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一)推动机构职能建设。各片区注重树立抓系统的思想,既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又统筹兼顾抓好全面,有意识地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拿出有效对策和办法。孝感片区联席会议活动中围绕加强职能建设的重点课题,针对片区个别市县单位没有成立机构的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共同寻找对策,积极争取建立机构规范职能。2017年,黄冈市成立了四个县(区)级机关事务局,实现市县两级机关事务机构“全覆盖”。黄石市、荆州市机关事务局分别在咸宁片区、宜昌片区开展的活动中吸取经验,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政策指导等职能方面与省局对标看齐。

  (二)提升重点工作标准。每次片区活动时,注重学习参观先进单位建设项目,切实让各成员单位看到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借鉴先进经验。十堰片区通过3次联席会议组织参观当地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强化了片区单位抓好节能工作的意识,丰富了抓节能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了抓创建示范单位的标准。鄂州市、襄阳市、随州市等5个地市在片区组织参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后,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利用市场机制,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宜昌片区、十堰片区、咸宁片区在活动中邀请省标质院专家和办公用房信息化平台技术人员授课,有效推动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的落实。十堰片区、咸宁片区、孝咸片区集中组织片区成员单位外出考察学习兄弟单位工作经验,拓展解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等难题的思路。

  (三)创新发展富有成效。各片区在活动中围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以及创新项目,集中组织业务培训、专题调研、参观学习,解难释疑,着力提高机关事务工作人员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能力。宜昌、咸宁片区联席会议认真推广宜昌市“智慧后勤”建设经验,部分单位争取到本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把“智慧后勤”建设纳入到今明两年机关事务创新项目范畴。省局明确武汉、宜昌、襄阳三市作为公共机构实行强制性垃圾分类试点后,各片区积极行动,先后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对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起到了带头作用。十堰片区建立联络员机制、月工作报告制度和季度联席会议制度,采取标准化工作试点先行和节能创新全面铺开的方式推进两个重点课题研究,片区工作得到整体提升。

  三、强化措施,确保片区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有效

  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常议常抓,明确了各层级领导片区工作职责。局领导经常深入各片区调研指导,机关处室先后派出30余人次参与并指导各片区活动,促进片区活动常态化。重点抓好了三项工作:

  (一)抓教育培训。省局领导在调研指导活动、开会讲话、指导活动中反复讲解片区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了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集中组织片区长开展学习培训,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QQ等互联网新媒体,加强对片区长工作的指导检查,耐心细致做好各种协调工作,努力在片区单位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

  (二)抓工作机制。为完善片区工作机制,促使片区活动规范运行,2017年3月,省局研究印发《关于建立市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分片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2017年省机关事务局党组成员联系点工作的通知》,各片区相继制订印发本片区工作方案,按照地域分片、活动要求、组织方法等,逐项狠抓落实,使联席会议活动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抓典型示范。在开展片区联席活动中,省局注重发现、培养先进典型,突出示范效应,增强片区活动吸引力。先后总结推广了十堰、孝感等片区的经验做法,有效地调动了各片区的积极性。目前,开展联席会议活动已经成为全省各片区的自觉行动。

  

  一以贯之巩固改革成果 多措并举保障公务出行

  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自2015年8月启动,至2016年6月全部完成。在中央车改办的指导下,我省严格执行改革政策,全面深入实施改革,持续巩固改革成果,不断强化公务出行保障,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监督管理,巩固车改成果

  第一,推进车辆监控信息化。按照中央车改办有关要求,我省积极推进全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建设信息化监控网络,对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实行实时监控、电子围栏、远程提醒、轨迹回放,达到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目标。目前全省17个地市及直管市、大部分县市区已初步建立了公车信息化监管系统,省直机关公车信息化监管系统也于近期建设完成。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推进省市县三级公车信息化监管系统对接工作,实现车辆信息、实时监控、轨迹数据等信息的互联互通,逐步建成“全省一张网”的监控体系,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公车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第二,完成公车管理标识化。2017年4月,报经省领导同意,我省印发了《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察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全省党政机关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一律喷涂统一的公务用车专用标识。公务用车专用标识不仅亮明了公车身份,还标明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省公车标识喷涂工作已全部完成。我省实施公车管理标识化,在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省直机关喷涂公车标识的照片入选了党的十九大“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正面典型在《人民日报》上刊登。

  第三,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为巩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后,我们先后派出多个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市州县区开展改革后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督查组克服种种阻力,突出工作纪律,坚持制度刚性,做到违规必查、违纪必究。通过调阅车改台账、检查财务票据、实地查看车辆、随机抽样调查等方式,全省共查处改革后公车管理使用各类违规违纪问题123个,已核实并处理有关责任人39人,公车典型违规问题发生率明显下降,有效巩固了公车改革成果。今后我省将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将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形成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高压态势。

  二、优化车辆配置,保障公务出行

  一是紧抓重点,发挥平台保障中坚作用。我省把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平台在保障机关公务出行方面的中坚作用。2016年6月,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后,省、市、县各级均设立了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核定了一定数量的执法执勤用车和应急用车,集中保障党政机关执法及应急工作用车需求。2016年10月,我省在宜昌市召开了全省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现场会,组织全省各级公车主管部门负责人参会,现场观摩宜昌市县两级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和运转情况,大大加快了我省公务用车平台建设进度。目前全省各级公务用车平台全天候待命,24小时保障,集中力量办大事,以较少的车辆发挥了较大的保障作用。2016年夏季,湖北省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省级公车用车平台迅速调度45台车辆,集中投入抗洪抢险工作中。仅7月一月就出车281批次,覆盖全省80%县市区,单车行程最长近6000公里,圆满完成了抗洪抢险用车保障任务。

  二是优化配置,合理调度使用保留车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后,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数量减半。针对这一局面,我们不断优化车辆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保留公务用车效用,确保公务出行保障力度不减。在车辆配置上,秉持“好钢用在刀刃上”原则,车辆配备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地市级执法执勤用车保留60%,县级以下执法执勤用车保留70%,尽可能保障基层执法工作用车需求。考虑到乡镇基层事务繁忙,公务出行用车需求较大,我省在车辆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平衡全省改革节支率,优先保证各乡镇至少配备1台应急公务用车。对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且面积较大的边远山区,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则确保每个乡镇配备2台应急公务用车。同时,我们还鼓励各地将分散配置的车辆,统一纳入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如随州市、黄冈市将部分市直单位保留车辆,统一纳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托管,提升了车辆的使用效率。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为管好用好公务用车,我省把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不断完善公车管理制度。2015年11月,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后,就出台了省级公务用车暂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类定向化保障车辆的用途。同时,我们积极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台管理细则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2017年3月,我们在宜昌市召开乡镇应急用车使用管理座谈会,会后该市出台了《乡镇应急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乡镇应急用车使用范围,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去年12月,中央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设,我们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着手起草《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目前已拿出讨论稿,近期将开始征求有关意见建议,争取在今年6月前正式出台。

  三、创新保障模式,提升保障效力

  一是倡导节能,采用低碳环保出行方式。当前节能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已经成为时代主流。我省将建设节约型机关与公务出行结合起来,倡导节能环保理念,主动采用绿色、环保、节能的公务出行方式。省直机关和鄂州市先后引入了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系统,在集中办公区和部分单位院内建设了大量专用充电桩,配置了一批新能源租赁汽车,引导和鼓励干部职工公务出行租用新能源汽车,既方便了公务出行,又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在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的同时,明确要求全省城区内执法执勤用车和机要通信用车更新时选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比例。此外,我省各级党政机关还大量配发了公务自行车,仅省直机关就先后配发2000余辆。城区内短距公务出行鼓励骑行,有条件的地区还提倡干部职工使用共享单车,千方百计保障公务出行

  二是放管结合,鼓励探索创新保障模式。为充分发挥各单位积极性,我们在坚持改革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模式。对其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转发文件、召开现场会观摩、会议经验交流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对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的做法,则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改革成效不受影响。湖北省省直综合执法用车平台采取了财政拨付专款、定点付费用车的保障模式,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与改进,不仅提升了保障能力,也显著降低了财政支出。宜昌市积极建设“智能后勤”管理系统,将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纳入其中,通过人工智能对车辆实行自动化调度和全天候监管,大大提升了车辆的出勤效率。荆州市将市级公务用车平台委托市公交公司代管,采用成熟的企业化管理运营模式,平台组建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有效保障了机关公务出行。

  三是市场导向,引入社会资源参与保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抓好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的同时,我们坚持市场导向,主动引进社会资源参与公务出行保障,作为机关公务出行的重要补充。通过严格的公开招投标程序,选定了30家服务优良、信誉良好的汽车服务租赁公司,用于保障省直机关集体活动、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公务出行,解决了重大集体活动公务用车保障不足的问题。为规范处置各类公务用车,通过招投标确定了汽车评估、拍卖和解体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对取消淘汰车辆进行拍卖或解体处置,既提升了车辆处置效率,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我们还积极与武汉市公交公司协调,根据省直机关各单位公务出行线路和频率,对两条重要公交线路进行了调整,使之与主要公务出行线路重合,从而更好地保障机关公务出行。

  

  创新办公用房管理模式 建设信息化图文数据库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加强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积极探索“互联网+办公用房管理”模式,成立了办公用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建办公用房信息化图文信息库和管理平台,有效拓展办公用房管理新思路、新模式。

  一、准确把握政策,理清思路,找准方向

  为把办公用房信息化图文信息库和管理平台建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做到“有机制,有标准、有系统,有手段”,领导小组聘请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团队为信息化的咨询和设计方;局机关房管处和办公室选调业务骨干参与政策研究,提供业务咨询;抽调部分市州房管科专业人员参加工作专班,围绕需求调研、需求分析、模式设计、系统设计、联席评审、招标评标、系统开发、集中培训、执行监控、总结改进、动态监管等展开工作,理清工作思路,找准主攻方向,实行分工负责。

  二、确定管控目标,设计模式,构建体系

  在吃透把握国家、湖北省办公用房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工作专班按照“摸清家底、设计制度、建立标准、建设系统、长效监管”的工作方法逐步推进。全面清理了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纸质档案,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分析,着手建立“一套系统、一个标准、一套机制”。一套系统就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基于全省的信息化软件平台;一套标准就是建立全省统一的办公用房信息采集和报送标准;一套机制就是建立办公用房报送的频率、报送标准、报送方式等,为实现办公用房动态管理、图文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精心设计管理软件,建立图文信息库

  在工作专班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招标评标,确定了软件平台的开发方,进一步细化和分解了软件平台的设计结构和功能模块。经过多方论证,结合湖北省办公用房的特点,设计出了“一个总控中心,多个市州分中心”的“1+N”模式,考虑到办公用房部分数据敏感度的要求,设计出单机版、基于KPI数字证书模式的网络版两种平台软件。对于数据敏感度较高的单位,采用单机版填报,刻盘后报送数据;对于敏感度数据较低的单位,采用数字证书登录网络版系统填报,从根本上解决数据敏感度的问题。考虑到市州办公用房需延伸到区县、乡镇、企事业单位等个性化需求,市州采用分布式部署,市州数据汇总完整后,经过数据清洗和过滤,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自动汇总到总控中心,建立办公用房图文信息库。

  四、科学制定流程标准,精准管理,提高效益

  “科技管房,标准优先”,建设软件平台、建立信息化系统只是手段和工具,并不能完全实现动态管房的总目标。建设数据标准和业务流程,使国家和湖北省的相关规定得到进一步细化和具体,有效地解决了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用房、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技术业务用房等不同类型办公用房的辨别,极大方便了办公用房是否超标的计算、办公用房图文数据的查阅、办公用房统计分析等需求。建立办公用房的数据采集标准、数据报送标准,实现了由模糊管理向精细管理、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

  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创新管理,规范运行

  工作专班立足工作实际,联合局机关办公室、财务处等部门制定了办公用房动态管理机制。一是在系统平台中,各成员单位不仅仅能进行数据填报和报送,还可以通过软件系统分析和管控自己单位的办公用房系统,让成员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二是定期的向各成员单位和市州发送数据采集文件通告,定期收集数据,建立办公用房的图文信息台账,建立数据更新的时间表,建立数据更新的单位排名表,建立数据采集的动态监控图形表,对数据更新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三是建立随机抽查制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组建检查小组随机抽查,对办公用房登记状况,办公用房使用状况进行突击检查;四是建立办公用房检查和数据报送通报制度,检查结果和数据报送结果公开,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市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加强办公用房登记和使用监控;五是加强组织培训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六是建立日常服务工作小组,建立QQ群、微信群等,及时应答和解读关于办公用房的疑问,提供软件系统的一对一培训服务等,真正实现“动态管房、实时管房”的目标。

  今后,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推进市 (州、林区)、县(市 、区)两级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早日实现全省上下一体、互通互联、动态管理格局。

  

  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7年以来,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在创新中发展,突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示范引领,在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中体现新作为。

  带头垃圾分类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省住建、发改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省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把带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公共机构新时代展示新作为的重要抓手。省直机关垃圾分类行动率达100%,从“要我分”到“我要分”到“带头分”的垃圾分类良好习惯正逐步养成。

  宣传培训有亮点。对全省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活动进行广范围多层次宣传动员,先后印发2套宣传册5000余册、6套宣传画3000余张,邀请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院韩振华院长就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业知识讲座。充分发挥《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湖北公共机构节能公众微信号等媒介优势,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高垃圾分类活动的知晓率与关注度。各公共机构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板报、宣传标语、知识测试等方式,广泛在单位内部进行垃圾分类宣传,积极营造党政机关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浓厚氛围。

  工作推进有合力。多次会同省住建、发改、商务、宣传和武汉市城管委等单位召开协调会,带头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联合省商务厅确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龙头企业作为有害垃圾和回收物的处置渠道,有效构建了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省直单位与回收承办企业、属地城管环卫部门“三方联动”的工作局面。

  示范工作有成效。在全省明确武汉、宜昌、襄阳三城市作为试点,在公共机构中带头实行强制性垃圾分类。目前,省直各单位及武汉、宜昌、襄阳分别制定了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部门,对垃圾分类目录进行了细化。推行垃圾分类标识化,集中制作收容器标识,简便易行,分类清晰,大大提高了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领跑绿色出行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响应省委号召,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坚持多措并举,领跑绿色出行。

  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入社会资本,建立“车桩相随”统筹推进机制,以“互联网+”为载体,开展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为干部职工提供新能源汽车运营、保障、使用服务。省发改委、省委宣传部、省机关事务局、省国土资源厅等11家省直机关内部停车场,已安装70个充电桩,50台新能源分时租赁电动汽车,省直机关公务员累计使用分时租赁电动汽车出行超过1500次,分时租赁新能源车成湖北省直公务员出行新风尚。2018年计划投入省直机关各单位运营网点50个,车辆规模达300台。

  公务自行车实现省直机关全覆盖。针对省直机关相对集中、单位之间距离较近、公务联系较多等特点,集中定制公务自行车,并统一制作标牌,配发到省直单位管理使用。

  增设公共交通微循环线路。积极协调武汉市交管局、公交办、公交集团等单位,针对省直机关所在地区的交通特点和干部职工的出行要求,增设公交微循环线路,优化调整周边公交线路,使用纯电动公交车,成为流动的宣传车。

  踊跃示范创建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始终把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示范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专题部署、任务明确、制度完善、确保创建质量。

  组织了三级联创。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我省推荐国家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创建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等三个层次创建工作作出专题部署;通过申报程序和资料论证,确定全省6家能效领跑者、52家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54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名单。多次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指导各创建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指标计算和量化打分、撰写创建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已创建成功的70家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131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联合省发改、教育等部门进行实地考核检查。

  加大了资金投入。各相关创建单位针对空调、采暖、照明、电梯等重点耗能设备设施老化问题,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运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切实降低运行成本。

  开展了创建自评。创建工作自评打分并撰写自评报告,完善和整理创建工作相关资料,客观评价创建工作成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良好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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