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机遇 担当作为 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办法”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可谓恰逢其时,意义重大。中央“两个办法”的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抢抓机遇、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办法”。
一、抢抓机遇,强力推进“两个办法”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统一思想。中央“两个办法”印发后,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办公厅提出拟办意见,要求我局在3个月内研究制定全省管理办法并按程序报审。省委书记孙志刚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我省的管理办法。时间还可以进一步提前,三个月时间长了。”省长谌贻琴同志批示:“按志刚同志要求抓落实。”充分体现了贵州省委、省政府与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我局党组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管局要求,统一思想,及时作出部署。2017年12月,是贵州省第一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府规章《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出台的关键时期,又临近年末岁尾,各项工作任务交织,我省管理办法的跟进制定,时间紧、任务重,同志们思想上存在较大的畏难情绪。从以往机关事务工作相关制度制定过程来看,《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省级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周期分别耗时1-2年之久,主要原因是由于我省机关事务工作职能界定不清、边界不明,涉及编办、财政、发展改革、监察等诸多部门,部门配合较弱,争论焦点较多,难以达成共识。而这次机会正可谓“来而不可失者,时也;蹈而不可失者,机也。”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局党组强调,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用好尚方宝剑,抢抓机遇,决不延误战机。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局分管领导领衔,业务处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分别组建两个文稿起草小组。建立“双线展开、同步推进、两上两下、一次呈报”工作机制,分解任务单,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工作。我们按照中央“两个办法”确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我省“两个暂行办法”实施两年多来取得的实践经验,理清基本思路、搭建基本框架,并针对我省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职能交叉、权责不清、职责履行艰难等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省直机关、市州政府全覆盖),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协商并达成共识,进一步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职责。3月9日,《贵州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用时不到三个月。
二、因地制宜,将“两个办法”精神与自身实际紧密结合
一是突出“新”。我们在制定“两个办法”过程中,始终注重将贵州省情、工作实际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紧密结合,始终注重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放到政府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高度去考量,通过办法的制定进一步明晰机关事务工作的新职能、新定位,从而开创机关事务工作新局面,实现新作为。
二是突出“实”。《贵州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共9章55条,其中将“建设管理”独立成章,并把办公用房细化分类为4类28种,努力做到指向明确、管理具体、可操作性强。针对权属资料遗失或者不齐全的问题,明确由原单位出具证明文件说明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机关事务管理、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共同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权属备案,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处置。《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共7章31条,其中将“注册登记管理”独立成章,总条数不变,还在公务用车类别中增加了实物保障用车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服务用车两项内容。此外,结合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明确提出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根据实际管理情况,还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的核定工作交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同时明确财政部门负责其标准。
三是突出“严”。《贵州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把“谎报”办公用房管理统计信息行为列入管理部门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情形之一,把“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列入使用单位被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情形之一。《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把“为不符合规定车辆进行注册(变更)登记”列入依纪依法追究党政机关相关人员责任的情形之一。针对公务用车管理实践中易发多发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违规违纪现象,办法从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清单、追究责任人等方面强化对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问责,内容涵盖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处置、经费支出等各个环节,确保公务用车违规违纪问题问责无死角、全覆盖。
三、以点带面,“两个办法”辐射影响作用日益突显
2014年5月贵州局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破解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突出问题,针对国有资产处置、公务用车配置审批等方面分歧突出,我们充分认识并做好制度设计、推进机关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省“两个办法”作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加强用房用车管理的党内法规,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的重要配套制度,是持续纠正“四风”、狠抓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根治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领域违规问题的现实需要,进一步提升机关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更好地为党政机关提供高效保障的有力支撑,更是进一步夯实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制度基础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认为,要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两个办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目前,我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严格按照最新办法规定执行,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处置审批权限已移交我局(原来由省财政厅负责),各市(州)均已启动实施细则制定程序,六盘水市、安顺市等地主动到我局汇报沟通有关工作,贵阳市、铜仁市、黔南州等地已按“两个办法”最新要求推进有关职能调整,全省掀起了宣传贯彻“两个办法”的热潮,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正逐步提升,“两个办法”在推进机关事务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渐显现,“两个办法”正成为持续纠正“四风”、狠抓作风建设和清理整治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重要抓手。
四、形成合力,有力推动“两个办法”落细落实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精心组织实施。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结束后,我省组织召开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两个办法”作进一步安排,有关筹备工作正陆续展开。根据工作安排,我省于4月底分别组织召开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专题培训,解读了“两个办法”的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为省级机关、各市(州)抓好“两个办法”贯彻落实提供了指导。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快配套落实。坚持实处着力,明确标准规范,压实工作责任,要求省管局各业务处室、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系统梳理现行的政策文件制度,做好“立改废”工作,及时完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的配套制度、标准和流程,确保“两个办法”能落地、可执行、易操作。为贯彻落实我省“两个办法”,拟建设全省统一的、以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管理为主,同时兼顾技术业务用房、土地资产、公务车辆和办公设施设备等党政机关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集中管理云平台,实现全省党政机关国有资产信息共享,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高效。
三是抓好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9月底前,我们将组建4个督查调研组,分别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市、县督促指导,重点督查各级政府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的情况,确保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