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形势 把握新机遇 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创新发展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2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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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黑龙江省坚定不移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不断推动管理手段创新,以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推进新发展,通过构建科学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做到权属明晰、规划科学、配置合理、使用规范、处置顺畅、监督有力,促进集约、节约、高效的现代化管理。

  一、健全体制、创新机制,促进“现代化”管理

  (一)推进集中统一管理,构建科学管理体制。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省委、省政府对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省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先后近20次召开清理办公用房和省政府非办公类资产专题推进会,办公用房管理起步早、抓得实、落实好。早在2015年9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施行全省统一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有力强化了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职能,促进了办公用房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二是将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贯穿始终。特别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真正实现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通过发放使用权证和配套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规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权管理,避免了“调不动”“统不起”“腾不出”。三是建立了全省自上而下权责一致的办公用房监管体系。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并依法对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进行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有效解决了部门管理职能交叉问题,使办公用房不但“有人管”,也能“管得住”。

  (二)加强组织协调力度,构建协同配合机制。一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与财政部门信息互通,按照财政部门提供的非办公类资产信息,对经济价值较小且适宜转为办公用房的非办公类资产统筹掌握,按照绩效管理原则优先用于解决在外租房单位需求,提高了资产利用价值,节约了财政资金。二是建立部门配合机制。与纪检部门配合,将办公用房监督检查列入全省党风廉政检查必检项目,由纪检部门牵头从执纪问责角度进行检查,提高了检查严肃性和执行力。与审计部门配合,对违规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单位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三是建立委托管理机制。将省属院校、省属企业的办公用房监管分别按归口委托给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并将垂管单位的办公用房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原则委托给主管部门,管理单位每年向我局报告管理情况,保障了工作落实。

  (三)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提高服务保障效率。一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完成全省办公用房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了由省至县乡各层级各类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和院校的管理全覆盖,通过对各单位资产的全口径登记,办公室分布的全方位录入,闲置房源的全覆盖统计,上下一体、互联互通、动态管理的“大数据”系统为办公用房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二是加强标准化管理。针对省内各地区各部门提出的管理政策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在专门向国管局咨询政策后印发了《全省党政机关干部办公室使用标准政策解答》,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刊登,有效解决了政策理解偏差、标准执行松软的问题。三是加强专业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定期培训指导,在省直机关和市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培养了一批工作能力强、政策标准熟、业务素质高的办公用房管理专业队伍,使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二、加强监管、依法行政,促进“规范化”管理

  (一)强化监督问责。一是定期组织检查。针对办公用房管理使用问题,每年至少2次组织全省监督检查,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立账整改、督办落实,对严重违规的问题线索依法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倒逼制度的落地生根。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将厅局级以上领导办公室纳入重点监管和定期复查范围,通过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警钟长鸣,有效防止了超标违规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健全工作台账。将建立健全全省各级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档案台账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确保数据有账可查、整改有账可结、检查有账可对,通过严查“三相符”落实情况,为办公用房资产安全完整提供有效保障。

  (二)规范法治管理。一是推进立法。将我省拟以两办名义下发的《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列入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已经完成立法调研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正在履行立法审批程序。二是规范执法。与省法制办联合组织了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行政执法培训班,对县级以上具备资格的办公用房监督检查人员发放了行政执法证,增强了监督检查的公信力。三是监管依法。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查摆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会审工作报表,重点监管违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闲置资产处置利用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广泛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和会议交流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办公用房使用规定、清理腾退办公用房先进典型、超标违规反面事例,使办公用房规范管理、高效利用意识深入人心,形成广泛共识。二是依法公开。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情况,在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上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效防止“灯下黑”。三是坚持标准。在办公用房的监管工作中,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标准不动摇,层层传导压力,持之以恒地推进清理整改和规范使用,有效防止了上紧下松、外紧内松的问题出现。

  三、破解难题、助力发展,促进“高效化”管理

  (一)畅通“入口”,拓宽调配房源。一是按照规范使用、合理利用的理念,持续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将省直独立办公单位作为重点清理对象,逐单位进行面积核定,及时清退超标办公用房,作为调剂房源或储备机动房源,解决调配工作需求。二是按照规划先行、逐步集中的理念,将政府周边的低效利用资产置换作为集中办公区,实现共享共用,集约节约。我省将黑龙江工程学院南岗校区置换后改造为省政府办公区东区,大幅度解决和改善部分省直机关单位长期租房、缺房和分散办公的问题,特别为新组建的省监察委提供了集中办公场所,为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坚实保障。三是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理念,试点推进由于历史原因造成18家改制单位共同占房出租的原省机械厅办公楼腾退置换工作。按照等面积置换原则,用零散腾退房产作为置换房源,已经基本完成该办公楼腾退置换,解决了长期在外租房单位省国资委办公需求,为其他同类房产的破冰整合利用积累了经验。

  (二)打通“出口”,合理处置利用。一是用于不同层级置换。为解决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分散办公问题,试点将该单位两处分散办公楼与省地税局办公楼进行置换,再结合该单位两处房源实际调配解决省直单位办公需求,实现了“双赢”。二是用于社区公益用房。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利用腾退的9019㎡办公用房,打造“群众之家”和“老年人聚乐部”,为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学习健身、健康养老等多样化服务,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三是用于发展经济。对原来出租、出借的座落在繁华区、商贸区的办公用房,以及曾长期从事经营和租赁的以办公楼性质存在的经营用房,从办公用房中剥离出来,单独进行登记,作为经营用房由政府统一处置用于出租或拍卖,有效盘活资产。哈尔滨市将闲置办公用房用于转为高新技术用房,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平台。

  (三)优化“流程”,提供优质服务。一是优化调配申报流程。使用单位只需书面提出办公用房使用需求,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从管理平台调取信息核算实际超缺,再统一调集现有闲置房源进行适用性匹配,在严格标准基础上,按照向基层单位和普通干部倾斜的原则,制定2个以上调配方案备选,确保办公条件改善、服务对象满意。二是优化政策服务流程。针对使用单位提出的超标整改方案、维修改造需求等具体事项,变服务对象跑为管理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实地调研勘察提出明确工作意见,并进行一次性告知,避免使用单位走“弯路”甚至“回头路”。三是优化维修管理流程。为解决一个部门全流程管理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经费,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产生的廉政风险,将立项验收与招标施工相分离,由两个部门互相协作、互相监督,同时分工精细化进一步提升了管理专业化,使有限的维修经费更好地满足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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