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基础工作 提升管理质量 ——江苏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纪实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2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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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夏时节,走进江苏省省级机关办公大楼,节约能源资源的宣传海报非常醒目,大楼物业管理单位已按季节落实节能措施,机关干部节能意识普遍很强,为全社会节能工作作出了表率。

  “十二五”以来,江苏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制度标准、强化分类施策,建立了特色鲜明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制度和管理体系,助力全省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打开“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系统”,全省8.9万幢建筑、400多万件(套)设备的用能信息清晰可见、实时掌握。这得益于我省多年来不断推进的节能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了“全面覆盖、全程统计、多维分析”。

  近年来,江苏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高度重视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建设,建立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为主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经信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公共机构节能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近20项制度规范。

  《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印发后,根据运行情况进行3次修订,为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提供了标准和依据。与之配套,联合质监部门制定《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基础信息填报指南》,促进节能信息、能耗数据填报规范化、标准化。

  能耗数据统计是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精准,江苏建立了三关会审制度,县级会审主要审核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匹配度,设区市会审主要审核本级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县级报送数据的合理性、匹配性,省局会审主要审核各级填报项目是否齐全、均量是否合理、消费量和费用是否匹配、指标变化是否正常等。

  在此基础上,江苏多次组织跨区域同步交叉核查,验证数据质量。特别是核查各设区市工作时,专门抽调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局长、26个县级地区节能工作部门同志组成的13个工作组,连续5个工作日开展互评互查,省局组织2个督导组予以指导。在全国会审中,江苏统计数据质量得到充分肯定。

  近年来,江苏先后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办法,省级公共机构、高等学校、设区市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评价考核的导向作用。

  为着力解决公共机构能耗统计队伍存在的人员变化快、业务水平参次不齐等问题,江苏强化业务培训。“十二五”期间,全省组织各类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人次超过6.2万人次,保障各项节能措施有效落实。

  去年,江苏分别组织100余家省级机关、70所省属高校、13个设区市和41个县(市、区)节能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同时,借助高校资源举办市县两级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共7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全省9个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参加国管局组织的夏热冬冷地区培训。

  落细落小落实,深挖节能潜力

  每家单位、每个公共机构该消耗多少能源?既要摸清底数,还要稳步降低单位面积能耗、人均能耗,江苏提出从“用了算”向“算了用”转变。

  因单位规模、人员数量、工作负荷存在差异,不同条线的公共机构用能结构不一样。江苏强化分类管理,比如,根据不同办公形式,将省级机关分为独立办公单位、共用院落、合署办公区域牵头单位、共用院落和合署办公区域非牵头单位、能源资源其他消费方式单位,因地制宜进行工作指导、考核评价。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同制定建筑能耗定额管理模型,制定《省级机关办公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办法》,强化科学管理、精细管理、规范管理,为实现智能化管理、集约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打下良好基础。在13家单位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已覆盖到绝大多数省级机关,并在南京、苏州等地同步试点。

  在此基础上,江苏扎实推进能源审计,帮助用能单位分析本单位用能现状,查找节能空间,提供节能管理和技术改造的建议和依据。仅2017年,根据上一年度能耗统计数据,在省本级4家单位约19.93万平方米的建筑开展能源审计。各设区市能源审计工作也有序进行,让节能工作更加精细化。

  分类管理、定额管理、能源审计,让节能改造更有方向性、更有针对性,显著降低能源消耗。

  去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省相关职能部门,指导省级教育、卫生等系统主管机构,以及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解下达改造目标任务,推动各级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和专项节能改造资金。全年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1560万平方米,实施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8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

  在省本级,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中安排50万元,引导省国土资源厅实施信息机房节能改造。同时,指导省内各地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开展数据中心节能改造,目前已完成12个数据中心的改造,改造面积达1.5万平方米,预计形成400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能源审计是花小钱办大事,效果非常好。比如2015年,投入8.3万元在省农委、省民政厅、省质监局、省美术馆、南京图书馆、南京博物院等6家单位,对23.4万平方米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建议和意见,显著提升能源资源使用效率。

  广泛整合资源,凝聚工作合力

  除了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也是当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实现节能降耗的重要举措。江苏充分整合各类资源,结合自身特色,发挥好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的作用,凝聚起工作合力。

  合同能源管理是非常好的节能管理方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财政等部门制定《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明确合同能源管理的范围,规范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程序、节能量认定方法、财政资金支付途径等,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市场化提供了政策支持。去年,江苏实施81个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引入社会资金1.28亿元。

  江苏制定了省级公共机构推进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广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去年底,全省公共机构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3388台,其中财政资金购买2547台、引入社会资本运营6779台、干部职工个人购买超过4000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9911台,其中财政资金建设677套、引入社会资本运营9234套。

  与此同时,江苏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引领,树立标杆,在全省形成互相对标、互相提升的良好工作格局。结合落实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以及开展省级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创建程序、创建标准,加强过程控制,注重创建实效,努力做到创建一个带动一片的良好局面。“十二五”期间,江苏成功创建国家级节能示范单位84家、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503家,省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65家。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江苏以每年的“低碳日”为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先后举办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介、节能工作现场推介会、“节能健步走”、“媒体看节能”等活动,邀请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广泛报道。

  统计数据显示,“十二五”以来,江苏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15.58%、13.45%和15.81%,超额完成国管局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目前,江苏正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今年将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扎实做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突出信息化系统的功能拓展、界面优化、操作简化,突出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继续开展不同层面的节能工作考核、能源审计、能耗定额和能源计量等工作;重点引导社会资金有序参加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技术改造,建设一批绿色机房、绿色食堂等,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做好节能宣传,完善业务培训等工作,同时探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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