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集中统一 赢质量效益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2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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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的要求,“集中统一”是“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的应有之义,核心是要整体统筹规划、发挥综合效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中央军委后勤工作会议上指出,后勤部门要强化财力、资产、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多年来一直遵循这一发展思路,逐步走出一条“通过集中统一赢得质量效益”的改革路径,也形成了以集中统一为特色的机关事务“浙江模式”。

  一、实体建设中的“集中统一”

  “集中统一”首先是机构、职能、办公区域的集中统一,这是基础。一是机构统一。从2002年开始,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推动全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机构建设,全省11个市和8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名称统一、上下协调指导关系统一,其中,市局均为政府直属部门,目前是全国机构建制比较完整的地区之一。二是职能统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涵盖经费管理、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员住房保障、公共机构节能、政府采购、重大活动及领导人服务保障、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等,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国有资产、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保障等核心职能基本到位统一,职能范围点多面广,是一个典型的机关事务强职能省份。因此,浙江省机关事务工作在整个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连年在部门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真正凸显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于保障党政机关运转和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作用。三是办公区域统一。机关集中区域办公在浙江省由来已久,2004年,浙江省进一步加大了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力度。对集中办公区域——行政中心大院进行了大规模改造,不仅完成绿化美化、办公楼翻新加固、职工餐厅扩充改造等工作,还恢复了大院所在地原有古建,增添历史文化底蕴。进入大院集中办公的部门增加至52个,省政协也于同年入驻大院,实现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机关事务工作由一家管理局集中统一管理,并提供统一的后勤保障工作。截止目前,全省90%以上的市、县实现了同级党政机关由一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管理保障,远高于全国比例。

  二、机制构建中的“集中统一”

  如果说实体建设中的集中统一是一种“物理整合”,那么机制构建中的集中统一则意味着管理上的“化学融合”。2002年,根据浙江省统一部署,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省级单位国有土地、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状况进行集中清查,涉及87个省级机关、共计94万平方米办公用房。此次调研清查工作不仅摸清了家底,更创新了机制,为今后机关事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办公用房探索了经验,也为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的管理机制构建奠定了基础。近年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沿着这一思路,积极探索,在多个业务层面均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工作机制。

  (一)推进办公用房“五统一”管理。即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管理、统一维修改造、统一规范使用、统一规划建设,克难攻坚,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初步建立了统一管理机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5〕15号),共接收办公用房293处,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从统一管理的执行效果看,一是破解确权发证难题,针对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大多数房地产未办理房产证、底数不清的实际,与杭州市规划、房产、国土、消防等部门协调,确定“按现状确权”的基本原则,妥善解决办证资料不齐及改建、扩建房地产确权发证难题,完成194处办公用房确权发证;二是落实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按照人员编制核定216家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共36万平方米,清理腾退办公用房使用面积8万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5.5万平方米,圆满完成清理整改任务;三是促进办公用房资源优化整合,突出管理至上,坚持边接收办公用房,边履行调配职能,加大优化整合力度,及时调整解决了新组建单位办公用房;构建“集中办公”格局,除了省级机关向省行政中心集中外,事业单位向主管厅局集中,办公用房整体格局更加合理,实现就餐、停车、物业管理等后勤资源充分共享。目前已调剂解决此类办公用房2.9万平方米;四是规范办公用房出租,明确过渡期办公用房出租工作流程,租金委托专业机构评估,通过公开平台招租,租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截止到2017年底,已签订租赁协议51份,合同年租金1676万元,租金全额上缴财政;五是建立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将办公用房调配、租赁、维修等业务纳入信息化平台管理,充分利用办公用房面积核定基础数据,结合分层分间平面测绘成果,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以图管房,明确每个房间的用途、面积、使用单位及使用状况,促进办公用房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深化公务出行“四个一”保障方式。一是组建省级中心一平台。由省管局统一建立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主要负责省级机关机要应急、基层调研等公务出行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内外宾接待等用车保障。归并省级涉改单位公务用车265辆,实行统一停放、统一登记、统一标识、统一调度、统一核算,实现网上预约、网上调度、网上监控、网上管理。二是公务保障一标准。坚持“公车公用、公务保障”原则,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六个不得、八个不准”负面清单,明确省级机关机要应急用车使用和公务出行租车范围的十条口径,制定了大型会议活动用车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修订完善了保障方案、应急预案、服务规范、纪律要求和实战演练等五大类服务保障清单,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省市县一张网。构建省、市、县公务出行一处登记、全程保障“一张网”,实行统一价格标准、统一派车流程、统一结算方式、打通省平台与市县平台用车渠道,公共交通与出差地租车服务无缝接驳,实现节约节支、方便出行、互利共赢。四是统一核算一本账。公务出行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在平衡省、市、县各级公务用车保障模式、收费标准基础上,统一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建立价格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评估和调整。各单位用车费用可查可控,通过平台网站实时掌握用车里程、轨迹和结算等业务数据,出行费用更加清晰明了。

  (三)推进经营用房统一管理。机关部门经营用房管理基本脱钩,完成省直单位所属培训中心、招待所、宾馆饭店等62家经营实体划转脱钩或注销,由新组建的浙勤集团统一接收、经营和管理。按照核心资产自主经营、一般资产招租招商、闲置资产市场运作的方式,分类推进统一经营管理,2017年浙勤集团自营宾馆酒店、直属培训中心营收同比增长16.3%、33.4%。

  三、浙江集中统一管理模式的启示

  机关事务工作点多面广,工作强调效率、效益、效果多重目标,这就要求我们更要坚持管理机构的“集中”,职能设置、制度标准、管理手段的“统一”,从而更好控制运行成本,赢得更高质量,获得最佳投入产出比。某种程度上看,集中统一是根本方法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逐渐形成了实体建设集中统一和机制构建集中统一的“双集中”模式,深化了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认识。

  一是机构集中是基础。浙江省机关事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首先源于其完整的机构设置和组织架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指出,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明确提出,推进“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这是做好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根基,浙江省高度集中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设置对于其他地区是一个很好的借鉴,可以不断完善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设置,适时整合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系统机关事务工作,逐步集中由一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筹管理。通过人财物的集约化管理,减少职能交叉,消除九龙治水。

  二是职能统一是关键。浙江省机关事务工作在本地政府工作中地位举足轻重,主要源于其大而全的职能构建。目前,很多地区还存在职能配置不足的情况,在健全职能过程中,可以参考浙江做法,对现有职能不断进行深化和优化,重点是逐步厘清与其他部门的职能边界,明确基本职能的范围和权限,不断夯实保障基础。同时,国管局积极发挥机关事务系统职能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法推动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健全和规范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机关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探索和拓展机关运行经费、通用资产、公务接待、政府采购等职能领域,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是管理集中是手段。浙江省机关事务的“集中统一”在微观层面上主要表现为运行机制和管理手段的集中统一,这种通过发挥集约优势提高保障质量效率的管理思路,是其多年来贯彻的思想精髓。这种“技术层面”的集中统一经验更便于借鉴推广,其他地区也可以逐步强化服务保障资源集中统管和调配使用职能,实现服务保障模式由零散型、粗放型向集约型、效能型转变。有条件集中办公的,争取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负责集中办公区党政机关运行保障,承担机关运行所需经费、资产、服务和能源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不具备条件的,机关事务管理局可以保障好非集中办公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的统筹配置,监管通用性资产和服务,提供高质量保障。

  作者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汪 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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