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进集中统一管理为抓手开创新时代云南机关事务工作新局面
2017年11月,云南省委、省政府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提出“管办分离、效能提升、运转顺畅、活力增强”的战略部署,将“云南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云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整合为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推动全省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做好原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实际,贯彻新理念、明确新目标、担当新任务、落实新要求,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持集中统一管理,认真践行服务宗旨,努力发挥机关事务新时代服务保障作用。
一、健全保障机制,推进办公用房统筹管理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颁布以来,针对办公用房管理存在的职责不清、调剂困难、分散办公、配套设施重复以及超标准配备、使用等问题,我们不断健全机制强保障,紧扣职能抓服务,统一管理提效能,进一步夯实了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基本实现了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维修改造、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建设的管理模式。《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出台后,我们及时启动《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加快推进办公用房长效管理有效落实。
一是构建统一权属管理机制。先后印发《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对省直机关、州市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组织管理、权属登记、调配使用、建设和维修等进行规范。2006年省政府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将省政府系统各委办厅局的办公用房产权统一变更登记至省政府名下,基本实现了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权属登记。
二是构建统一规划建设机制。把办公用房统一规划建设作为主干性制度的重要环节,印发《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健全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长效机制;明确新建办公用房应先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建设项目申请,经管理局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委进行立项等程序制度;加强工程建设跟踪监督,联合开展评估验收,重视档案资料管理,逐步完善历史房屋档案资料,对报批件、施工图、签证变更、竣工图、审计结算等重要资料统一汇编成册。
三是构建统一调配使用机制。根据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编制和实际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合理核定、分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分配标准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核定;明确新建、新购办公用房单位须将原办公用房腾退交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调配,新成立的、办公用房不足和确需租用办公用房的单位须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办理。同时,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中采取迁移、合并、隔断等方式,确保清理整改后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符合标准要求。
四是构建统一维修管理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和装修管理的通知》《云南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和装修工程项目财政资金标准》,对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申请办理程序、审批流程、等级标准及财政资金标准等进行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确需进行维修改造的项目,要求每年8月1日前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管理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严格把关,上报领导审批后,再由省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立项。
二、强化保障能力,推进公务用车规范管理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车改政策,认真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完成1508台取消车辆的拍卖工作,全额上缴财政。坚持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改革创新、规范运行、科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运转有序,为全省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启动《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调研起草工作,确保公务用车管理落地落实。
一是严格车辆编制管理。进一步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确定保留车辆数量,统一核定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省级机关保留车辆1796辆,搭建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结合云南实际,出台《云南省党政机关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办法》,对车改后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配备标准以及车辆的配备更新等进行明确规定。
二是严格车辆配备审批标准。严格执行“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同时结合云南实际,在明确因地理环境、道路交通条件限制或者担负抢险救灾等应急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后,可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三统一”原则,统一审批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调拨、处置(报废、拍卖)事项,统一审批中央驻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注册登记事项,统一审批各州市超标准配备车辆事项。
三是严格车辆标识化管理。研究制定《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规范指导各单位保留车辆的标识化喷涂工作,对全省公务用车统一实行标识化管理。2017年6月,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关保密要求的特殊公务用车外,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保留车辆标识化喷涂任务,共喷涂公务用车1430辆,有力规范和约束公务人员的用车行为。
四是积极搭建车辆保障平台。按照全省“一张网”管理要求,学习兄弟省市经验,强化对公务用车更新、使用、报废、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方案(试行)》,公开招标引入社会力量负责平台信息化建设、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目前省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组织召开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工作现场会,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公务用车平台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州(市)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平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州(市)一张网”并同步接入省级公车平台,“全省一张网”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三、加强服务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质效水平
我们始终把服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注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加强内部保障和外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相继实施完成一系列重点项目、重点改革等工作,有效提升机关事务工作的地位和影响。
一是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后勤服务力度,积极将省委、省政府办公区的物业管理、餐饮服务、电梯空调、绿化保洁等项目外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一手抓日常服务保障,一手抓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稳妥推进,牵头组建云南云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联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两个集团”)。“两个集团”是省政府全额出资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省政府授权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优先优质为省直机关提供后勤服务保障。目前“两个集团”的工商登记注册已完成,组建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机关秩序管理。积极开展机关办公环境整治,构建整洁、优美、有序的党政机关办公环境。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办公区集中统一管理,定期维护水、电、气、消防、电梯、空调、智能化等设施设备,根据需要启动设备更换程序,加强物管巡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以省政府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为平台,推广“云上云勤”手机APP,建立五华山办公区域一站式机关事务公共服务监督电话值班制度。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安全、实用、先进、兼容”的原则,针对机关事务工作点多面广的实际,将门户网站和“智慧后勤”建设与内部管理和外部服务保障相结合,扎实推进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机关事务”深度融合。
三是提高会议管理效率。制定《会议室运行管理办法》《会议室管理人员职责》等管理办法,积极协调会议相关事宜,提前进行设备维护调试,做好会议服务保障,规范会议管理运行,仅2017年就先后服务各类大小会议3140多场次;做好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政务区域的保障工作,加强会议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的管理。由局领导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及时提出系统改造方案,采取省专用通信局负责技术、设备安装工作,轮换关停会议室、封闭施工等措施,对有关重要区域的公共会议室音响进行改造提升,改善党政机关会议环境,为省级党政机关大型会议的顺利召开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