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微至显 善作善成 做好机构改革服务保障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3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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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精神,按照自治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和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自治区本级机构改革办公用房配置和新组建部门挂牌工作。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处室组织专门人员跟进落实,从全盘考虑、从细节入手,主动出击,积极作为,想在前、做在前,圆满完成自治区本级机构改革办公用房配置和新组建部门挂牌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一、认真谋划,至微至显,圆满完成涉改单位办公用房配置工作

  一是深入实地调研走访,积极开展学习考察。由局领导带队组成调研小组,多次赴国管局和国家相关部委开展调研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做法,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前往各涉改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和交流座谈,了解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现状。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细化完善配置方案。针对自治区实际,结合前期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专项工作的积极成果,充分利用现有区直机关办公用房存量房源,按照合理布局、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自治区机构改革办公用房配置方案》,并就配置方案与各涉改单位深入交换意见,及时调整补充,不断细化完善方案,及时向自治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进行汇报。

  三是努力克服困难挑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在办公用房调整方案已经基本确定后,为满足部分厅局实际工作需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努力克服困难,在编制尚未明确,涉改机构繁多的情况下,多方协调沟通,对这些单位的场所配置逐一更换调整,安排落实,确保调整后的办公地点符合各涉改单位的实际需要,得到了各涉改单位的认可和好评。

  四是工作进程有序平稳,工作成效积极显著。结合《自治区机构改革办公用房配置方案》和工作实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行动、压茬推进,分三批次完成了各涉改单位办公场所的调整。截至11月初,共统筹调配61个单位1300多间办公用房,总使用面积4.02万㎡。同时为6个在外租房的部门单位安排了办公用房,减少租用办公用房面积4800平方米,节约年度租金614万元,减少采暖费用14.5万元。

  二、规范有序,善作善成,确保新组建部门挂牌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自治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和改革工作的时间节点,我们组织骨干力量,合理安排进度,积极联络协调,迅速开展行动,确保挂牌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是明确挂牌工作的原则和牌匾制作标准。结合机构改革方案和各单位办公场所的实际情况,实地调研了18个办公区、28家涉改单位,确定了“独立办公楼宇单独挂牌、集中办公区域设置导引牌”的原则,梳理出需要制定、悬挂牌匾的单位20家,设置导引牌的单位8家。按照“统一规格、统一样式、统一颜色”的原则,开展涉改单位名称牌匾的设计、制作、现场踏勘和测量工作。

  二是明确涉改单位规范性名称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为确保单位牌匾名称的规范性,积极与自治区编办协调沟通,保证全部涉改单位的名称符合国家规定和改革方案内容。内蒙古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牌匾中单位名称对应的蒙古文必须规范正确。为确保蒙古文翻译的准确无误,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自治区民委多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蒙古语言文字专家开展蒙古文翻译工作,协调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翻译处专业人员一同前往厂家,再次审定,确认语言规范、排版准确后开始印制。

  三是明确时限要求和权责分工。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的工作安排,为保障新组建部门的挂牌工作于11月12日前全部完成,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倒排工期、争分夺秒、加快节奏、力保时效,稳步推进牌匾制作与安装工有序进行。截至11月9日,需要挂牌的20家新组建部门的40块牌匾全部制作完成并安装到位,并协助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完成了新组建部门挂牌仪式的举行。

  三、总结经验,着眼未来,认真做好今后各项工作落实推进

  一是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从严控制办公用房配置“入口”,合理制定需求规划,打通资产处置“出口”,强化闲置资产处置利用,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涉改部门房地产信息核实登记管理工作。

  二是编制办公用房配置规划,推动危旧房产置换工作,严格履行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建设审批程序。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办公用房专项督查,严格核定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三是做好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改革办公用房调整配置的前期准备和调研工作。积极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等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加强与各涉改单位的联系,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推进情况,实施开展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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