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标准引领 提升机关事务保障和管理效能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落实国管局工作部署,把机关事务标准化作为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提升保障和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推进,充分发挥标准化的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统筹谋划,着力完善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
近年来,山东省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山东标准”建设,2018年被列为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山东省管理局把握这一有利契机,成为省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努力从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来谋划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一是坚持系统谋划有序推进。在深入学习领会上级精神要求及充分调研了解机关运行保障需求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初步构建涵盖4大类、60项重点标准的框架体系。二是完善综合协调推进机制。主动加强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标准化院的协作配合,建立会商制度,定期报送进展情况,在政策、技术、培训等方面寻求支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建立全省联络员队伍,在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把标准化工作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2019年把标准化工作列为全局5项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强化标准化工作的引领支撑作用。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利用参加会议和国管局来山东省调研等契机,及时汇报工作,认真请示咨询问题,确保正确方向。结合全省“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前往外省市考察学习,赴部分市县调研指导,邀请北京大学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讲解标准化理论。组织召开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专题培训班,邀请省标准化院专家作专题辅导,推广省内工作领先地区好的经验做法,深入研讨交流,共同提升工作水平。
二、强化法治建设,着力提升标准化工作支撑水平
机关事务标准化与法治化密切关联,标准是法规制度的细化和延伸,法规制度是制定标准的基本依据,也是推进标准实施的重要保障。山东省管理局坚持标准化建设和法治建设同步推进,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一是注重法治建设对标准化的基础支撑。2018年全力推进《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周转住房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出台,4个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施行。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职工住房、公务接待等领域均出台面向全省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搭建起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为标准化建设提供充分依据。二是发挥标准对法规制度的补充作用。鉴于标准的制定程序和适用范围更加灵活,积极在法规制度空白的业务领域制定出台标准;同时,从工作需求出发,梳理形成需要制定标准的30余项法规、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以制定细化、具体的标准打通法规制度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三是促进标准化与法治化的理念融合。在制修订各项业务标准时,注意以法治理念为指导,确保标准与规章制度的有机衔接、协调一致。在出台法规制度、规范性文件中,注意将标准化思维贯穿其中,尽可能细化、量化、程序化有关规定,增强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
三、聚焦重点业务,着力推进地方标准制定实施
为确保标准化工作有抓手、见实效,山东省管理局把工作基础较好的业务板块作为着力点,率先制定标准,提升标准层级,按照“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稳步推进、有序实施。一是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为突破口,制定《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管理效果评价导则》等4项基础标准,发布山东省行政机关、普通高校、医疗机构能源资源消费3个定额标准,初步形成了以7项地标为主、其他规范性文件为辅的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二是把握实际需求,拓展业务领域地标制定,协调标准化主管部门,将“省直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和“山东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列入“山东标准”建设项目。2018年底《省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服务与管理规范》以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现了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新拓展。“智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综合平台”等,按照标准化理念,正加速推进建设。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关于推进局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编印《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体系》,构建了涵盖33项内容的党建标准体系,为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供了遵循。
四、扩大成果运用,着力推进行政权力标准化运行
机关事务工作岗位有的管工程、项目、采购,有的为领导提供生活服务,责任重大,敏感性强,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山东省管理局结合“放管服”改革,扩大标准化建设成果运用,切实让行政权力在标准化轨道运行。一是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编制完成涵盖5项行政审批事项、19项行政权力事项、18项责任事项的3张清单。全面梳理每一事项要素,确定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由省政府统一设定编码,统一发布实施。按照“只跑一次”“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编写办事指南20余项,进一步规范办理依据、程序和时限。二是实行执法监管标准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双随机”事项全覆盖,开展节能监督检查10余次、人防执法检查261次。三是推进机关运行管理标准化。充分发挥标准化与信息化、绩效化的联动效应,不断完善电子政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从目标确定、责任分解到执行监督、绩效考核,实行全流程标准化管理,有效提升工作效能。
山东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一是大力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在积极申报全国机关事务标准化综合性试点的同时,深入开展全省标准化试点工作,选择部分市县局开展综合性和分项标准试点。二是加强地方标准制定,围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职工住房、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等管理职能,加快推进有关标准的制定、推广、应用。三是促进标准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全省智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优化完善平台数据整理、业务流程、统计分析、动态监测等功能,以信息化助推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