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化建设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6年,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把宣城市定位为“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在宣城调研时明确要求,宣城应成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当好排头兵。宣城市委市政府因势而谋、乘势而为,适时向全市发出“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响亮号召。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时度势,围绕“怎么看”“怎么办”在全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明确了“以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并付诸实践。经过探索、学习、管用三个阶段的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一、“摸着石头过河”,启动实施标准化建设工作
作为沪苏浙的近邻,宣城人民有着见贤思齐、不甘人后的强烈意愿,机关事务部门也不例外。2017年4月,新组建的局党组研究决定,边行边试启动全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局领导班子率机关科室负责人采取“走出去”“沉下去”的方式,分别前往江苏无锡、浙江嘉兴等地对标学习,深入各县市区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借鉴学习先进省市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和本市机关事务具体业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局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经几易其稿,于2017年9月出台《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2019年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重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力争通过2017年—2019年共3年的标准化建设(2017年为启动年、2018年为实施年、2019年为提升年),基本形成具有宣城特色的“标准化+机关事务”工作新模式,有效优化机关管理、保障、服务等要素,规范机关事务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提升,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工作方案制订后,各责任科室对照职能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共列出对外业务和内部管理内容涵盖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接待、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机关综合楼宇物业服务、安全保卫、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机关日常管理等方方面面达200余项具体的标准明细,于2018年1月印发《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2019年标准化建设体系目录》。每项标准统一以工作流程图形式呈现表述,制定工作有序推进。
二、“磨刀不误砍柴功”,工作方向在学习中逐步明确
用学习突破“瓶颈”。学习研讨得越深入,标准化建设的思路就越明了。2018年4月,安徽省管局来宣城调研,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给予指导。5月至9月期间,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牵头业务科室同志分别参加了国管局在京举办的机关事务标准化专题培训班、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动员会和国管局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华东中南西南18省区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研讨会。通过参加国管局、省管局举办的标准化工作培训会议,重点学习研究重庆、盘锦等地的先进经验做法,我们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反思,对市级层面的标准化工作定位有了更清晰认识。经多次充分讨论研究,决定纠正贪大求全、面面俱到的做法,采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工作规范为主体,具体工作流程为辅助”,“三位一体”的模式校正标准化建设工作方向。对反复用、受众广的标准进行合并同类项,对偶尔用或受众极窄的标准进行删减,从繁到简,抓住主要矛盾,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确保不走弯路,2018年6月,带着前期整理的目录框架和调整方向后的工作思路,局标准化建设办公室主要成员前往市工商质监局标准化科就相关专业知识进行咨询,请求帮助和指导,最后确定了制定具体标准需把握的四个原则。一是着眼法治机关事务建设大局推进标准化建设。新形势下,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及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机关事务的相关要求“溶解”到机关事务各项标准中,做到制定的制度标准体系符合政策规定。二是着眼机关事务标准和其他行业、部门间标准的协调一致。例如,物业管理、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等工作,必要做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充分衔接。三是着眼宣城实际推进标准化建设。结合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情,尽力做好前期的谋划调研等工作,认真分析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矛盾,为精准制定各项标准夯实基础。四是着眼岗位实际需求推进标准化建设。力求制定的标准能尽可能贴近实际使用,便于操作,即使新员工入职,只要参照标准即可马上上岗。 注重标准执行督查、考核环节的编写,将标准与工作绩效考核相挂钩,力求标准执行便于考核,使考评工作有据可依。
三、“看花容易绣花难”,在实际运用中检验工作成效
离泥土越近,生命力越旺盛。制定的标准“管用”才是硬道理。2018年10月,局标准化建设办公室组织精兵强将对最初拟定的200余项标准明细重新进行梳理,最终形成“资产管理、服务保障、节能管理、内部运转”4个方面分体系,涵盖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基建维修管理、公务活动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节能管理等12个主要职能领域的子体系,共计25项具体工作标准。坚持急用先行、先易后难。经各责任科室反复酝酿形成初稿、分管领导牵头多方征求意见建议、标准化建设办公室成员召开会议逐项讨论修改等诸多环节,多轮修改完善后于2018年年底完成了在主干职能领域内较为成熟的9项标准内容,编印标准化工作手册(第一辑)并正式实施,在实践中接受检验。
在拟定“车辆处置管理工作规范”过程中,编制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听取采纳一线经办人员的意见建议,对2018年41辆公务用车处置情况进行分析,就车辆移交、评估、拍卖、报废等每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一一找出解决途径,最终形成一整套标准明确、尺度统一的车辆处置工作规范。“基建维修工作规范”结合2018年全年20个挂网招标工程和近100个自行维修项目评价情况,对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和局机关自行维修的项目分类、维修程序、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经费支付、纪律要求等内容一一进行明确,对近年来“两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抽签企业代表,随机抽取折扣点数,招标全过程对外公开)的招投标方式、年度维修企业库的准入退出制度等大胆探索取得的创新成果进行了有效整合。把握前瞻性,制定标准与当前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紧密结合,对原来拟定的“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及时更名为“公务活动保障管理规范”,服务保障内容定位更准确科学。一个个规范就是一份“参考书”“说明书”“保险书”,把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和可具体量化的指标融入到“工作指南”中,既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堵住了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标准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通过近两年来的尝试探索,我们的方向更明、举措更实、信心更足。下一步,将站在机构改革后的新起点上,继续以标准化建设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宣城市机关事务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改革后的机关事务工作职能职责,形成一批符合宣城市实际的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标准。根据时间节点,继续做好有关标准的拟定和征求意见建议等工作。从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相对比较成熟的业务领域里挑选出3到5项,认真打磨、反复实践,制定出宣城市乃至全省可行的“精品标准”,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不断总结提升。根据新时代机关事务新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使用运行情况,对已制定出台的标准实践效果进行跟踪分析评价,对确需调整更正的及时进行修订,实现动态管理,让制定的标准不光是写在书上,更要用在手上。真正发挥标准化建设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三是强化宣传运用。大力宣传机关事务标准化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标准化知识,强化标准化理念,营造标准化工作氛围。分层次对已实施的标准化工作手册(第一辑)内容组织学习宣传。做到机关干部重点掌握,同时加大对服务对象和参与后勤服务保障、接受量化考核检查的相关社会企业的宣传力度。按照管理精细化、服务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要求,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提升标准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保障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