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条例》,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上档升级
文 / 中国民用航空局财务司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为做好新时代民航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管理意识,始终把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及时修订完善《民航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筑牢新时期民航局国 有资产管理基础,初步构建了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努力实现资产管理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民航局以资产管理事项一网办理为目 标,按照制度依据和工作实际相结合、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相结合、 系统研发和用户反馈相结合的思路,一体化设计,模块化实施,完成民航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了资产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生命周期全覆盖,编制计划、实施分配、统筹调剂、监督检查、统计报告各工作节点全覆盖,参与资产管理和使用的人员全覆盖,采用RFID电子标签模式,极大提升了资产管理工作效率。
以《条例》为导向,以工作实际为落脚点。坚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条例》内容,加大《条例》学习和宣传力度,教育引导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多种方式的深度学习,从国家治理高度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会重要意义,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提高资产管理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把好资产入口,严格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结合履职需要,充分考虑存量资产状况,以厉行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配置资产,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到预算管理流程中。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增强资产预算刚性约束,当年预算指标于当年执行,避免跨年度使用资产购置指标。
明确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职责,建立资产管理协同机制。通过 “五方归责”,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效能。一是管理部门的计划责任。根据各部门履职需要,结合资产存量、配置标准和经费预算,认真审核计划可执行性,加大督查力度,满足实际需要。二是财务部门的经费责任。保障资产采购预算,定期与资产部门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三是组织实施部门的执行责任。根据批复及时采购,抓紧配发到位,限时报废处置,准确登记出入库信息,确保资产台账准确性和完整性。四是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做好部门总量控制,优先内部调剂使用,推进资产共用,减少重复配置申请。五是使用人的保管责任。保管好占有使用的资产,做好资产信息变更登记,出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资产不失控。
资产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工作合力。加强资产内部控制管理,强化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环节管控,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等职能有机结合。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化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定期核对,真实准确反映资产情况,确保资产账实、账卡、账证相符。加强绩效管理,将评价结果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资产事项办理挂钩。对于审计、资产绩效评价发现的资产管理问题,深化评价结果运用,以评促改,建立台账,加大整改力度,定期跟踪,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理顺国有资产产权关系,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民航局以筑牢工作基础作为资产管理突破口,全面统筹资产购置、使用、维修、报废全生命周期管理。提效率,安排专人督办,加大协调力度,加快采购进程、准确登记入账、按需配置资产、有序回收更新、及时规范处置。控总量,全面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以把资产总量降至规定标准之下为目标,通过严格审核资产配置申请、加大资产维修工作力度、增加单位内部和单位之间资产调剂等手段压增量,通过加快清退报废超期服役且维修成本远高于使用效益的老旧资产减存量,新增资产数量上升过快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勤盘点,成立跨部门的资产盘点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资产年度盘点,举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和资产盘点工作培训,监督指导具体经办人员有序实施,实现资产盘点全覆盖,全面提升资产清查工作效率水平。
对标《条例》以及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新形势、新要 求,以《条例》实施为契机,针对资产配置计划编制和执行不够精准、 资产信息变更登记不够及时、废旧资产处置偏慢、资产盘点工作有待 完善、管理创新亟须加强等问题,民航局将出实招、求实效,力求推动资产管理上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