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合同能源管理融入绿色金融体系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1-06-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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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合同能源管理是公共机构降低对财政性资金依赖而实施节能技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实践中,投资与融资是助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稳妥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和基础保障。《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要拓展投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上海市嘉定区以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试点为契机,发挥主管部门指导协调作用,为金融机构、节能服务公司双方搭建对接平台,在项目中融入绿色金融体系,突破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融资贵瓶颈,消减金融机构承担的信用风险,解决绿色信贷资金供需匹配难题,实现政府、市场、资本三方互利共赢。 

    

  摸清投资融资瓶颈 

  近年来,节能环保产业迅速发展。但受限于理念认知、体系建设等客观原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仍面临一定阻碍。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前期案例及试点需求开展调研分析,摸清了投融资瓶颈。 

  一是信息不对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由节能服务公司全额投入设备改造及运营维护资金,效益回收期相对较长,在该模式扩大覆盖和加速推广的发展背景下导致项目落地受资金缺口掣肘;金融机构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政策体系、流程机制、技术产品的了解有待深入,向中小微节能服务公司投资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待提高,信贷资金流向节能环保产业的内生动力有待进一步激发。 

  二是资金借贷门槛较高。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作为新兴信贷业务,对涉及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调查尚未形成统一健全的评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使得借贷资金回收面临技术应用效果不佳、用能单位运营变更等风险;传统模式下节能服务公司的专业技术及服务等无形资产不具备可抵押条件,用能设施设备等有形资产因专属性强而难以发挥担保物功效,其轻资产属性使得资金借贷缺乏可靠的融资担保。上述原因综合导致金融机构对贷款主体的资信条件、财务条件、项目条件准入门槛较高,节能服务公司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瓶颈。 

    

  搭建银企沟通桥梁 

  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大局,按照《嘉定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会同节能服务公司和金融机构开展多轮交流论证,为双方搭建起直接、顺畅的沟通桥梁,以上促下、以点带面,将项目落地和体系应用有机结合,助力绿色金融体系整合创新。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针对薄弱环节和瓶颈制约进行规划引导和制度约束,确保模式探索保持正轨。主动对接上海银行嘉定支行、上海农商银行嘉定支行等金融机构,了解绿色信贷授信模式、申请条件和项目案例,先行签订《银政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方案评估、资金管理等阶段的职责分工以及融资比例、费用结算、权益确认等关键环节的总体原则,取得产品需求优先满足、融资申请优先审批、放款规模和时间优先安排以及贷款利率优惠等差异化的信贷服务,促成银企双方沟通对接。 

  营造绿色、开放的合作环境,释放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服务的投融资需求,推动供需两端均衡发力,构建项目成果多方共享的良好格局。结合两批30余个试点项目推进,召开区级动员会议并组织主管部门、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金融机构多方参与,基于银政合作协议达成的初步意向,银企在会上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合作内容、双方义务和约束条款,搭建形成科学的理论框架和精准的对接平台,将绿色金融体系融合内化为各方的利益诉求与共同需要。 

    

  打造绿色信贷标杆 

  绿色金融体系融合是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试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高站位策略布局,将全周期标准化的绿色信贷服务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整合,强化资金的保障力度与使用效能。 

  创新应用合同能源贷、固定资产贷两类授信模式,以试点项目的应收账款作质押,以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低成本绿色信贷资金,在项目采购环节明确绿色信贷资金使用要求,通过政府为企业、为项目增信,消减了金融机构承担的信用风险,以相对宽松的担保方式、最优惠的利率条件和较长的授信期限提供信贷支持。针对项目改造期间资金压力大的情况,通过设置还款宽限期,缓解了节能服务公司投资的还款压力,从而更专注于节能技改实施方案的精细与完善。 

  对接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积极整合外部资源,带动银政企合作联动,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在流程、服务、产品、机制等方面取得创新。金融机构在分行和支行设立中小企业专管机构和业务团队,适当降低贷款主体资信条件、简化融资申报材料,同时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人员配置、缩短流转时限等手段提高受理和审批效率,实现合同能源管理绿色信贷产品的差异化、专业化服务。 

  秉持“共同体”思维,三方齐推体系落地,共享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及推广效应。主管部门端通过整体考量和持续跟进,将绿色信贷投资额、节省财政资金支出等要素纳入嘉定区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信息化平台监管及展示范围,充分发挥了管理职能,突出了示范意义;节能服务公司端借力于更宽松的授信模式及授信条件解决了资金筹措难题,保障了项目的高质量落地;金融机构端依托全周期、全方位、更便捷的绿色信贷服务扩大了本方金融产品覆盖面和认可度,响应了拓展融资渠道、助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号召;用能单位端在固定资产零投入条件下实现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和能耗降低,获得更专业精细的运维管理服务,提高了楼宇用能效率和干部职工的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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