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文/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机关事务部门的重要职能任务,资产集聚程度和资源整合水平对机关事务部门的保障能力具有重要影响。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坚决落实国管局、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从办公用房、公有住房、公务用车等专项督查整治切入发力,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并向纵深发展。
抓好制度标准保障
底数不清、权属不明、管理不一、标准不一、认识不一……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迎难而上,把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集中统一为方向,以资产管理为基础,以权属管理为重点,推进统一政策标准、统一资产管理、统一保障服务,推动形成以“一个意见”加“一个办法”为顶层设计的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总体布局。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事关全局,必须依托全省改革大局系统谋划、整体推进。2017年9月,湖南省委深改委将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列为全省需重点突破的十大改革任务之一,明确了国资改革攻坚任务书,一揽子解决掣肘机关事务发展的根本性问题;2020年1月,印发《关于深化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要求;2021年9月,印发《湖南省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管理局作为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快建立职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国资改革实践进入深水区;2021年11月,召开湖南省机关事务工作暨省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路径、方法、责任。管理局积极完善办公用房、周转住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设施与家具、经营用途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工作流程,以及年度报告、绩效评价配套管理制度,构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标准编制、实施、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十三五”期间,初步形成涵盖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周转住房、公务用车等多层次机关事务标准44项,以集中统一管理为方向的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架构基本形成。
结合专项治理推动系统重构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必须坚持点面结合。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资产全面盘底,综合利用4个专项治理成果,由点及面推动国有资产管理重点领域逐步实现系统重构。
联合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661家省直单位(一级单位97家、所属单位564家)的房屋土地实物资产进行专项清查,汇总统计土地1470宗、总面积18.57万亩,房屋3545栋、建筑总面积907.64万平方米,基本摸清省直单位土地房屋资产“家底”。对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暂停一到位”措施(即全面暂停项目审批,全面暂停项目建设,全面暂停搬迁使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一律整改到位),全面从严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督查、整治,全省共清理整改办公用房51029间、涉及面积58.6万平方米。按照《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有住房集中清查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省直存量公有住房清查整改,清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有住房17788套/间,全面完成省级干部公有住房和已购其他政策性住房清理工作。“三供一业”涉改的67家省直机关一级单位、129家二级预算单位,共80796户全面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根据中央部署,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省党政机关共取消公务用车3.1万余台,取消车辆比例达51%,节支率11.73%;省直机关取消公务用车1942台,取消车辆比例达52.2%,节支率达20.14%。锚定省委深改委会议、省委常委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分类办理”的原则,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历时2年基本完成省直机关在长沙市内的办公用房、存量公有住房权属统一登记,正抓紧启动省外和在市(州)县的省直资产权属统一登记,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中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健全完善平台系统,提升管理效能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转的保障需求与机关事务职能职责精准对接,打造办公用房、周转住房、公务用车、公物仓资产管理平台,同步构建“智慧国资”信息系统,探索形成系统完备、协同高效、集约实用、安全规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办公用房管理平台全面升级。优化办公用房布局,提高办公用房资产利用效率,按照“一个部门集中在一栋办公楼或一处办公地点办公”的原则,调整优化省直单位办公用房20多万平方米,省直单位办公用房“拼盘插花”问题得到解决;提升办公用房维修效能,坚持项目统一申报、统一查勘、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实施,流程化管理、标准化实施、精细化服务、规范化运作,完成省直党政机关维修项目118个,维修面积近50万平方米,为80多个省直单位改善了办公条件。
周转住房管理平台持续优化。建立保基本、能循环、可持续的周转住房保障机制,按照多渠道筹集、分阶段推进、集约化布局的基本思路,对准省直困难职工、新进职工、调动职工的刚性住房需求,有效扩大供给,完善配套制度,统一服务标准,已购置并投入使用的“拎包入住”周转住房共1014套,拟将1008套存量公有住房改造转化为周转住房,规划集中建设周转住房约3000套;按照统一管理、规范透明、租赁使用、短期周转的原则,创新周转住房管理模式,通过优化服务、网上办理、简化流程,实现承租户租房“只跑一次”目标,为4000多名无房职工解决临时住房困难。
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日趋完善。坚持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严格车辆更新购置、配备标准和编制管理,把市、县保留的公务用车纳入公车服务平台集中统一管理,有力保障公务出行需要;建成全省统一、省市县三级信息互联互通的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全省一张网”实施车辆信息化调度和监管;对全省保留公车统一喷涂标识,主动接受社会和民众监督,杜绝违规使用公车现象。
加快建成省直公物仓平台。遵循有余、有需、有序的原则,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需求侧和供给侧的摸底调研,建立省直单位公物仓实体平台和信息平台,实现建、管、用“三位一体”。将省直单位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腾退移交等多余、用余资产入仓集中管理,防止闲置浪费;对准省直单位重大活动应急需求及日常办公需求出仓科学配置,提升使用效益;通过实行出入仓闭环管理,明确申报调拨标准,严格交接操作流程,确保公物仓运行有序规范。加快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领域各环节数字化技术运用全覆盖,依托湖南省电子政务云平台,构建以土地、房屋、办公设施设备等资产信息数据为核心,管理要素网联化的省直单位“智慧国资”实物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注重部门协同,压实三方责任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始终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一盘棋”观念,坚持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省直单位支配使用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新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压实监督者责任,财政厅、管理局适时检查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资产管理年度绩效评价工作,通报评价结果;落实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财政厅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审计厅依法对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省直机关单位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021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工作方案,管理局聚焦其中涉及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牵头整改、集中攻坚,推动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压实管理者责任,管理局作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强化牵头管总责任,按照“摸清、管住、用好、盘活”基本思路,不折不扣抓好《意见》《办法》落地落实。加快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资产的类别特性、功能用途、利用方式等因素实行分类管理,以土地房屋资产管理为重点,统筹管理好公务用车、办公设备设施与家具、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扛牢资产配置、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管理责任,针对国有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重价值轻实物的问题,加强对资产资源从预算编制、配置使用到处置核销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使资产使用效能最大化;健全资产盘活利用长效机制,在保障机关高效运行前提下,采取调剂使用、租赁经营、置换整合、转让处置等方式盘活利用存量闲置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综合效益,实现保值增值。财政厅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牵头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承担省直机关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管理、资产收益、资产评估监管和按职责分工承担资产有偿使用、处置审批等工作;自然资源厅负责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承担相关管理工作。各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系统优势,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合力。
压实使用者责任,各省直机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内部控制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明确使用管理机构和人员,规范办公设备设施资产操作流程。加强对土地、房屋、公车资产的依法依规使用以及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国有资产管理风险。积极协助配合完成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年度报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