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打造上海机关事务发展服务保障治理新图景
文/马春雷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我们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以恢宏的历史视野纵览百年历程,以强烈的历史担当领航新的征程,为我们走好新的赶考之路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上海机关事务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共上海十一届市委十二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管局的正确指导下,以奋发有为、比学赶超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善作善成,全面完成服务、保障、管理各项任务,打造上海机关事务发展服务保障治理新图景。
推动高质量发展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发挥开路先锋、示范引领、突破攻坚的作用,推动全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新征程上创造新业绩,展现上海机关事务部门的新面貌。
明确发展目标。目标是牵引,目标是导向,有什么样的目标就决定了有什么样的工作水平。深刻把握新时代上海机关事务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资产、资金、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打造“共建、共享、共用”的融合生态,实现“财力、物力、人力”效能最大化,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转,以强烈的使命意识、担当精神把上海机关事务工作做得更好,争取在高质量发展上为全国机关事务部门贡献更多的上海经验,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增强发展动力。科技推动经济,人才促进发展,知识改变命运,奋斗成就未来。增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就必须把人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着眼于机关事务系统“四支人才队伍”建设,固植“精细、极致、专业、满意”的价值追求,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均衡发力,真正做到行行能出状元、行行多出状元,加快构建形成机关事务高水平人才高地,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夯实发展根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长期以来,我们党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抓好党的事业的根本前提,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推动事业的根本保证,使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保持了正确发展方向和强大发展动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做好机关事务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将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以高质量党建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创造高品质服务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服务是机关事务工作的生命线。充分认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创造高品质服务,确保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和高效运行,提升服务对象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打造服务品牌。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的决策部署,全力打响“上勤服务”“上展政务”品牌。遵循“服务保障是立身之本,改革创新是发展之要”的发展理念,聚焦后勤服务主责主业,在提高辐射度、彰显美誉度、优化体验度、展现标识度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保障的质量和能级,提升“上勤服务”“上展政务”品牌在业界和市场中的影响力,努力将上勤、上展两个企业集团打造成为“上海服务”的优质品牌和全国机关后勤服务领域具有影响力的标杆企业。
优化服务机制。上海在全国较早开展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全系统的改革贡献了上海方案。要根据形势变化,进一步深化机关后勤服务改革,完善党政机关购买后勤服务制度体系,及时制定修订相关政策和制度,统一党政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内容,确定后勤服务项目定额标准,确保后勤服务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党政机关高效运转相适应,不断提高服务的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完善服务监管机制,加强党政机关后勤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加强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的综合监管,完善服务评价措施,形成统一监管机制。
提升服务质效。机关事务工作的主要职责集中在服务上,作用主要体现在服务上,贡献也主要反映在服务上,服务工作做得怎么样,是衡量机关事务工作好与差、水平高与低、成效大与小的一个重要标志。从细节入手,重塑“管理”与“服务”形象,平衡“供给”与“需求”矛盾,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提高机关后勤服务水平。整合重大政务服务保障资源,健全重大政务服务保障体系,增强服务意识、夯实服务责任、提高服务水平。针对新的形势需要,深入落实“健康上海行动”,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健康水平。
提供高水平保障
让服务保障对象得到更高水平的保障,以优质高效的供给回应需求,是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职责。在坚持带头过紧日子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保障质量和水平,增强保障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优化保障措施。聚焦全流程把控,严把源头控制、严控过程管理,构建资产全口径、全生命周期调配使用管理新机制,管住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建立健全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体系,依法合规配置办公用房,保障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合理使用需求,提升办公用房资产利用效率和水平。完善“一张网”建设,严格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提升公务用车使用效率,集约节约管好公务用车。坚持系统思维,强化韧性适应理念,构建大安全格局,建立有力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集中办公点安全平稳运行。
创新保障方式。转变传统固化的思维定式,积极创新公物仓运行方式,探索打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资产调剂的壁垒,加大公物仓资产进仓规模,扩大公物仓资产配置辐射面,推进机关共享共用资产,全面提升公物仓资产的配置使用水平。探索完善公务出行保障模式,利用平台调度、集中管理、统筹共享,做优公务出行服务保障。深化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机关单位租赁房保障机制,构建形成与上海城市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住房保障体系。
降低保障成本。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放到突出位置。在保障工作中,积极带头把厉行节约的要求落实落细,着力降低成本、压缩开支、提高效能,集约使用资金,统筹盘活资产,节约能源资源,反对铺张浪费,努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好党政机关在全市厉行勤俭节约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推进“绿色办公”“低碳循环”建设,优化公务出行绿色化方式,有力节约能源资源。常态长效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等行为,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实现高效能治理
机关事务治理体系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正常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必须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从共治、法治、善治角度出发,努力实现高效能治理。
坚持多元共治。现代治理的核心特质在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在机关事务治理格局之中,机关事务部门、服务保障对象、社会化服务企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始终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统筹领导,鼓励服务保障对象协同参与,调动社会化服务企业尽职尽责,最终实现多元协同的良性互动。在这个过程中,各方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只有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才能实现多元主体的通力合作,助力实现共治的治理格局。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畅通群众民主监督渠道,增强机关运行保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坚决厉行法治。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全流程、各领域,构建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本市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发挥法治建设的纲领性和统揽性作用,推进机关运行保障地方立法工作,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深化标准运行机制创新,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谋划,形成有效制度标准供给。
坚定谋求善治。从管理到治理,从治理到善治。谋求善治,就是探索以职能职权的集中统一归口推动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为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打下坚实职能基础。要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持续增强工作发展的活力。按照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部署要求,积极融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持续推进“智慧机管局”建设,提高机关事务数字化治理水平。站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高度,聚焦重点领域和不同方面,协同推进长三角机关运行保障的区域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