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集中统一管理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2-07-0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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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近年来,在国管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锚定“三个走在前”总航标,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印发和国管局在山东省开展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试点为契机,紧紧围绕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强化管理职能、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保障服务效能,基本实现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全生命周期统分结合、分类实施的集中统一管理。 

    

  强化管理职能,理顺体制机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机关事务工作,多次强调机关事务管理职能职责的重要性。2018年,省编委《关于调整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房地产公务用车后勤服务管理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管理局“三定”规定印发,明确由省管理局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不含省属高校、公立医院)。“三定”规定明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和具体范围,增加管理局对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指导职能。 

  扩大管理范围,由原来的98个厅局级单位扩大为98个厅局和厅局所属事业单位(474家)。经统计,省级98家党政机关(含与厅局机关同址办公的166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8.6万平方米,独立办公事业单位总建筑面积378.1万平方米,管理的房产面积是之前的4.7倍。 

  扩展房产管理类型,由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扩展为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监管、维修、处置、物业规范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房地产管理职能的优化调整,为建立健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机制、统筹利用资源、强化房地产规范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完善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房地产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合规使用办公用房的重要举措。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管理局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尽快出台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理顺房地产管理职责分工,完善管理体制,构建权属明晰、规划科学、配置合理、使用规范、处置顺畅、监督有力的办公用房全过程管理体系。2018年9月管理办法出台,随后制定出台省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省级机关房产维修管理办法、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标准等10项制度规范。 

  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对制度出台的目的、意义等进行解读。每年举办全省房地产管理业务培训班,讲解房地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政策措施。统一部署,集中力量成立工作小组,对近年来竣工的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项目逐项核查;结合省直房产院落航拍,对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尤其是单人办公室重点抽查测量,利用房地产管理系统平台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纠正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行动。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国管局要求,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地采集和分析房地产管理信息,工作质效得到较大提升。 

  近年来,加快推进省市县乡四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系统“全省一张网”建设,纳入智慧机关事务平台。开发建设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系统平台,基于智能图形管理系统设计,搭建房地产建设、权属、配置、维修处置等板块,具备信息建立、综合查询、超标预警、智能分析、模拟分配等功能,具有较强实用性,迈出了房地产管理智能化的关键一步。 

  2019年开始,根据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房地产使用管理台账,集中推进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信息的全面采集和录入工作,建立健全数据信息。分期分批组织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用系统培训,核实确认录入信息,目前数据录入已全部完成,系统正常运行。 

  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管理较为规范的16市和47个县区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系统应用试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试点评估验收,参与试点的63家单位全部通过验收。举办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业务培训班,总结系统应用试点工作,对全省推广应用作出部署。目前,使用房地产管理系统的机构数量近1.5万个。 

    

  集中统一管理,提高保障效能 

  推进房地产集中统一管理,是机关事务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必由之路。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经管理局提出审查意见后,由省发展改革委核报省政府审批,其中危房翻建项目由管理局报省政府审批。党政机关本级及机关办公区内的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申报前由管理局出具土地、人防等审查意见。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个机关业务用房、公有周转租赁住房项目,均由管理局负责组织建设。 

  各单位自行建设的办公用房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未确权登记或未登记在管理局名下。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关于统一权属登记的规定,管理局迎难而上、集中突破,将其列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清单,研究形成处理原则和解决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资产调拨、费用支付、税款减免、流程优化等问题,采取分组包片督办、登门重点服务等措施,针对不同的单位、项目、环节逐个提出解决办法。通过济南市解决城市建设遗留问题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一揽子解决省直35家办公用房权属登记遗留问题,新纳入登记的建筑面积达36万余平方米。在2019年召开的全国办公用房管理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上,国管局对山东省开展的权属登记工作予以肯定。 

  严格按照集约节约和从严控制原则,开展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管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做好2018年省级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整安排工作,从办公用房调整方案拟定到省委省政府审批同意,仅用7天时间落实到位,完成72家涉改部门单位的办公用房安排,统筹安排办公用房100余万平方米。落实省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房地产调整工作,立足存量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完成涉及66个部门382个所属事业单位、房产(院落)200余处、建筑面积77.15万平方米的调整安排。 

  做好日常办公用房调配工作。办理省委统战部等40余家单位的办公用房调整安排事项,调整、调配办公用房面积4.5万余平方米。完成38家单位集中办公场所审核,保障省委省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专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分5批对289家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办公用房情况开展审核,按规定提出审核意见。 

  坚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建立健全现场勘查、评估论证、造价审核、批前公示、计划编制、竣工核查的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审批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库和第三方专业力量作用,做好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审批管理。 

  2015年以来,共审核办理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260余个,涉及建筑面积62.49万平方米、审减资金3.8亿元,既保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正常使用需要,又避免浪费。2020年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申请事项,除经鉴定为危房和省委省政府明确需搬迁、改造外,一律不审批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对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向申请单位解读政策规定,并督促其做好办公用房的日常维护管理。 

  省级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职能调整到管理局后,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和有偿使用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房地产处置管理工作流程,建立现场核实、资料审核、法务会审、问题处结、会议决策的工作机制。截至2021年底,办理完成处置利用申请事项102件,既盘活了国有资产,增加财政收入,也支持了社会事业发展。 

  针对省级机关办公院落分散管理的现状,管理局侧重加强机关办公院落物业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联合省标准化研究院出台《省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服务与管理规范》,为强化省级机关办公院落统一物业管理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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