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小事”担当“国之大者”——新时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位与机制研究
文/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青年理论学习小组
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国之大者”。率先在公共机构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既能引导干部职工践行垃圾分类、厉行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也为全社会营造崇尚垃圾分类良好氛围起到推动促进作用。
“十三五”时期,国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国157.8万家公共机构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全社会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6月,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将生活垃圾分类列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重点行动。“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如何深入推进?在哪些方面重点着力?带着这些问题,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节青漫谈”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围绕“新时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位与机制研究”主题,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调研,通过发放7.7万余份电子调查问卷和走访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以及北京市直属机关六里桥办公区、北京友谊医院等单位,了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状,分析堵点难点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思路,为“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立足工作基础,谋定发展方向
“十三五”时期,国管局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制度体系基本成型,印发《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逐步形成组织领导、推广指导、宣传培训、监督评价、志愿服务等制度体系。据统计,全国92.4%的机关事务部门已推进本地区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82.0%的机关事务部门近一年有出台有关政策文件。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出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表》《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评价表》等标准,多次开展部门联合检查。据统计,84.6%的机关事务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88.9%的机关事务部门已出台或正在出台工作评价标准,95.4%的机关事务部门近一年至少开展过1次专项检查。宣传引导持续推进,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46城万人志愿者”活动,推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助手”公众号,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据调研统计,95.2%的机关事务部门近一年至少开展过1次宣传培训或志愿服务活动,82.2%的机关事务部门近一年至少举办过1次工作推进会、观摩会等活动。当前,全国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和46个重点城市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地级以上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2020年4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审议通过,规定要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出“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等要求。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开展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这些重要指示和部署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新时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位和任务集中在3个方面:要“率先”,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在所在地区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适度超前国家整体进度安排;要“法治”,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收费、循环利用等方面依法推动;要“示范”,让生活垃圾分类好习惯走出公共机构、带回家庭、迈向社会,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
查找当前不足,探究解决方案
“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立足新发展阶段,对照中央精神要求,仍有提升空间。通过调研,可以总结为以下3个方面不足。
发展水平不平衡。省、市、县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存在差距,往往省级优于市级,市级好于县级。究其原因,一方面,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46个重点城市(省会城市、部分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先行先试已有5年,管理机制基本完善,但其他地级城市、县级城市公共机构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时间短、基础弱,成效不凸显。据调研统计,仍有10.8%的基层公共机构未开展有关工作。另一方面,工作存在政策执行层层传导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状态。10.4%的机关事务部门没有落实或者不知晓“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10.8%的机关事务部门没有落实或者不知晓工作最新政策要求,这主要集中在县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处于政策传导链的末端,对政策没有吃透、执行没有到位。同区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展水平“两极化”显现。座谈反映,公共机构负责同志对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关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的关键因素。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思想认识不充分,落实态度不积极,加之缺乏有效监管约束手段,导致工作较为滞后。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不规范行为时有反弹。通过制度约束、宣传引导等措施,干部职工在单位内基本能够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但由于行为习惯养成需要久久为功,干部职工的行为习惯不稳固,又易受单位外不良社会风气影响,存在“监管严一阵、分类好一时”的现象,成效不易巩固、问题持续反弹成为治理难题。
协调机制不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属地化要求高,要想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共同推动和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有力支撑。目前,机关事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的协调推进机制在部分地区还没有完全建立。据统计,69.1%的机关事务部门没有建立工作部门间联络机制,29.5%的机关事务部门不是当地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或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既不能贡献公共机构力量,也不利于向主管部门争取支持。比如,由于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特殊属性,财政部门提供资金支持,对公共机构依法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尤为重要。据统计,70.8%的公共机构需向环卫部门、垃圾处理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其中71.7%的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缴纳。座谈反映,由于目前《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缺少“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科目,公共机构一般把生活垃圾处理费实际支出“隐藏”在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等科目内,存在支出条目不清、资金不足等问题。协调推进机制不健全还体现在生活垃圾分类环节脱节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集中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环节,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环节完全依赖当地生活垃圾运输处理系统。虽然国家已严令禁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但由于管理制度不全、监督不严,运输车辆数量不足、能力受限,工作人员意识不强、执行不力等原因,“先分后混”现象屡有发生,挫伤了包括干部职工在内的社会公众践行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宣传引导不充分。近年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工作得到调试重视,每年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但调研发现,仍有25.3%的机关事务部门认为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析其成因,一方面由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度属地化,各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名称、标识、处置方式等均不完全相同,导致在国家层面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内容较为受限,只能依托重要文件发布等时机进行宣贯,导致宣传力度不够、深度不足、氛围不浓。据统计,14.0%的公共机构未落实或者不知晓《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国家标准,4.9%的公共机构未落实或不知晓本地区工作评价标准。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是无法忽略的影响因素之一。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各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万人志愿者”活动规模和频次大幅下滑,18.5%的公共机构近一年未开展过宣传培训或志愿服务活动。
对标目标任务,开创工作新局面
“十四五”时期,国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目标为指引,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指导各公共机构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当好全社会先行示范者。
完善体制机制。实施分级管理,重点推动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县级城市公共机构逐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巩固提升省级以上机关和46个重点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专题工作成果。提升示范效能,在先行先试地区遴选工作成效突出公共机构发挥示范作用,在投放制度、激励机制、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监督检查等方面宣传推广经验做法,辐射带动当地更多公共机构和社会单位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推广一批有特色、可示范、见成效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案例,推介先进模式和管理措施。引入社会资源,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能动性,积极参与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在生活垃圾回收设施配置、分类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智能回收终端应用等方面提供人财物全方位支持;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力量,通过实行目标管理、规范服务要求等方式,推动其在监督、宣传、引导等方面发挥重要辅助作用。
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属地联动,督导各级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高效协同推进机制,以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等形式,共同研究解决工作堵点难点问题,最大程度争取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以及科教文卫体系统主管部门支持,形成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属地支撑,协调环卫系统等力量做好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倒逼“先分后混”现象消失,实现前中末端全链条管理。畅通资金保障渠道,依法推进公共机构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资金扶持优惠政策,协调财政部将生活垃圾处理费纳入政府支出分类科目,解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处理费支出条目不清、资金不足难题。协同推进相关工作,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线,与绿色办公、绿色采购、塑料污染治理、制止餐饮浪费等资源节约工作有机融合,与卫生整治、绿化美化等环境提升工程协同推进,与精神文明建设、绿色文化培育等活动紧密结合,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形成相辅相成、共同提高的工作局面。
抓好宣传引导。创新宣传载体方式,克服疫情影响,加强“互联网+”模式应用,采用云直播、云课堂等“云”上活动方式和干部职工喜闻乐见形式,为干部职工提供更多参与、学习、展示平台;加强“一网两号”建设,重点提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助手”公众号服务功能,加快建成精神传达、政策普及、新闻发布、活动举办等多功能专业化平台。拓展影响广度深度,以各主题日为依托,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借助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打造一批有创意、有亮点、有影响的活动品牌,拓宽受众广度,挖掘内容深度;抓好对领导干部的宣贯,强化党建引领,通过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促进提高站位、增强意识、推动工作。持续开展志愿活动,在地级以下城市推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万人志愿者”活动,鼓励建立志愿者线上招募交流平台,适时开展“五个一”志愿服务活动,发挥优秀志愿者积极作用,努力营造“志愿者示范先行,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