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机关事务工作——集约、节约、简约见成效
文/于跃洋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吉林市委、市政府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党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高度重视和支持机关事务工作。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国管局、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建引领,立足实际,推行集约化、节约化、简约化工作方法,狠抓事业谋划、工作落实和制度完善,为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服务保障。
积极探索集中统一管理
新形势下,加强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对于推动机关事务管理职能建设科学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打造服务型、高效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也是发展的客观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管理精细化、服务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要求,紧密结合市情,积极探索机关事务的集中统一管理,不断提升质量效益,努力发挥机关事务新时代服务保障作用。
不断推进机构统一。2005年,吉林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吉林市接待办公室)在原吉林市接待办基础上组建,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19年更名为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对标国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职能,内设12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下辖2个事业单位,代管1个国有宾馆。2013至2014年,吉林市所辖4区5县严格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关于市(州)、县(市、区)整合设立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的通知》要求,陆续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至此,全市机关事务系统自上而下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基本形成。2019年机构改革后,尽全力打造完整的机构设置和组织架构,4个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原区政府派出机构调整为区政府行政单位,5个县(市)虽不再保留机关事务管理局,但将机关事务管理行政职能全部统一划入政府办公室,成立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针对县区机关事务部门机构设置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工作调研,在充分考虑各地实际的基础上,尽可能做到科室名称统一、人员配置科学合理。
逐步理顺管理职能。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持续深化和优化现有职能,夯实保障基础,依法规范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基本职能,探索和拓展机关运行经费、通用资产等职能领域,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保障范围方面,管理局职能已从成立之初的4项拓展到现在的7项,管理保障本级部门的数量达110个,占比93%。职能推进方面,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整合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系统机关事务工作,逐步由机关事务部门统筹管理;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参照国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管理范围,起草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逐步厘清与财政部门的职能边界。2021年,吉林市委市政府授权管理局牵头负责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土地清查盘点工作,标志着国有资产管理进入新阶段。管理局在助力全市振兴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积极创新管理手段。推进运行机制和管理手段的集中统一,逐步强化服务保障资源集中统管和调配使用职能,实现服务保障模式由零散型、粗放型向集约型、效能型的转变。新冠疫情期间,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思维对机关事务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进行变革。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建立起机关事务信息数据的集成和互通机制。比如:2022年3月,吉林市防疫形势严峻,管理局全面梳理、汇总各类援吉队伍及设备信息,开发“医疗队服务保障”信息查询系统,运行效果较好,通过手机App可以实时查询各医疗队入驻情况、车辆及人员保障情况,电子地图上直接显示各驻地宾馆位置,有利于统筹调配保障资源,实现供需对接。
全面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吉林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等,紧跟时代发展需要,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吉林省生态强省目标,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新风尚。
开展示范创建和宣传培训。打造1家全国能效“领跑者”和17家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123家节约型机关和285家节水型单位。协助国管局、清华大学承办全国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会议;代表吉林省接待国家“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国家级能效“领跑者”、示范单位和节约型机关等创建工作的实地考核验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成功举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颁布十周年暨吉林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周年”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节能氛围。
扎实推进计量监测统计和节能改造。建立覆盖所有城区的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率先完成智能化、信息化节能管理系统和平台建设,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使用能耗统计信息系统,全面提升能耗统计数据质量。出台《吉林市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作管理办法》,积极争取节能改造资金,指导全市各级公共机构重点实施节能灯和节水器具改造、充电桩建设、食堂灶具及食堂排烟净化系统改造等项目,推广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效益。“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加大实施节能改造力度,共节约资金2249万元,节约能耗2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能源资源消耗量化指标。
持续加强监督考核和成果应用。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纳入各级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根据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吉林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和标准》,建立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长效机制。每年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节能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形成了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力约束机制。
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2018年,吉林市抓住国家标准化战略机遇,严格落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年)》部署要求,将标准化建设作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全省率先启动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经过2年努力,完成了涵盖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机关资产管理等9大业务标准子体系,177项工作标准的编写、发布工作,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管用有效的标准体系。
注重深谋划。为保障标准化建设的顺利实施,明确“321”工作方法,即遵循3项基本原则——科学系统、功能明确,全面覆盖、注重实效,试点创新、推广应用。建立2项工作机制——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全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细化任务目标和责任主体,制定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表。培养一支标准化人才队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业人员进行相关辅导,组织人员外出参加培训,前往兄弟城市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标准化人才队伍能力素养。
坚持高标准。一是事项“清”。对日常工作中的重点业务,优先制定符合实际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内部制度。将每项工作涉及的岗位职责、各项流程、规范要求提炼为工作标准。二是类型“明”。把好的实践经验固化成标准,把常用的重点核心业务提炼成标准。三是内容“实”。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力戒形式主义,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程序“严”。严格按照“编写—审核—改进—校对”步骤推进,组织召开30余次专题会议,召开2次现场会,形成了“制定—实施—反馈—改进”工作闭环。
认真抓落实。以“标准落实年+工作创新年”活动为载体,制定《标准化建设考核实施方案》,陆续开展“机关事务干部讲坛”“标准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让各项工作有目标、有程序、可量化、可追溯、可控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精细、高效、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