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 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作用
文/管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近年来,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服务湖北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建设。
狠抓集中统一管理,建设节约高效机关
推进集中统一管理,不仅有利于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更能降低管理和运行成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利用。机关事务部门既承担着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的职责,也是节约型机关建设的主导者和实践者,应当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加快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不断提升机关事务工作集约化水平。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着力改变过去党政机关服务保障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状态,构建集中管理、资源共享、高效服务、有力保障的服务新格局。在制度建设上,各党政机关执行统一的规范,改变过去苦乐不均、相互攀比的局面。在资源调配上,探索建立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资产的集中统一调配机制,避免重复购买、重复建设和闲置浪费。在保障服务上,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服务标准,坚决遏制铺张浪费现象,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应对突发应急任务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每一分财政资金。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管理局积极协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相关部门,推动成立湖北省创建节约型机关指导协调小组,省直机关和部分市(州、林区)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主要管理职能任务纳入共性目标考核。建立培训、督导、检查长效机制,每年召开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举办各类培训;每年底对全省17个市(州、林区)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开展全覆盖式检查督导并进行通报。坚持区域协调指导机制,完善市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分片联系交流制度,着力构建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均衡发展的格局,通过共商共建、交流互鉴集中统一管理模式,提升机关事务保障服务能力,扩大机关事务工作影响力。
近几年,全省机关事务系统高质量完成多批次国家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类标准化项目试点任务,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围绕党政机关会议服务、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节能环保、餐饮服务等编制出台10余项标准,完善机关事务标准实施监督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健全机关事务标准与法规制度的协同机制。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进保障系统联通,推动管理服务创新,进一步提升治理智慧化水平,拓展机关事务信息化的广度和深度,发挥信息技术高效互通集成优势,推动事务标准更加统一、流程更加简约、效能更加突出,促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
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创新手段节能降耗
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历史潮流所向,更是时代大势所趋。机关事务部门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开辟新路径、新领域,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做出新成绩。
随着技术快速发展和国家战略支持力度加大,各种绿色环保节能产品不断涌现。党政机关要优先采购并广泛使用节能新产品,不断降低机关运行能耗,节省财政资金支出,为全社会作好表率。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时,优先采购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提升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在节约能耗的同时降低碳排放。加快推进机关大院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开放充电桩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助力新能源汽车加速普及。在机关办公楼全面更换使用智能化节能灯具和节水龙头,杜绝浪费。
积极运用节能新技术,主动对党政机关现有设施设备实施改造,降低单位能源消耗。如党政机关办公楼加装外墙保温层,可以减少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能耗;机关食堂加装余热烟气收集系统,能够降低食品保温加热能耗。探索使用绿色节能新技术,进一步降低单位能源消耗。尤其是在当前光伏发电技术逐渐成熟的背景下,鼓励各单位对现有办公楼实施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在楼顶外墙加装光伏发电和储能用能设备,所产能源用于单位照明、办公等日常使用。部分能耗较低的单位经改造后,有望实现产能用能“内循环”,为社会树立绿色节能标杆。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先进的节能管理模式,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党政机关节能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党政机关作为用能单位,委托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对水、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并根据有关能耗标准支付相应的托管费用。节能服务公司可以通过科学管理运行和应用节能技术,达到节约能源资源、获取合理利润的目标;党政机关也能减少财政经费支出,提升节能工作专业化水平。当前已在宜昌等地开展试点,取得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将加快推进这项工作,通过市场机制激发节能工作活力,推动更多党政机关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减少能源资源消耗支出。
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节约不仅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种无处不在的生活理念。要不断强化节约理念,推广绿色节俭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引领社会节约新风尚。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湖北省委的实施意见,对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提出了严格要求。机关事务部门作为党政机关高效运转的保障者,要带头贯彻落实,从细节入手,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努力以最小成本提供最优服务。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大型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杜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坚决执行办公用房配备标准,严查超面积配备、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苗头性问题。公务接待坚持俭朴适度,条件允许时尽量安排自助餐。
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传家宝。机关事务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将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以资产配置处置、资产日常运行、依托资产提供保障为重点,优化资产配置管理,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控制资产运行耗费,更高效地保障党政机关运转,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注重培育干部职工勤俭节约的意识,打造勤俭持家的专业队伍,为提高资产管理效能涵养良好风尚,凝聚智慧力量。
抓好节约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要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党政机关干部职工更要作好表率,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养成自觉节水、节粮、节能的良好习惯。要做好节约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节约氛围,使节水节粮节能观念深入人心。健全制度刚性约束,把节约理念贯穿于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节水节粮节能工作机制。坚决同铺张浪费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各类浪费行为,带动身边人共同践行节约理念,争做绿色环保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