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怎样带好头?
文/林笠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回信,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殷切期望。他强调,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
公共机构是全社会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与关键领域,扮演着排头兵、领头雁、示范生的角色。国管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2017年以来,组织各级机关事务部门率先在全国公共机构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指导教科文卫体系统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制度标准、实施试点示范、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宣传引导,推动省级以上机关和46个重点城市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取得显著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国管局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担当、解决难点问题、提高治理能力,进一步推动新时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
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
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的“关键小事”,但“小事”不小,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关乎能源资源节约,体现社会文明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重要会议还是国内考察,总书记经常问起垃圾处理情况,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高标准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系列重要部署安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公共机构是全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通过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倡导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理念,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绿色办公要求,养成低碳生活习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把节约放在资源开发利用的突出位置,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公共机构“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特殊属性,要求必须节约能源资源,以较小的运行成本、较少的资源消耗获取更大的公共管理产出、更高的服务保障效益。公共机构采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如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等,可以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和资源消耗,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提供有效抓手。垃圾也是放错位置的资源,要想变废为宝,前提是把垃圾分出来。全国公共机构达150万余家,如果都能够正确分类垃圾,开展内部循环、外部利用,将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全社会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公共机构是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阵地,一方面自身体量大、人员多,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分类习惯;另一方面,很多公共机构直接面向社会公众、联系着千万个家庭和社区,通过宣传、倡导和示范,可以让垃圾分类的意识走出单位、带回家庭、迈向社会,助力引领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善于查找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也是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功。要深入基层公共机构、走到干部职工身边,特别是到工作相对滞后的地区和单位,了解实情、倾听意见,查找问题、研究对策。
当前,各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有所分化,即便在同一地区内各级公共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也存在差异,往往省级好于市级、市级优于县级,尤其是一些县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然较为薄弱,对中央精神要求没有吃透,政策执行不够到位。要重点推进地级以下城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基层公共机构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避免出现“上热中温下冷”情况。
生活垃圾分类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一项重点工作,但受疫情影响,近三年各地区、各部门有关会议活动数量减少,志愿服务、业务培训等在规模和频次上有所下降。加之此前国家层面缺少专门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的主题宣传活动,造成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推动力度不够、营造氛围不浓的问题。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举办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国管局在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系列宣传,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围绕法规、政策、制度、标准等内容开展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宣传深度、拓宽宣传广度,进一步助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在中央国家机关和46个重点城市公共机构等先行先试单位,干部职工垃圾“混投”行为仍有发生,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不易巩固。一方面,行为习惯的养成仅靠一时严格监管难以持久,一旦监管松懈就会反弹;另一方面,不合理的管理模式导致“混投”行为发生。比如,原本物业公司只是发挥辅助作用、协助开展分类,而有的单位把所有工作交由物业公司承担,物业人员负责分类垃圾,表面上看似分类工作“提升”了,但事实上容易导致部分干部职工思想松懈。当然,这个问题也是全球治理难题。对照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不难发现垃圾分类行为习惯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当前更要靠常态化宣传引导、实施科学管理,一步一个脚印走、一棒接着一棒跑。
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垃圾分类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都有着重要意义,可以从3方面发力推进。
一是系统治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系统工程,既包括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宣传示范、监督评价、资金保障等方面,又涉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配合做好分类清运等环节,从而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在整体谋划上下功夫,加强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全过程管理,从采购减量化到使用循环化,再到处置资源化,系统做好部署安排;要在统筹兼顾上下功夫,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与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环境提升工程、绿色低碳文化培育有机融合,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工作局面;要在把握重点上下功夫,从中央决策部署中找准出发点,从“十四五”目标任务中找准发力点,从深入调查研究中找准关键点,有序有力有效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依法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依法推进有关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要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反食品浪费、宣传示范、监督评价等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大力推动制度的宣贯和落地,进一步履行好法定义务。发挥好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加快编制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推动出台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国家标准,倡导出台更多地方标准,让常态化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快修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开展有关课题研究,推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内容写入条例,为依法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更多支撑。
三是综合治理。立足新时期,要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善于应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比如,应用碳普惠机制,干部职工通过践行生活垃圾分类这一绿色低碳行为获取碳币,再转化为奖励,把一种无形的生态效益转化为有形的经济收益,让干部职工真切感受到生活垃圾分类对社会的价值。又如依托信息化手段,借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等市场化机制,加强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合作,通过共建循环利用平台等方式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现互惠共赢和资源节约。还可以通过宣传引导,把柔性教育与刚性管理相结合,潜移默化厚植绿色生活理念、培育绿色低碳文化,将被动接受、消极作为转变为主动参与、积极践行,让垃圾分类真正深入人心、成为新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