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降了 效率高了——湖北省鄂州市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实践探索
文/胡玉林 章金祥
“管理起来顺畅、使用起来方便、节约起来有效。”湖北省鄂州市领导对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给予了积极评价,各市直单位也纷纷点赞。鄂州市机关事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勇于改革、敢于担当、善于斗争,推动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向纵深发展。
勇于挑战,改革破冰
2020年前,鄂州市公务用车管理有2种模式:由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平台集中管理,或由市直各单位自行管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平台集中管理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中心党组以此为契机,将市直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事项提上了日程,力求真正从人、财、物上实现对公务用车的全面集中管理。
中心组织专班对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类型、数量及人员、经费等情况逐一调查摸底,就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相关事项,与市财政部门多次研讨、仔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2020年4月,市公务用车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将市直机关68家单位231辆公务用车全面整合移交过户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实现公务用车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处置“五统一”管理。
本着降低成本、节约经费、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方便使用的原则,推行公务车辆管理集中与派驻相结合、监督与管理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中心继续集中管理平台车辆,按照市直各单位现有车辆编制将车辆统一派驻到市直各单位使用。与各用车单位签订《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派驻管理协议》,推行“共同监管、各负其责”的双边管理模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与此同时,通过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监督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对用车规范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违规情况的单位,依照管理规定采取口头预警、发函整改等处罚措施。
集中统一管理后单车费用如何计算?中心通过定额包干制、额度预警制、超支倒查制3种方式,强化公务用车经费的合规使用。车辆派驻各单位后,中心结合实际使用情况,核定全年使用经费预算额度,与用车单位按月结算车辆使用经费,余额到达预警线即低于年度费用20%时,向用车单位发出书面预警通知。对拒不整改、严重超支的单位,由市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对使用情况开展倒查,全方位查找车辆运行轨迹及油耗,强化车辆使用和费用监管。
车辆集中管理后,驾驶员队伍建设十分关键。中心强化对驾驶员的规范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双重管理、定期轮岗3种管理机制。整合市直部门公务用车驾驶员队伍,集中与专业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双重监管,驾驶员的福利待遇、管理培训交给专业公司安排落实。中心将管理重心从基础事务转向重点工作保障,把更多精力投入日常调度监管与驾驶员队伍建设中。设置回访机制,定期听取车辆使用单位意见,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驾驶员予以辞退。组织驾驶员定期轮岗,合理配置驾驶资源,降低廉政风险,着力打造一支素质出众、能力全面的驾驶员队伍。
敢于担当,直面问题
鄂州市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并非一帆风顺,有来自内部的阻力,也有来自外部的压力;有体制的弊端,也有管理的漏洞。错综复杂的矛盾交织在一起,需要团结一致拧成一股绳,勇于面对和担当。
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后,干部职工的工作量增加,运行保障科管理人员工作经验不足、人手吃紧等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与此同时,原公务用车单位各自修车、保养、保险的局面被打破。市直机关所有驾驶员工资标准由之前各单位自定标准,变为根据车型实行统一的“基础工资+年终奖励”工资标准,驾驶员工资有增有减。年终奖励工资根据平时考核得分折算,打破了无差别模式。少数驾驶员对新的规章制度理解不透,个别驾驶员有抵触思想,在加油、维修等事项上仍然沿袭原来的老习惯。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中心党组逐一研究,综合分析利弊,查出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办法和措施。为有效管控和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中心在巩固实行定额包干制、额度预警制、超支倒查制的基础上,建立公务用车行程记录和能耗核算、驾驶与修理分开负责制度,公务用车维修企业在政府采购目录内实行信用制度,依托中心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严格实行车辆管理“一车一档”和加油“一车一卡”制度,逐车建立车辆燃油使用台账,及时掌握车辆的运行轨迹、派车单、加油明细、加油量等信息,不定期调阅抽查车辆加油情况。针对公务用车维修费用高的问题,中心将车辆维修申请、审批、登记等纳入监管,细化为保养、检修、装饰3类,建立单车维修台账,及时分析比对用车轨迹、油耗、维修费用等信息,杜绝公油私加、虚假维修、违规派车、违规开支等问题。
善于斗争,解决矛盾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总是在斗争中由量变到质变,在曲折中前进。在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改革过程中,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中心党组将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加强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让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出行便捷高效、运行费用节约可控、监管问责科学有效。通过举办机关事务大讲堂、业务知识大讲解、三问三治三提升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管理能力;竞争上岗,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拔到重要岗位;引进专业财务人才,填补没有注册会计师的空白;招聘驾驶经验丰富的复原退伍军人,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梳理集中统一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针对个别公务用车停放不规范现象,运用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查询车辆运行轨迹,到现场实地查看车辆停放位置,通过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在全市通报;个别驾驶员公油私用,中心加强公务用车加油“一车一卡”、行程记录和能耗核算管理,到加油站调取加油数据,开除1名违规驾驶员;个别修理厂为个别驾驶员开虚假证明,中心将该厂从采购目录修理厂名单中清除;出台《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驾驶员驾驶行为相关规定》,对出现不文明行为和违章的驾驶员安排回炉教育学习;让驾驶员参与到廉政用车监督的行列,凡不符合用车规定的,驾驶员可以拒绝服务。
中心建成公务用车智能化监管平台和公务出行智慧化调度平台,实现公务出行保障集约化、多元化、便捷化,保障区域最大化。市直单位全面实行电子派车后,公务用车的申请、审批、派车以及驾驶员接单、出车、回车等全部实现线上操作,与中心联网,机关事务部门的专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直单位不再管理车辆加油具体事务。从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成果来看,原来市直单位每辆车年度预算为6万元,集中统一管理后为4万元,一年节省预算经费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