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市场机制 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质效
文/卢杰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处理财政保障和市场参与的关系,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激发各方力量参与,有力推动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行稳致远。
打造样板,试点先行
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在工业、建筑等领域应用广泛,受多种因素制约,在公共机构领域进度缓慢。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山东省多地作出了积极探索,其中济南市章丘区通过打包集中实施、简化采购程序、破除支付瓶颈、留存节能效益等机制创新,蹚出了一条“集中统一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新路子。
以“章丘模式”为发端,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县(区、市)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确定了16个试点县(区、市),出台文件明确了试点工作基本原则、目标要求、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并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现场观摩、搭建政企对接平台等方式,指导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各试点县(区、市)成立县(区、市)负责同志任组长、多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流程政策标准体系,抓好示范项目带动,扎实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累计组织实施项目47个,引入社会资金2.1亿元,为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借鉴。
教育引导,奖惩结合
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路径打通后,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立足实际,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在全省公共机构全面铺开。
发挥业务培训支撑作用。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涉及能源审计、政府采购、工程施工、节能技改等多个领域,要求节能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能力素质。为提升基层人员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识和业务水平,管理局联合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高校和中国节能协会等专业机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培训,邀请领导专家讲解政策,节能企业介绍技术和案例,到北京、深圳、广州等地开展现场教学。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共机构举办培训30余次,参训人员12.3万人。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2022年,管理局研究建立了财政资金奖补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从技术经济合理性、节能效益、商业模式、项目亮点等方面,对前期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评审打分,综合考虑项目规模、实施主体等情况,择优确定10个项目给予财政奖补资金340万元,带动了全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全面铺开。
发挥监督考核约束作用。2020年以来,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应用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内容,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分值。最近,该情况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对各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对省直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推动了合同能源管理落地落实。
完善政策,分类指导
2022年国管局等部门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后,为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市场机制提供了新契机。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抓住机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持续发力,推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健全制度标准。编制出台地方标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要求》,遴选编辑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示范案例81个,供各级公共机构学习借鉴。经省政府同意,联合多部门印发《山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至各地市政府,将合同能源模式适用范围扩展到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量保证型等,进一步规范能源基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合同期限、资产管理、费用结算等要求。
强化分类指导。结合公共机构行业特点,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会议以后,在省人大机关召开省直机关合同能源管理现场会,在烟台市召开市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现场会,联合省教育部门举办省属高校合同能源管理培训会,分层次、分类型安排部署,给予业务指导,实现合同能源管理“线”和“面”的全面推进。
做好结合“篇章”。在“过紧日子”、办公用房“非危不修”的大背景下,深入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将市场机制与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结合,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设施设备改造,缓解财政压力,提高行政资金配置效率。将市场机制与县域光伏开发利用试点结合,吸引社会资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推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转型。将市场机制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等结合,鼓励带头采用市场机制实施节能改造和能源管理,推进新技术新产品使用,提升整体能源利用效率,为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