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作示范 低碳转型勇争先
文/严佛元
公共机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双碳”行动和美丽中国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示范引领作用。近年来,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标准,全力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努力争当新时代绿色低碳发展的排头兵、先锋队。
心系“国之大者” 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置于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高度去认识、去定位、去谋划。
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深刻把握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的内涵要求,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全省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要点等,广泛凝聚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的强大共识。
着力强化顶层设计。印发《江西省公共机构开展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编制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用水定额、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规范等地方标准,形成标准精细、管理规范的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深度优化治理模式。以精细化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广“互联网+节能”模式,完成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系统升级,建成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综合监管平台,推进节能降碳共治共享,实现能耗数据互联互通、实时监测,实现管理效能提升和为基层减负的“双赢”
聚焦节能降碳 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
公共机构是全社会节能降碳的示范者、引领者、推动者,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主动作为、改革创新,带头落实“双碳”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绿色转型。
强化源头控碳。公共机构处于能源消费端,节能降碳的有效途径是控制源头排放。管理局带头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在省行政中心建设光伏车棚和地面光伏项目3900平方米,装机容量达815千瓦,年发电量可达130万千瓦时,推进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
提质增效降碳。每年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经费,紧盯老旧办公建筑和高消耗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推广运用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同时注重发挥市场化作用,大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如,上饶市行政中心利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开展中央空调改造,改造完成后可实现节能20%以上,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800余吨;景德镇市市民中心开展能源费用托管,年节电35万千瓦时,节约费用约22万元。
绿色生活低碳。在全国率先建设公共机构碳普惠制(绿宝碳汇),捕集量化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低碳办会、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垃圾分类、光盘打卡等绿色办公和绿色生活行为,转化为生态价值,推动干部职工带头践行简约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示范引领 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新风尚
坚持绿色先行,强化行为引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推进公共机构争当绿色低碳工作和生活的倡导者、践行者、示范者。
培育绿色文化。充分利用江西红色资源优势,讲好勤俭节约的革命故事,传承节能降碳好声音。选送的专题党课《大力弘扬伟大苏区精神》被选为2021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云课堂内容,赣州市首创在中小学校设立班级节能委员,吉安市主动参与创作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曲《同行》,萍乡市上栗中学“我是环保好少年”开学第一课被中央媒体报道。
抓好节约示范。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出台公共机构用水定额标准。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省水利厅、省地质局,景德镇市、高安市、永修县等机关建设智慧食堂,精准计量选餐,食材采购成本降低了5%至7%,厨余垃圾量减少15%至20%。通过出制度、定标准、强监管、重宣传,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宜春市中心城区学校开展“大手拉小手”打卡积分活动,南昌市行政中心实行撤桶并点,垃圾量同比减少13%左右。
打造典型标杆。开展节能降碳示范单位创建,全省共创建节约型机关6083家,占县级以上党政机关91.4%;累计创建179家国家级和183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50家节能现场教学示范点,4家单位获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
严格监督考核。推动节能工作纳入省直机关和市、县(区)综合绩效管理等考核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监督考核,落实激励约束,营造了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形成了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力约束机制,各级公共机构抓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