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文/马进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央银行核心工作,将习近平经济思想与生态文明思想融会贯通,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加大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中国人民银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深悟透、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理论、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会同有关部门聚焦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坚持高标准、开放性原则,持续推动绿色金融深化发展,做实做强绿色金融“五大支柱”,有力支持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和平稳有序转型,也为全球气候治理和可持续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中国方案。
高度重视自身节能降碳和绿色环保,着力健全组织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所属机构节能工作。坚持以考促建,将节能工作纳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业绩考核,发挥“激励棒”作用。科学精准施策,出台系列技术指导文件,将能耗统计信息化、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等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推进绿色发展,组织开展老旧房屋节能改造、节约用水用电行动、光盘行动反食品浪费、干部职工绿色出行等一系列活动,减少自身碳足迹。通过挖掘潜力、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新实效,2022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评价得分率在中央国家机关排名第一。
推动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走在全球第一方阵
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聚焦四个“有效衔接”,推动中国绿色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已走在全球第一方阵。
激励政策与市场发展有效衔接。创新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低成本资金。截至2023年6月末,两项工具余额分别为4436亿元和2490亿元。为保持金融对绿色发展、能源保供等领域的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将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实施至2024年末,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末,并增加参与金融机构范围,扩大政策惠及面。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推动绿色债券标准与管理规范国内统一、国际接轨。在政策激励引导下,绿色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市场规模持续壮大。截至2023年6月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8.4%,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绿色债券余额居世界第二,成本优势逐步显现。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2023年6月末,全国绿色贷款不良率0.26%,比同期企业贷款不良率低1.32个百分点,绿色债券无违约案例。
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将绿色金融的做法和经验逐步推广应用到支持转型经济活动的领域,积极推动转型金融标准研究,在明确转型金融基本原则基础上,完成钢铁、煤电、建筑建材、农业4个领域的转型金融标准初稿。浙江湖州、重庆等地分别探索制定了地方转型金融标准与目录。推动转型信息披露标准化,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探索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持续丰富转型金融产品供给,创新推出碳减排挂钩贷款、碳足迹挂钩贷款、碳中和挂钩贷款、低碳转型挂钩债券、低碳转型债券和转型债券等转型金融工具。
国内绿色低碳发展和国际协调合作有效衔接。我国持续倡导和坚定践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充分利用各类多边双边平台及合作机制,深度参与可持续金融的国际合作与治理。学习借鉴国际可持续金融最佳实践,同时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国内绿色低碳发展与可持续金融国际协调合作相互促进。中国人民银行继续担任二十国集团(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共同主席,推动形成更多可持续金融发展的全球共识,提升中国在国际可持续金融体系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与欧盟委员会相关部门共同牵头完成《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及更新版,中欧两大绿色金融市场标准的趋同日益深化,提升市场对绿色资产的识别和接受度,提高风险定价效率。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和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我国专家牵头制定的绿色金融国际标准《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项目、活动和资产环境准则指南》(ISO 14100)正式发布。
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效衔接。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并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细分领域的具体政策,为绿色金融规范发展提供了强大政策保障。在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推动下,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成果显著。2022年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顺利收官,5省(区)8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勇于探索,在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当地和全国绿色金融发展、助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益经验在全国复制和推广。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进入中期评估,重庆成功获批成为全国第10个、首个省级全域覆盖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截至2022年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17851.4亿元,在全部贷款中占比12.9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87个百分点;绿色债券余额3145.87亿元,同比增长31.72%。
强化金融服务“双碳”的能力效果
当前,世界正面临极端天气频发、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地缘政治冲击,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坚持能源转型、产业转型,保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定力是大势所趋。金融业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持续增强金融支持和服务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能力和效果。
继续完善顶层设计,持续发挥政策推动作用。结合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的新要求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加强产业、环保、财政、税收、价格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动。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研究扩展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覆盖的经济活动和国别范围。开发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提高金融机构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能力。扩大金融科技在绿色资产识别、环境风险预警与流程管理、环境信息披露等场景的运用。优化绿色金融评价机制,拓展评价结果运用场景。完善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方法,强化气候环境相关金融风险防范。
大力推动转型金融发展,加强自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议题研究。借鉴《G20转型金融框架》,推动几个重点行业转型金融标准出台,引导金融部门开发相应金融工具,丰富转型金融产品供给。强化对公正转型的研究,确保转型过程有序、公平和具有包容性。深入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关系,强化金融对气候变化应对、自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支持力度。借鉴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NFD)等国际组织的建议,逐步提升金融机构自然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开展自然相关信息披露。支持通过混合融资等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自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开展自然相关金融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充分考虑气候、自然相关金融风险相互交织的影响。
稳妥有序推进试验区升级扩容工作。在加快试验区有益经验复制推广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有意愿、有特色的地区继续开展创新试验,支持试验效果突出的地方进一步升级,推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及创新措施在试验区先行先试。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继续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用好G20、NGFS、IPSF等多边机制和中美、中英、中新等双边机制,聚焦动员气候融资、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融资、加强可持续金融能力建设等重点议题,持续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性挑战方面,我国作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及采取的一系列务实行动,彰显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勇气和担当。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可持续金融框架,为支持我国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