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续提升中努力实现“两个更好服务”
文/山东省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快法治化、标准化建设,积极为机关办实事办好事,持续提升保障水平,努力实现“两个更好服务”。
坚持积极作为,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工作,把市委市政府部署、市领导批示交办和部门单位所需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节约型机关建设、垃圾分类、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等机关事务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严格规范财务服务保障工作,被省财政厅评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在梳理芝罘区作为全国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县的基础上,出台《烟台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解决资金支付瓶颈问题。比如,市公安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引进社会资金1300多万元,每年节省能源费用160万元。开展全省后勤服务社会化、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共机构节能等试点工作,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长作出批示,分管市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出台《关于妥善解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确权登记的指导意见》,实行一房一档一方案。完成市级机关36栋楼、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房产的统一确权登记。推进市直单位统一物业服务规范、物业费支出标准、物业服务考核,实现动态化、常态化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职责使命和服务宗旨,不断提高饮食、住宿、通行等方面服务质量,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开展区(市)美食进机关食堂活动,倡导健康饮食,制止餐饮浪费。印发《市直机关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改建机关公寓,解决了新进工作人员住宿难题。通过“山东省公务用车平台”统一调度和监管全市公务用车,公车配置模式由直接购买调整为租赁方式,更新新能源汽车673辆,其中市级173辆,建成充电桩约700个。机关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物业、会议、餐饮等实行社会化服务,推行标准化供给保障。每年服务1700多次市委常务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推行嵌入式服务,通过在办公区和生活区公共空间嵌入相应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服务,积极探索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更好满足机关干部职工的需求。在办公区增加健身、会客、超市等服务项目,成立老大院公司,打造机关品牌。
将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重点示范项目,创建率达100%。在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公共机构全面开展“数字化虚拟电厂”建设工作。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在山东省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有关做法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推广。注重交流培训,开展合作,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机关事务治理。协助承办了全国节能培训和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暨合同能源管理现场会。通过会议培训、专题讲座、调研走访、编印资料和线上线下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化市、区两级机关事务部门的沟通,推动实现全市工作“一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