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先立后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4-09-0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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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志坚

    

  古城区是云南省丽江市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肩负着守正创新、先行先试的发展重任。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行新能源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新模式,是古城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重要举措。古城区坚持先立后破,通过组织盘活利用、健全制度规范、完善管理体系等专项工作,系统化推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新模式落地,保证新能源车下得去、用得好、管得住,用心用情用力把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蓝图变为现实。 

  推动新能源汽车“下得去”。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古城区出现了现有公车车况老、任务重、维护费用高、车辆更新难而无法满足公务出行需求的矛盾。结合古城区各部门公务用车保障使用实际情况,在继续保留部分燃油车保障基层公务出行外,针对部分车龄长、维护成本较高的公务用车,分批次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拍卖处置了50辆,处置收益依规上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100万元。根据问卷调查、座谈和实地调研,准确掌握基层部门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收集了大量新能源车使用管理的意见建议。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按程序招采引进第三方新能源汽车租赁企业入驻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确定在12家部门开展第一批新能源车投放试点。针对部分山区乡镇特殊需求,在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同时,继续提供部分燃油车辆保障公务出行。基层部门采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车辆取停点设置在用车单位办公院内,通过线上App进行系统管理。 

  确保新能源车“用得好”。古城区通过与第三方新能源汽车租赁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按照一车一桩要求,在第一批使用新能源车辆的部门公共区域集中安装数量充足的充电设施,已安装充电桩20组,第三方租赁企业全面承担租赁车辆保险、日常维护维修、充电桩安装、车辆救急等职责,并提供24小时服务。部门租用新能源车辆保障公务出行,车辆驶出停放点后以分钟计费,一事一租,一租一还,一还一结,随借随还。同时,探索出“日封顶金额”“月封顶金额”两种模式,实现租赁费用下无保底,上有封顶,不使用不产生费用,除充电费、清洗费、人为造成轮胎维修费用外,用车部门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采用月度对账、季度付款方式,由用车单位自行与合作企业结算租赁费用。用车部门也可选择按单结算、按月结算、按季度结算,收费方式多样,结算方式灵活,方便了基层部门用车和费用统筹。 

  保证新能源车“管得住”。古城区按照“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的总体要求,强化对新能源分时租赁车辆的监督管理,一开始就将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的车辆纳入公车管理范畴,每辆车都喷涂“公务用车”字样和监督电话号码,并录入区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同步监管。为每辆车设置任务电子围栏,驾乘人员通过手机App接收出行任务工单,工单经上级管理人员审批通过后,车辆自动解锁,防止了无任务出行和公车私用问题。结合运行实际,研究制定了《古城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新能源车分时租赁车辆审批、使用流程、驾驶人员管理、任务出行核查等规范要求和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实现以制度管车、以纪律管人。通过一系列措施,规范了基层部门分时租赁用车行为,提升了车辆使用效率,达到便捷派车、高效运车、透明管车、有效督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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