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集约牌 算好绿色账——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降本增效过好紧日子
文/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两年来,统筹调配办公用房7.53万平方米,压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154台,盘活低效闲置房产8.99万平方米,累计取得拍卖和出租收入5741.3万元、节约资金4116.4万元,推动4510家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创建成为节约型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一手抓保障、一手抓节约,通过优化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等系列举措,不断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升服务保障效能,全力打造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转的优质后勤服务。
国有资产管理提效能
聚焦系统推进开源节流,加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益和保障效能。
锚定集中统一管理目标方向,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配套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5个实施细则、《办公用房信息采集规范》等3项自治区级标准、《办公用房配置流程》等26项工作流程,建设自治区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信息平台、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初步构建起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的制度体系,逐步推进全口径、宽领域、多层次管理,让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组建工作专班,拉单列表、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点,通过单位报、系统查、实地看等方式,摸清资产底数,为集中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盘活处置奠定了基础。采取调配使用一批、划转注资一批、跨层级调剂一批、等价置换一批、出租拍卖一批、转化利用一批的方式深挖办公用房潜力,从严控制新增办公用房配置,2022年以来共为35个部门单位统筹调配办公用房7.53万平方米。严控政府性楼堂馆所维修改造和新增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减少在外租用房产,年节约租金支出108.62万元。坚持试点先行、分级推进全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为试点,先盟市、再旗县逐步推进。通过集中督查、现场培训、定期通报等方式,全部盟市和60%以上的旗县实现集中管车、统一派车、跨部门用车,车辆运行费用平均减少30%至60%。自治区本级两个集中办公区公务用车集中统管后,每年可节约运行费用150万元。严格车辆购置审批,压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154台,节约财政资金3100余万元。
“依托公物仓,我们实现了首次跨层级调剂办公用房6700平方米、越野型公务用车15辆,推动国有资产由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内部小循环向全区范围内大循环转变,解决了部分地区办公用房紧缺、到边远牧区下基层难等燃眉之急。”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道,通过建立公物仓,将负责管理的闲置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公物仓管理,用于保障专项任务或调剂到有需求的部门,力争实现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存量资产予以保障,节约购置支出。在内蒙古产权交易平台打造阳光处置专区,拓宽闲置国有资产处置渠道,2022年以来通过平台出租房产4.38万平方米,成交率、溢价率分别提高24%、2.5%;拍卖不具有使用价值的公务用车155台,取得收入376.34万元。
公共机构节能提标准
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坚持节约资源、机关先行,通过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强化资金投入、组织动员和宣传指导等措施,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职责任务,推动各方形成合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开展节能改造,改造节能灯具7万余套、节水器具5000余套,向各盟市赠送节能产品1.7万余套,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基础性高效照明光源改造实现全覆盖,基础性节水改造完成近50%。积极协调将节约型机关创建纳入党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提升了创建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评审方式,建立盟市结对互审、兄弟省区互评机制,修订创建标准,推进4510家公共机构创建成为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73.7%。
推动建立市场化机制,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启动全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减轻依赖财政资金实施节能改造的负担。率先在全国建立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奖补机制,向财政部门争取每年安排100万元奖补资金,协调水利部门出台“节水贷”公共机构合同节水奖补政策,化解企业融资难题。组织召开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会,举办“公企”对接、宣传培训、经验交流和先进表彰活动,定期通报公共机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进展。2022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方式实施的项目合同金额超7亿元,建成分布式光伏约40兆瓦,实施清洁供暖改造项目130余个,建成充电桩5000多个,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步伐进一步加快。
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连续3年承办自治区节能宣传周活动,多种形式开展绿色低碳理念宣传,推动节能宣传进机关、进场馆、进学校、进社区。组织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健步走公益活动,争取乡村振兴帮扶资金100万元。邀请国家节能中心等有关方面专家面向全区集中开展3次业务培训,累计培训超过1500人次,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明显提升。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建设,已启动合同能源管理、充电桩、光伏建设等5项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积极推进水效领跑者、绿色低碳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遴选工作,顺利完成阶段性创建任务。
后勤服务保障提品质
聚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控成本、降消耗、提品质,把能省的钱全部省下来,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让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成为一种习惯和常态。印发方案,进一步落实习惯过紧日子重要要求,从严格预算执行、规范政府采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机关日常运行成本、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从严控制维修项目、加强固定资产管理7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对项目支出实行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从源头严格把好“三公”经费支出关,将过紧日子要求常态化落实到日常服务保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优化餐饮服务,党政机关办公区餐厅在全面社会化改革的基础上,建设智慧餐厅,启用智慧闸机系统,准确统计就餐人数和空余餐位,实时控制出品量,少炒勤炒、避免浪费。启用智慧“巡店”系统,在燃气、配电等设施设备上加装传感器,将运行状况并入智慧餐厅系统,全天候、全方位实时监控,提供安全舒适的就餐环境。启用智慧菜谱系统,在智慧屏幕和餐饮公众号平台上每日推送菜谱,方便干部职工提前了解、选择菜品,提高就餐人员选餐效率,并根据反馈意见定期优化菜谱。启用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安装处理设备,餐厨垃圾就地转化为绿化肥料,形成“收集—处理—利用”的良性循环。
多管齐下制止餐饮浪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用制度规范制止餐饮浪费、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倡导从源头节约节俭,使用沥油桶收集油桶中的剩油,巧用边角料腌制小菜、炸制料油等,每年可回收利用边角料5800斤、食用油1000斤。推进光盘行动,张贴倡议书和宣传标语,号召干部职工尽量每次少取、多次取餐,杜绝舌尖上的浪费,2023年厨余垃圾较去年同期人均减少4.3%。启用“曝光台”,在收餐处安装视频监控及显示器,实时抓取倒餐情况,与粮食监督员协同配合,纠正浪费行为。
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区带头推广使用绿电,建成车棚光伏发电站,年发电量约160万千瓦时,其中140万千瓦时被办公区日常用电消纳,余电20万千瓦时并入城市电网,可节约电费支出76万元、减少碳排放约1500吨。对集中办公区的路灯、空调机组、热水系统等开展节能改造,年节电36.9万千瓦时,节约电费17.4万元、减少碳排放约360吨。更换老旧管道开展节水改造,年节水约900吨。推进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将办公区16吨绿化废弃物转换为近8吨堆肥,用于办公区植被及土壤改良。坚持修旧利旧,能修不换,加强日常维护,尽可能延长物品使用寿命,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共修旧利旧办公设备208件,节约购置成本35.2万元。加强办公设备管理,通过共享打印机、复印机等措施,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避免重复配置增加费用。推行无纸化办公,文件运转全部通过OA办公系统进行,提倡纸张双面打印、废纸利用,大大节约了办公耗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