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喀什地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关键词
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必须聚焦资产管理这个重要基础,把握好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立足主责主业,坚持先立后破、固本培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资产的保障功能,构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格局。
2019年机构改革时,喀什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三定”规定中增设了资产管理职能,但长期存在重视程度不高、主责主权不明确、职责边界不清晰和缺少有效抓手等“有名无实”的问题。2023年8月以来,按照自治区加强资产管理的要求,喀什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牢固树立“大资产管理”理念,主动作为、及时汇报、积极对接、抢抓机遇,喀什地区行政行署分管领导作出批示,“优化资产管理方式、充分挖掘资产潜力、深化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2023年10月,行署办公室印发《喀什地区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首次明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资产实物管理职责,实现在资产管理上从“无”到“有”的转变。
以大型接待和春晚喀什分会场等重大保障活动为契机,建立“4+1”公物仓,总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仓储物品127类4.2万余件,价值286.1万元。明确一次性处置资产在100万元以上的由行署研究并经地委财税金融工作会议审定后,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实施;100万元以下的由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办理。2023年10月至今,审批处置国有资产涉及31个单位16113件,价值5.842亿元,实现资产管理职能职责从虚到实的转变。
坚持找准小切口、谋在关键处,结合实际制定《喀什地区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从资产处置方式及范围、处置权限、处置要求、处置程序、监督检查5个方面,把资产的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关键环节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推动形成制度完备、规范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体系,实现资产管理从松到严的转变。
按照“一件事跑一次”的原则,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细化资产办理处置流程。在广泛征求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优化资产处置审批环节,制定归并资产处置办理审批表格,简化处置流程,提高处置效率,使资产处置更加科学、规范、简约,实现资产管理从粗到细的转变。
搭建横向到边覆盖地直单位、纵向到底覆盖县乡的资产管理一张网系统,地县乡三级接入率达98%以上,实现了业务线上办理、资产溯源追踪、数据统计分析、绩效考核评价、安全预警提示、实时监管核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开展资产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指导地区本级11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资产录入工作,录入资产13万余条。初步建立了资产数据库,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部门少跑路,最终实现“一网通办”,实现了信息数据从慢到快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