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3-28 10:11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⑴产权人持产权证、身份证、原始购房合同(买卖协议或买卖契约)原件到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申请查询本人住房档案。

⑵职工住房档案查询合格者,由产权人提供产权证、身份证、原始购房合同(买卖协议或买卖契约)复印件办理《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

⑶办理时如产权人无法到场,需办理公证委托(委托事项为:代办央产房上市审核手续),由受托人持公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产权人身份证、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买卖协议或买卖契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办理《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