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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1999年8月16日前去世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不再发放住房补贴。其中,1999年8月16日的时间点的确定是以《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厅字〔1999〕10号)的发布之日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