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发原工作地没有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调京干部的住房补贴?
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地调京干部住房管理实施意见》(国管房改〔2005〕484号),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发放:
⑴在原工作地已领取住房补贴的调京干部,调京后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标准重新计算调京之前原职级的补贴额,补发差额部分。若原工作地住房补贴高于北京,调京干部可不交出高出部分的住房补贴。调京后继续享有新职级按月补贴,并可购买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
⑵在原工作地未领取住房补贴的调京干部,调京后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核发其新职级应享受的一次性住房补贴,之后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发放按月补贴,并可购买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