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
“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
国管房地〔2007〕156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培养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发挥政府机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作用,定于6月中旬举办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做节能表率,建节约型机关”。
二、活动时间
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节能宣传周”的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0日至16日。宣传活动主要安排在“节能宣传周”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活动可以在“节能宣传周”前后进行。
三、活动内容
(一)国管局将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 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倡议在6月12日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办公区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楼梯、卫生间等)照明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停开电梯一天,自驾车上下班的职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一天。
2.印发政府机构节能宣传画和宣传手册。
3.开展中央国家机关节能有奖知识竞答。竞答公告和题目从我局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gj.gov.cn/zyjy/)。
4.开展政府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征文活动。
5.举办中央国家机关节能运行管理人员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计宣传栏和网页、组织参观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的重大战略意义、“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及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
2.开展机关及下属单位节能标兵、节能先进集体评选活动。
3.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节能宣传周”活动,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力求实效,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节约意识,并以此为契机,加大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力度,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部门于7月底前将本部门“节能宣传周”的工作总结,及近年来开展节能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以书面材料送我局。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汇总、评比,评比结果将作为中央国家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节约型机关的指标之一,并通过有关媒体对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