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3954号(政治法律类4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宝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机关运行保障立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从历史与现实出发,综合国内外情况,分析了机关运行保障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制定《机关运行保障法》的设想,并在法律的适用范围、编制体例及具体内容上给出了详实的建议,对于进一步健全机关运行保障体制,创新保障机制,完善保障标准,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规范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2012年10月1日,机关运行保障领域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有力夯实了机关事务法治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制定了中央八项规定等重大文件,使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条例》中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三公经费”有关规定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要求高度契合,22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机关事务管理规章或实施意见,促进中央有关精神要求落细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决策部署,推进机关运行保障领域法治建设,2017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算工委、原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就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立法工作进行专题座谈和研讨,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了《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立项报告。目前,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立法已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第三类项目。二是委托中国社科院编写《关于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提出了制定机关事务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建议,并以要报形式报送。三是开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实施五周年评估,总结了《条例》实施的效果,梳理了较为成熟的规定和有效的做法,归纳了一些基础性、体制性、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四是广泛收集立法基础资料。委托外交部在美国、俄罗斯、德国等18个驻外使馆调研机关运行保障方面相关情况;整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涉及机关运行保障方面的党内法规、政策文件;收集地方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五是会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等分别开展机关运行保障立法有关课题研究,赴江西、福建、重庆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计划于2018年10月形成《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立法建议稿)》初稿。
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立法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有关方面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予以认可,初步形成了立法共识,对推动立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被列为立法规划中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第三类项目,也反映出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立法工作的差距与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研究论证,积极创造更加成熟的立法条件,争取尽早出台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立法工作:
一是强化法规制度执行,积累更多立法经验。进一步抓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落实执行,推动地方结合实际,及时出台本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重点业务领域制度规定,落实从严规范管理要求、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全生命周期管理方式,切实管住、管好机关运行保障各项业务。稳步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按照《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构建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健全机关事务标准实施监督体系,指导全国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升保障质量和效率。通过现有制度标准的出台与实施,为机关运行保障立法积累更多实践经验。
二是深化政策理论研究,全面提升立法质量。深化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科研单位和高校的合作,成立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国家机关事务研究中心,围绕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下的机关运行保障工作开展研究,做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角下的机关事务工作研究》、《机关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机关运行保障立法研究》等课题。赴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实地调研,结合文献研究,挖掘梳理立法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围绕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的内涵外延、体制机制、职能设置、保障成效,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立法框架、重要制度设计、法律责任与监督制约等方面做好专题研究,全方位多层次为机关运行保障立法提供理论支持,确保立法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推动科学民主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适时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及起草工作小组,统筹研究立法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做好法律条文的起草、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等具体工作。加强机关事务、发展改革、财政等机关运行保障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科学合理设计机关运行保障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权限和工作程序等,依法规范各部门之间的权力与责任,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更好接受有关各方监督,为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座谈研讨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吸纳立法建议,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机关运行保障立法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感谢您对这项工作的长期关注和支持。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管局政策法规司010-63098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