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和总体目标
《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长期准备,就是在和平时期,居安思危,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人防建设;重点建设,就是在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有重点、分层次地实施人防建设;平战结合,就是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我国人民防空建设的总体目标有:建立起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建立布局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建立灵活可靠的通信警报系统;建立精干过硬的专业队伍体系;建立保障得力的人口疏散体系;建立现代化的科研和人才培育体系。
我国人民防空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制定周密的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协调各部门有计划有组织的行动;建立完善的防空通信警报系统,准确迅速地传递空情、发放警报、保障指挥;修筑配套的人民防空工程,保障人员、物资掩蔽;组建专业技术强、训练有素的群众防空组织,及时消除空袭后果;抓好城市人口预定疏散地区建设,为战时安置城市疏散人口创造条件;开展人民防空教育,使公民掌握防空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