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大家谈㉓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丨管俊:发挥公务用车管理效能 服务好湖北高质量发展
编者按:
为贯彻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交流思想、凝聚共识,介绍推广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先进经验做法,我们正在国管局官网官微《机关事务大家谈》专栏中陆续刊发部分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本地区亮点工作的经验介绍。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实现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覆盖、车辆类型全覆盖的公务用车全流程管理。现刊发湖北省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经验介绍,供大家交流互鉴。
发挥公务用车管理效能
服务好湖北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管俊
实行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是湖北省委省政府立足湖北省实际的科学决断。近年来,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编制及标准规定,高标准完成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集中审批工作,新配备总量实现逐年递减,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逐年增加。这是公务用车改革配备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公务用车标识化、约束刚性化的具体体现,是实施公务用车配备更新集中统一审批以来的新成效,也是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的直接体现,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政出多门,监管松懈,集中统一管理势在必行
公务用车改革前,湖北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务用车大多采取分散式管理,传统的管理模式虽简单方便,但带来的负面影响却不容忽视。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此前湖北省公务用车分别由政府办、财政、人社、机关事务等多个部门管理,政策规范不一,配备标准各异,容易产生苦乐不均等问题。成本高昂,铺张浪费。一台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包含折旧费、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路桥费以及司勤人员经费,一年平均消耗在10万元以上,成为财政的沉重负担。监管松懈,弊端丛生。日常监管存在“插花地带”,公务用车私用屡禁不绝,“车轮上的腐败”偶有发生。
因此,改革伊始,湖北省委省政府就明确责任主体,杜绝“九龙治水”管理体制,确定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为公务用车的主管部门及公务用车改革组织实施部门,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顺势而为,理顺机制,实现集中管理全覆盖
湖北省管理局从明确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类公务用车,到设立公务用车平台集中管理车辆,再到推进执法执勤用车统一调度,处处都体现了集中管理、统一监管、优化配置、高效运转的指导思想。“借”改革“东风”。湖北省公务用车改革办设在省管理局,全省市州县区迅速跟进成立公务用车改革办,均设在本级机关事务部门,为实现公务用车集中统管创造了条件。“破”体制“坚冰”。紧抓公务用车改革中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的契机,将全省各类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用车)统一纳入编制管理,为实现公务用车集中统管打好基础。“铸”管理“闭环”。在编制核定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公务用车购置审批、使用监管、号牌配发、车辆处置的全流程管理,打造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的完整闭环。“立”制度“藩篱”。公务用车改革完成后,出台了《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职责,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目前,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车改后保留的所有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全部纳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级各类公务用车的编制核定、购置审批、配备标准、使用监管、号牌配发、车辆处置等工作均由机关事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统一管理。
节省开支、保障出行,集中统一管理成效显著
过去机关干部“没车不出门、无车不办事”,改革后,主动适应出行方式的转变,全省各级各部门“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支出大为减少,不仅有效抑制了“车轮上的腐败”,更杜绝了公务用车铺张浪费现象,使各级政府能够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在民生项目上,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堵塞了铺张浪费的“源头”。集中统一管理后,全省公务用车从6.4万余辆压减到3.2万余辆,压减率约为50%,年节余财政资金5亿至6亿元。设立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打破了过去车辆分散使用、各顾各家的格局,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铲除了滋生腐败的“温床”。为全省公务用车喷涂统一的专用标识和监督举报电话,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接入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省一张网”,让公务用车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开辟了节能环保的新途径。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比例,做到能配尽配、应配尽配。引领了作风建设的新潮流。领导干部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普通干部有应急需求也能用车,公务用车使用不再是领导的“专利”,干部作风得到明显改进。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公务应急执法保障中心发挥集中统一管理的优势,以“初心如磐抗疫情,使命如山铸铁军”精神,跑遍全省17个市州及武汉市所有社区,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
再接再厉,行稳致远,持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效能
公务用车改革永远在路上,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继续深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充分运用“互联网+”,对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平台进行提档升级,将更多的车辆日常使用信息实时接入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办理公务用车编制、更新、购置、处置等业务,提高日常管理质效,逐步实现车辆数据采集实时化、购置审批无纸化、平台派车自动化、全周期管理智能化。
加强制度化建设改进集中统管工作。针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不断研究优化公务用车管理保障措施,逐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坚持集中统一、分级分类管理原则,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三级公务用车管理联动机制;在执行中央规定、保留当前有效管理措施、固化改革成果基础上,制定公务用车编制核定、购置审批、配备标准、使用监管、号牌配发、车辆处置等地方标准,保证集中统一管理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制度与时俱进、落地见效。
坚持常态化监管遏制违规现象发生。基于信息化平台,实现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全流程在线“留痕”,通过车载定位系统对公务用车运行轨迹、行驶里程进行实时监管,车辆运行轨迹在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单位以及车辆使用单位之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随时可查,使公务用车监管更加精准高效。
倡导低碳化绿色出行更加顺畅便利。通过广泛宣传动员,以点带面,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引领全社会低碳出行,在全省党政机关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党政机关等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打通部门调度的基础上,打破地域限制,引导用户利用平台申请用车,尽早实现异地公务出行就近调用当地车辆,最大限度节约运行成本;积极推行公务自行车、定制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将公务出行与节约型机关建设相融合,打通绿色出行“最后一公里”。